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728 公司简称: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刘桂清 | 其他公务安排 | 李英辉 |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英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响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按照2024年中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8.1亿元的70%以上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合计人民币152.9亿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1,507,138,699股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671元股息(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该等前瞻性陈述受制于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因而可能造成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与该等前瞻性陈述所暗示的任何未来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存有重大不同。此外,公司将不会更新这些前瞻性陈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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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济、政策环境适应风险、科技创新领域风险、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战新及未来产业的新兴业务风险、国际业务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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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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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电信/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中国电信集团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
广东广晟 | 指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天翼资本 | 指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铁塔 | 指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云/云计算 | 指 | 是一种将池化的集群计算能力通过互联网向外部用户提供弹性、按需服务的互联网技术 |
大数据 | 指 | 海量、实时、多样化的可被记录、采集和开发利用的数据信息,以及基于大数据的挖掘处理技术 |
算力 | 指 | 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数据中心处理信息的能力,是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配合共同执行某种计算需求的能力 |
物联网 | 指 | 各种感知设备基于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利用蜂窝移动网络、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等完成信息的传输、协同和处理,从而实现物与物通信、物与人通信的网络 |
人工智能/AI | 指 | 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技术科学 |
量子密话密信 | 指 | 将通讯技术与量子信息技术进行紧密结合,实现端到端语音通话等加密防护,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量子防护安全通信服务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H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在中国境外发行、在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4G | 指 |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5G-A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演进技术 |
AIDC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智算数据中心 |
ARPU | 指 | 每用户月度平均收入 |
FLOPS | 指 |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每秒所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常被用来估算电脑的执行效能 |
FTTR | 指 | Fiber to The Room,光纤到房间 |
CHBG | 指 | Customer(个人)、Home(家庭)、Business(企业)、Government(政府) |
PON | 指 | Passive Optical Network,无源光网络 |
QKD | 指 | Quantum Key Distribution,利用量子的不可分割、不可复制、测不准等物理特性,远程安全分发密钥 |
Redcap | 指 | 轻量化5G蜂窝物联网技术 |
RDO | 指 | 基础研究(R)、应用技术研发(D)和运营式开发(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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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电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INA TELECO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柯瑞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英辉 | 徐飞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电话 | 010-58501508 | 010-58501508 |
传真 | 010-58501531 | 010-58501531 |
电子信箱 | ir@chinatelecom-h.com | ir@chinatelecom-h.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33 |
公司网址 | www.chinatelecom-h.com |
电子信箱 | ir@chinatelecom-h.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电信 | 601728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中国电信 | 00728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5,973,118,881.02 | 258,679,059,744.77 | 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811,826,965.71 | 20,152,910,521.43 | 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681,276,026.48 | 20,446,285,896.35 | 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40,550,541.53 | 65,663,263,712.35 | (11.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6,278,763,963.35 | 442,926,215,438.27 | 3.0 |
