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其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8月19日,逸昊金属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一)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同意向逸昊金属提供人民币壹仟万元授信额度。
(二)授信期限:2024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
(三)本协议项下授信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逸昊金属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中,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二)保证担保主体
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一)《综合授信协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