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 1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