总资产 | 870,991,270,429.37 | 835,813,904,890.77 | 4.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2 | 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2 | 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2 | 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 | 4.6 | 增加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 | 4.6 | 增加0.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20,914,374.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4,611,263.1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475,336.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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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180,722.4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340,850,106.88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055,707,586.21)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9,324,000.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19,683,354.7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618,319.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82,891.74) | |
合计 | 130,550,939.2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 ,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据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2024年上半年,通信行业运行基本平稳,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人民币8,941亿元,同比增长3%。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发展IPTV、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业务,完成业务收入人民币2,279亿元,同比增长11.4%;截至2024年6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及中国广电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7.77亿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达9.27亿户,比上年末净增1.05亿户;我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188万个,5G基站总数达391.7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4万个。公司坚持基础业务和产业数字化业务双轮驱动,加快战新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基础业务转型升级,不断优化5G网络覆盖和服务品质,通过AI
2024年半年度报告
赋能强化5G应用创新和推广;持续推进FTTR升级和千兆应用拓展,不断丰富智家应用和权益,打造绿色产品助力美好低碳新生活;持续强化数字乡村、智慧社区、视联网等CHBG融通应用拓展,加快平台AI升级和内容填充,做大数字平台业务和基础连接规模。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业务快速发展,加强数字平台技术研发与能力创新,着力打造110余个核心数字化平台规模赋能政务、工业、教育、医疗、金融等十余个重点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加快战略新兴业务规模发展,围绕“云计算及算力、新一代信息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安全、量子、数字平台”七大战略新兴业务,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量质并重、全面推进云电脑、量子密话密信、视联网、手机直连卫星等重点产品发展,深化布局、积极加快“网+云+AI+应用”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不断为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注入新动能新优势。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60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462亿元,同比增长4.3%,持续高于行业增幅
。公司移动通信服务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达到人民币1,052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移动增值及应用收入达到人民币181亿元,同比增长17.1%,5G登网用户渗透率同比提升14.3p.p.,移动用户ARPU
达到人民币46.3元;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640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智慧家庭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07亿元,同比增长14.4%,宽带综合ARPU
达到人民币48.3元;产业数字化保持快速发展趋势,收入达到人民币737亿元,同比增长7.2%。有关公司详细业务情况分析请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国电信坚定履行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维护网信安全的责任,持续深入实施云改数转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造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数字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公司坚持“网是基础、云为核心、把握智能化发展方向”,持续推动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持续深化共建共享,打造高中低频协同、5G/4G融合的高质量网络,5G基站超131万站,5G网络实现全国乡镇及以上区域连续覆盖。持续加强5G-A战略布局,全面推进5G-A能力升级,协同完成Redcap、载波聚合超百城规模部署。打造云智、训推一体的算力基础设施,在京津冀、长三角建成国内领先的全液冷万卡池,已承载万亿参数大模型训练任务,在31省部署推理池,满足各类AI应用推理的需求,智能算力达到21EFLOPS。推动数据中心全面向AIDC升级,实现机架敏捷交付、制冷和供电弹性供给、能源高效利用。构建领先的“息壤”一体化智算服务能力,提供极致的算力调度服务、高效的一体化计算加速服务、普惠的一站式智算服务以及繁荣的模型应用生态,层次化推进自有智能算力布局,天翼云全面升级产品及生态矩阵,迈入智能云的新发展阶段。围绕AI产业聚集、算力富集和清洁能源丰富区域,建设高通量、低时延、智能化、普惠易用的算力互联网络,持续优化城市1ms、区域内5ms和区域间20ms时延圈,筑牢算力连接底座。打造400Gbps全光高速网络,支持弹性带宽、分时切片,业内独家具备量子加密专线能力,满足AI时代安全、弹性、普惠的传输需求。千兆光网10G PON端口超900万个,城镇住宅覆盖率达到94%,部署50G PON网络,支持重点小区、产业园区、工厂等万兆接入需求。云网运营能力不断提高,全网故障工单及处理时长实现双降,全面推进云网运营自智,网络大模型建设应用全面加速,云网运维自动处置率稳步提升。多措并举持续强化云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全面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加快传统通信机楼绿色化改造,新增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12个。持续推动机房和基站AI智慧节能和绿色改造,5G/4G基站AI节能覆盖率达96%,年化节电超10亿度。产品应用能力再上台阶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快云、AI、卫星等新要素融入标准产品,不断提升产品能力、业务价值和服务水平,围绕CHBG融通场景加快平台内容填充和智能化升级,不断做大数字平台业
