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娜惠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