根据工信部2024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
移动用户ARPU=移动服务的月均收入/平均移动用户数
宽带综合ARPU=宽带接入及智慧家庭的月均收入/平均宽带用户数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务和基础连接规模,全方位推进服务型企业建设。面向个人用户,持续推进5G应用创新和个人终端创新,在应用方面,加快推进通信助理、视频彩铃、天翼云盘等应用的AI升级,加大量子密话密信、手机直连卫星等差异化业务的规模拓展,推出全球首创汽车直连卫星服务,在终端方面,推出首款运营商定制、嵌入自有大模型的AI手机,满足个人用户对智能化、便捷化的通信服务需求。面向家庭用户,持续推进FTTR升级和千兆应用拓展,不断推动云电脑、家庭云中屏等终端的AI升级,进一步加强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数字乡村、视联网等平台的AI升级和融通互促,持续丰富家庭应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社区/乡村的生活圈和服务圈,满足家庭用户“安全家、低碳家、智能家”的场景需求。面向政企客户,以“网+云+AI+应用”满足千行百业的数字化需求,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5G NICES
Pro+融合产品体系升级,通过5G确定性网络与自研工业PON,显著降低新型工业化领域客户的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天翼物联网平台支持亿级超大规模终端安全可靠接入、十亿级物联网网络连接在线感知与控制,终端用户数超6亿;推动AI应用加快落地,星辰政务热线大模型大幅提升民生热线运营效率和市民感知,“星辰慧答”实现通过短信的智能交互升级,大模型服务更加便捷地触达千家万户,明厨亮灶、城市大脑等视联网标杆案例赋能智慧城市发展,加快场景化复制推广;加大核心数字平台研发迭代与能力创新,持续升级市域基层治理平台、全域旅游平台等110余个数字平台能力,不断赋能政务、工业、教育、医疗、金融等十余个重点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公司围绕网络、云及云网融合、AI、量子/安全等四大技术方向,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完成RDO科技创新研发体系布局,优化研发组织体系,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完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落地。持续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研发费用
同比增长12.5%,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顶尖人才核心科研团队建设,研发人员规模较去年底增长15.3%,由科学家、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构成的科技专家人才雁阵格局基本成型,规模突破万人。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发布6G智简网络架构和6G科创实验装置,“息壤”平台突破公有云万卡纳管与调度核心技术,完成业界首个超百公里分布式无损智算互联现网验证,推出业内首个支持40种方言自由混说的语音大模型,打造国内首个融合QKD的量子安全密码体系,升级领先的“天衍”量子计算云平台。获批多个前沿技术原创技术策源地,牵头云计算、量子通信、下一代光网络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两个项目获得2023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入选2023年度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自研清单成果同比增长
40.4%,自研IT系统和业务平台占比达50.4%。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全面完成云计算及算力、新一代信息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安全、量子、数字平台等七大战略新兴业务布局,持续深化外部赋能和内部应用,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有效助力企业经营效能提升,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安全保障能力取得新进展公司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能力建设,提升风险监测和防范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障企业云网安全运营,为客户提供安全产品服务。公司将云网资源优势与安全技术有机融合,持续探索和创新安全产品服务,提供可持续、可迭代、易维护的网络安全能力,支持技术应用演进、网络迭代升级和海量数据汇集等场景下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不断夯实数据存储、数据脱敏等关键能力。公司以量子技术赋能新型安全能力,创新量子技术与通话、云网、平台等业务融合,构建“量子+”产品体系,塑造差异化的安全产品服务优势;天翼安全大脑4.0产品与自主研发的安全垂直类大模型“星辰-见微”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安全运营效率和客户使用体验;云堤抗D作为国内唯一具有多种防护手段联动处置能力的“运营商级”防护平台,入选Gartner全球头部服务商选择清单,全网清洗节点达64个,覆盖用户超1.5万户,上半年全网流量清洗能力新增2.4Tbps,达到13.68Tbps。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NICES:涵盖网络能力(Network)、边缘能力(Intelligence)、云边协同能力(Cloud computing)、应用随选能力(Elements)和服务保障能力(Service)五位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
研发费用增幅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研发费用数据计算
中国电信“下一代互联网源地址验证体系结构SAVA关键技术与规模化应用”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5G)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项目获得2023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聚焦政企领域,持续深化系统性变革,完善促进“三型”企业
发展的体制机制,连续三年获评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改革重点任务考核A级。设立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等专业研究院,引入企业战略级科学家,加强前沿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深化行业公司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高质量的数字化平台和产品。推动设立卫星子公司,巩固扩大卫星通信领域的先发优势,加快卫星通信业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以云中台为枢纽的主流程优化,完善人才市场化调用机制,强化省市公司解决方案、二次开发、交付和运营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省公司与专业公司高效协同,完善纵向一体化支撑流程和重大项目支撑机制,加快区县公司覆盖,促进战新业务规模发展。深化客户服务、渠道和云网运营等体系改革,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助力生产运营体系、人才结构和流程机制不断优化。围绕战新业务发展特点,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健全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进一步提升员工积极性,加快健全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丰富的应用场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数字生活的向往,为行业和公司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带来宝贵机遇。2024年上半年,公司紧抓发展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履行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维护网信安全责任,持续深入实施云改数转战略,加快推动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演进升级,加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加速战略新兴业务规模拓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造“三型”企业,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电信力量。
1. 总体业绩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60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462亿元,同比增长4.3%,持续高于行业增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8亿元,同比增长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亿元,同比增长6.0%,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4元。资本开支为人民币472亿元。
公司基础业务收入保持稳健增长,应用创新驱动价值提升,用户价值不断提升,产数业务收入实现良好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上半年,公司移动通信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052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移动增值及应用收入达到人民币181亿元,同比增长17.1%,移动用户数净增908万户,用户规模达到4.17亿户,移动用户ARPU达到人民币46.3元。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640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智慧家庭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07亿元,同比增长14.4%,宽带用户数净增319万户,达到1.93亿户,宽带综合ARPU达到人民币48.3元。产业数字化收入达到人民币737亿元,同比增长7.2%,占服务收入比达到30.0%,同比提高
0.8p.p.。天翼云收入达到人民币552亿元,同比增长20.4%。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努力增强盈利和现金流创造能力。董事会决定2024年继续派发中期股息,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上半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0%,即每股人民币0.1671元(含税),同比增长16.7%。从2024年起,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将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继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 扎实推进“三型”企业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1 坚持基础和产数业务双轮驱动,服务型企业建设稳步推进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快云、AI、量子、卫星等新要素融入标准产品,持续提升产品能力、业务价值和服务水平,围绕CHBG融通场景加快平台内容填充和智能化升级,做大数字平台业务和基础连接规模,全方位推进服务型企业建设。面向个人用户,持续推进5G应用创新和个人终端创新,在应用方面,加快推进通信助理、视频彩铃、天翼云盘等应用的AI升级,加大量子密话密信、手机直连卫星等差异化业务的规模拓展,推出全球首创汽车直连卫星服务,在终端方面,推出首款运营商定制、嵌入自有大模型的AI手机,满足个人用户对智能化、便捷化的通信服务需求。面向家庭用户,持续推进FTTR升级和千兆应用拓展,不断推动云电脑、家庭云中屏等终端的AI升级,进一步加强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数字乡村、视联网等平台的AI升级和融通互
“三型”企业: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促,持续丰富家庭应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社区/乡村的生活圈和服务圈,满足家庭用户“安全家、低碳家、智能家”的场景需求。面向政企客户,以“网+云+AI+应用”满足千行百业的数字化需求,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5G NICES Pro+融合产品体系升级,通过5G确定性网络与自研工业PON,显著降低新型工业化领域客户的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天翼物联网平台支持亿级超大规模终端安全可靠接入、十亿级物联网网络连接在线感知与控制,终端用户数超6亿;推动AI应用加快落地,星辰政务热线大模型大幅提升民生热线运营效率和市民感知,“星辰慧答”实现通过短信的智能交互升级,大模型服务更加便捷地触达千家万户,明厨亮灶、城市大脑等视联网标杆案例赋能智慧城市发展,加快场景化复制推广;加大核心数字平台研发迭代与能力创新,持续升级市域基层治理平台、全域旅游平台等110余个数字平台能力,不断赋能政务、工业、教育、医疗、金融等十余个重点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司顺应数字时代的信息服务新需求,加快提升智能化服务能力。推出文字、视频、语音的多模态智能服务,智能服务月均服务次数超7,500万次,同比提升13.4%;焕新升级“好服务更随心”服务举措,用户满意度和服务口碑优势持续巩固提升。
2.2 持续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科技型企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公司围绕网络、云及云网融合、AI、量子/安全等四大技术方向,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完成RDO科技创新研发体系布局,优化研发组织体系,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完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落地。持续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2.5%,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顶尖人才核心科研团队建设,研发人员规模较去年底增长15.3%,由科学家、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构成的科技专家人才雁阵格局基本成型,规模突破万人。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发布6G智简网络架构和6G科创实验装置,“息壤”平台突破公有云万卡纳管与调度核心技术,完成业界首个超百公里分布式无损智算互联现网验证,推出业内首个支持40种方言自由混说的语音大模型,打造国内首个融合QKD的量子安全密码体系,升级领先的“天衍”量子计算云平台。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获批多个前沿技术原创技术策源地,牵头云计算、量子通信、下一代光网络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两个项目获得2023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入选2023年度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自研清单成果同比增长40.4%,自研IT系统和业务平台占比达50.4%,同比提高9.5p.p.。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全面完成云计算及算力、新一代信息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安全、量子、数字平台等七大战略新兴业务布局,持续深化外部赋能和内部应用,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有效助力企业经营效能提升,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3 不断提升安全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安全型企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公司加强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建设,提升风险监测和防范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障企业云网安全运营,为客户提供安全产品服务。公司将云网资源优势与安全技术有机融合,持续探索和创新安全产品服务,提供可持续、可迭代、易维护的网络安全能力,支持技术应用演进、网络迭代升级和海量数据汇集等场景下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不断夯实数据存储、数据脱敏等关键能力。公司以量子技术赋能新型安全能力,创新量子技术与通话、云网、平台等业务融合,构建“量子+”产品体系,塑造差异化的安全产品服务优势;天翼安全大脑4.0产品与自主研发的安全垂直类大模型“星辰-见微”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安全运营效率和客户使用体验;云堤抗D作为国内唯一具有多种防护手段联动处置能力的“运营商级”防护平台,入选Gartner全球头部服务商选择清单,全网清洗节点达64个,覆盖用户超1.5万户,上半年全网流量清洗能力新增2.4Tbps,达到
13.68Tbps。
3.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公司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聚焦政企领域,持续深化系统性变革,完善促进“三型”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连续三年获评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改革重点任务考核A级。设立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等专业研究院,引入企业战略级科学家,加强前沿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深化行业公司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高质量的数字化平台和产品。推动设立卫星子公司,巩固扩大卫星通信领域的先发优势,加快卫星通信业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以云中台为枢纽的主流程优化,完善人才市场化调用机制,强化省市公司解决方案、二次开发、交付和运营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省公司与专业公司高效协同,完善纵向一体化支撑流程和重大项目支撑机制,加快区县公司覆盖,促进战新业务规模发展。深化客户服务、渠道和云网运营等体系改革,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助力生产运营体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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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和流程机制不断优化。围绕战新业务发展特点,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健全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进一步提升员工积极性,加快健全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公司优化开放合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高水平开放,构筑互利共赢的生态格局。持续强化高端人才开放合作,与头部高校、国家实验室加强联合培养,形成战新产业创新合力。不断拓展产业链上下游生态合作,构建覆盖智算云、星辰大模型、数据要素、终端等领域的生态体系,牵头成立低空经济产业联盟,发布“低空领航者”行动计划,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国际化经营高质量发展,优化海外产业合作布局,打造海外业务生态圈,加大与国际运营商合作,手机直连卫星业务在香港成功发布,新设昆明、海口国际通信全业务出入口局,持续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深化国际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全球云网宽带产业协会(WBBA)充分发挥国际交流平台和产业创新纽带作用,拓展成员单位超80家。
4. 深入开展“AI+”,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引擎
公司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方向,深入开展“AI+”,以“星辰”为品牌,完成“1+1+1+M+N”
人工智能总体布局,加强各领域能力通融互促,持续丰富星辰大模型系列产品体系,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智算云底座方面,构建领先的“息壤”一体化智算服务能力,提供极致的算力调度服务、高效的一体化计算加速服务、普惠的一站式智算服务以及繁荣的模型应用生态,层次化推进自有智能算力布局,“息壤”已接入39家算力合作伙伴各类智能算力合计22EFLOPS,天翼云全面升级产品及生态矩阵,迈入智能云的新发展阶段。通用大模型底座方面,不断提升基础大模型能力,星辰系列语义、语音、多模态大模型均已完成算法及服务的“双备案”,其中星辰语音大模型为国内首个独立备案的语音大模型,发布国内首款一键生成代码及自主测试纠错的AI开发工具星辰·软件工厂,积极通过开源推动大模型技术进步,在央企中率先开源十亿、百亿、万亿多参数量级语义大模型。公司面向工业、教育、医疗、政务等领域推出32个行业大模型,赋能370个2B项目,推出AI手机、AI云电脑、AI大模型一体机等AI标准化产品,满足客户的多元化智能化需求;针对客服、网运、办公等企业运营环节推出10个内部大模型,数字人客服智能语音服务比例稳步提升,AI赋能基站和机房智慧节能成效不断显现。数据底座方面,发布“数链智网(DCAN)”能力体系,打造汇聚公共、行业、互联网等领域数据的高质量数据集,构建星海数据智能中台,赋能150余个政企客户项目,升级灵泽2.0数据要素平台,服务22个省市公共数据运营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产品超市模式合作伙伴超1,300家,数据产品超2,000个。
5. 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底座公司坚持“网是基础、云为核心、把握智能化发展方向”,持续推动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打造云智、训推一体的算力基础设施,在京津冀、长三角建成国内领先的全液冷万卡池,已承载万亿参数大模型训练任务,在31省部署推理池,满足各类AI应用推理的需求,智能算力新增10EFLOPS,累计达到21EFLOPS。推动数据中心全面向AIDC升级,实现机架敏捷交付、制冷和供电弹性供给、能源高效利用。围绕AI产业聚集、算力富集和清洁能源丰富区域,建设高通量、低时延、智能化、普惠易用的算力互联网络,持续优化城市1ms、区域内5ms和区域间20ms时延圈,筑牢算力连接底座。打造400Gbps全光高速网络,支持弹性带宽、分时切片,业内独家具备量子加密专线能力,满足AI时代安全、弹性、普惠的传输需求。千兆光网10G PON端口超900万个,城镇住宅覆盖率达到94%,部署50G PON网络,支持重点小区、产业园区、工厂等万兆接入需求。云网运营能力不断提高,全网故障工单及处理时长实现双降,全面推进云网运营自智,网络大模型建设应用全面加速,云网运维自动处置率稳步提升。
公司与中国联通持续深化共建共享,合力打造高中低频协同、5G/4G融合的高质量网络。上半年新增共建共享5G中高频基站超10万站,5G基站总规模超131万站,稳步推进4G一张网,4G中频基站超200万站,统筹推进800MHz/900MHz低频共享和700MHz异网漫游,低频基站达79万站。5G网络实现全国乡镇及以上区域连续覆盖,重点区域、重点场景深度覆盖率提升
7.4%,全国行政村5G通达率提升25%,移动网络覆盖和感知速率稳步提升。持续加强5G-A战略布局,全面推进5G-A能力升级,协同完成Redcap、载波聚合超百城规模部署。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1248”
绿色发展模式为指引,多措并举持续强化云网基础
1+1+1+M+N:1个智算云底座、1个通用大模型底座、1个数据底座、M个内部大模型、N个行业大模型
1248:“1”是一个战略重点,即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企业“云改数转”战略的重要内容;“2”是两个发力方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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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绿色升级,2024年上半年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碳排放同比保持双位数降幅。全面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加快传统通信机楼绿色化改造,新增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12个,为行业最多。持续推动机房和基站AI智慧节能和绿色改造,5G/4G基站AI节能覆盖率达96%,累计覆盖约1,800个机房和495万个扇区,基站绿色改造1.4万站,机楼绿色改造280栋,合计年化节电超10亿度。加大绿色电力引入,上半年新增“证电合一”绿电9.6亿度,同比增幅超200%。强化绿色产品与服务,聚焦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系统及绿色照明等一系列绿色解决方案,赋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6. 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圆满完成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发射等多次重要活动的通信保障,在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中运用卫星通信、无人机高效助力防汛救灾。以AI赋能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形成数字乡村信息化解决方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济困助残扶弱,超9万家“爱心翼站”服务惠及842万人次。依法保护员工权益,打造全方位员工关爱体系,持续健全制度保障,打造专业发展通道,努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坚持高水平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企业透明度,有效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不断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合规高效运作,内部控制流程不断优化,企业稳健合规运营,切实保障股东最佳长远利益。公司的治理水平获得境内外资本市场的高度评价,在《Institutional Investor》举办的“2024年亚洲最佳企业管理团队”评选中,连续十四年荣获“亚洲最受尊崇企业”殊荣,同时获评为“亚洲区最佳电信公司第一名”,并在“最佳公司董事会”“最佳整体ESG”“最佳投资者关系”“最佳投资者关系团队”等多个奖项评选中位居亚洲区电信行业前三。在《中国证券报》金牛奖评选中,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和“港股金牛奖”。同时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7. 未来展望
回A三年以来,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信息等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不断催生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面对变革与机遇,公司坚持守正创新、开拓升级,全面深入实施云改数转战略,着力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加快向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转型,高质量发展持续向好,企业服务收入实现良好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股东回报显著提升,圆满兑现回A上市时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承诺,与广大股东携手共绘发展蓝图、共享发展成果。
当前,公司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将以回A三年为新起点,把握新机遇、拥抱新蓝海,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持续深入实施云改数转战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综合智能信息产品和应用,不断满足用户对美好数字生活的向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企业发展行稳致远,努力提升企业价值,积极回馈广大股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电信篇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5,973,118,881.02 | 258,679,059,744.77 | 2.8 |
营业成本 | 183,956,774,406.82 | 179,122,365,484.08 | 2.7 |
销售费用 | 27,568,338,730.65 | 27,933,222,654.47 | (1.3) |
对内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对外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4”是四个基本策略,即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8”是八大绿色行动:即建设绿色新云网、打造绿色新运营、构建绿色新生态、强化绿色新赋能、催生绿色新科技、筑牢绿色新支撑、发展绿色新能源、创造绿色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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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17,843,542,563.52 | 17,967,052,320.90 | (0.7) |
财务费用 | 250,414,178.44 | 483,051,688.53 | (48.2) |
研发费用 | 4,658,846,538.04 | 4,139,915,141.41 | 1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40,550,541.53 | 65,663,263,712.35 | (1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81,641,678.51) | (31,665,329,740.74) | 5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44,478,623.34) | (22,840,010,493.39) | (31.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5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8%,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深入实施“云改数转”战略,持续推动基础业务转型升级,持续加快战略新兴业务规模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839.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7%,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提升云网服务质量和能力,加大产业数字化、智慧家庭等高增长业务的投入。同时,强化AI赋能降本增效,持续提升资源效能,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及长期价值创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为人民币275.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加强AI在精准营销方面的应用,提升销售费用使用效率。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78.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7%,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推进提质增效,强化费用管控。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为人民币2.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2%,主要原因是租赁负债相关利息支出有所下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人民币46.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围绕网络、云及云网融合、AI、量子/安全等四大技术方向,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583.4亿元,净流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1.2%,主要原因是产业数字化业务回款期较长,相应应收款增幅较高,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撑产业链发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流出为485.8亿元,同比上升53.4%,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优化资金运作安排,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有所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流出为157.4亿元,同比下降31.1%,主要原因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54,920,185,340.80 | 6.31 | 30,754,567,296.57 | 3.68 | 78.58 | 主要由于公司产业数字化业务回款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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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多,通常年底较多项目验收,应收账款规模会有所下降。 | ||||||
存货 | 4,663,973,143.15 | 0.54 | 3,417,010,904.25 | 0.41 | 36.49 | 主要由于手机、智家终端库存增加。 |
债权投资 | 5,153,167,221.57 | 0.59 | 48,111,946.26 | 0.01 | 10,610.79 | 主要由于公司持续优化资金运作安排,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有所增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37,996,506.92 | 0.11 | 1,426,060,369.84 | 0.17 | (34.22) | 主要由于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权益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 |
应付票据 | 16,391,720,151.50 | 1.88 | 7,593,763,904.40 | 0.91 | 115.86 | 主要由于以票据结算的服务费、工程和设备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27,220,199,824.99 | 3.13 | 13,162,536,138.48 | 1.57 | 106.80 | 主要由于公司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期,强化科技创新,加大高科技人才引入及一线员工和高绩效团队的激励。 |
应交税费 | 6,414,280,831.13 | 0.74 | 3,224,348,774.02 | 0.39 | 98.93 | 主要由于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6,512,199,030.4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271,510,282.67 | 法定准备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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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所拥有联营和合营公司的权益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其中所拥有联营和合营公司的权益账面金额为人民币431.76亿元,较年初增长0.0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账面金额为人民币9.38亿元,较年初减少34.22%。公司本期无新增重大股权投资,报告期内持有于香港上市的中国铁塔普通股股份约3,608,715万股,约占中国铁塔总股份的20.5%。2024年上半年,公司确认中国铁塔股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2.08亿元。2024年3月11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签订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国盾量子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盾量子股东大会批准,尚需获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及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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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稳健精准投资策略,支撑战略新兴业务培育和发展,加快5G重点场景网络覆盖和优化,加强产业数字化业务支撑保障,打造云网融合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上半年累计完成资本开支人民币472亿元,其中移动网投资人民币186亿元,产业数字化投资人民币161亿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1,373,442,771.59 | (514,594.85) | (518,208,866.37) | - | - | - | - | 854,719,310.37 |
私募基金 | 237,395,103.76 | (8,073,127.65) | - | - | - | 5,596,455.11 | - | 223,725,521.00 |
其他 | 211,878,441.45 | 112,386.06 | 172,597.16 | - | 29,972,406.29 | - | - | 242,135,830.96 |
合计 | 1,822,716,316.80 | (8,475,336.44) | (518,036,269.21) | - | 29,972,406.29 | 5,596,455.11 | - | 1,320,580,662.3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221 | 海航控股 | 2,367,136.31 | 债务重组 | 2,014,271.27 | (514,594.85) | - | - | - | - | 1,499,676.4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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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600640 | 国脉文化 | 225,612,770.08 | 自有 | 376,490,545.92 | - | (36,762,808.32) | - | - | 65,647.87 | 339,727,737.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股票 | 002238 | 天威视讯 | 69,966,335.00 | 自有 | 982,639,008.00 | - | (485,941,248.00) | - | - | 6,327,360.00 | 496,697,76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股票 | 9626.HK | 哔哩哔哩 | 95,790,016.00 | 自有 | 12,298,946.40 | - | 4,495,189.95 | - | - | - | 16,794,136.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合计 | / | / | 393,736,257.39 | / | 1,373,442,771.59 | (514,594.85) | (518,208,866.37) | - | - | 6,393,007.87 | 854,719,310.37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共持有4支上市股票,初始成本为人民币39,374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85,472万元。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3支(海航控股、国脉文化、天威视讯),国脉文化、天威视讯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29,558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83,643万元,本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52,270万元;因海航债务重组获得海航控股股票,按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237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50万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哔哩哔哩,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9,579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679万元,本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450万元。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翼资本于2019年参与投资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人民币22.04亿元,主要投资于TMT(通讯、技术、传媒)、大健康、先进制造领域等。中国电信认缴人民币1.00亿元,已全部实缴。本期基金分红收回投资成本人民币431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翼资本于2019年参与投资北京晨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主要投资领域聚焦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核心技术和应用。中国电信认缴人民币1.00亿元,已全部实缴。本期基金分红收回投资成本人民币129万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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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5%,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0.08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3,167.4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64.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30亿元。公司主要子公司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经济、政策环境适应风险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发生深刻的周期性和结构性变化,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增速趋缓。以AI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推动创新和增长方式转变,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将对人类社会带来深远影响。公司内部云改数转、结构调整还需进一步深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公司将积极主动适应市场、技术和业务发展趋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企业加速向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转型。科技创新领域风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催生大量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大模型呈爆发式增长态势,算力服务、云业务成为主要发展方向,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公司科技创新力度和产品的自主研发、掌控能力有待持续提升。公司将继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战新业务和未来产业进一步加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的布局,提升研发效能和成果产出,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工程。
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网络和数据安全问题呈现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网络攻击门槛大幅降低、规模大幅提升,新技术、新场景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混合多云环境的动态特性使安全监控变得更加复杂,数据依法合规使用、防止数据泄露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公司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需要持续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极限场景的风险防范,提高网络核心技术自主掌控能力;进一步深化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完善反诈治理组织和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战新及未来产业的新兴业务风险战新及未来产业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数字化服务市场竞争更趋多元化,大模型、智算云等业务领域竞争激烈。公司新兴业务研发和落地应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司将深入洞察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大生态合作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场景化解决方案打造,强化差异化、标准化产品和服务推广,推动战新业务快速发展。国际业务经营风险世界变乱交织、业务和投资驻在国/地区政策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国际业务拓展不确定性增加。公司在境外产品服务、政企产品开发和运营能力、销售渠道拓展方面仍有一定不足。公司将密切跟踪国际形势变化,关注相关国家/地区政策、规则变化,积极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境外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做好国际业务经营风险评估和常态化跟踪监测,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27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www.chinatelecom-h.com | 2024-05-28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际/国内口径)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的议案》; 6.《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修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各审议事项全部通过,详见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权利。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邵广禄 | 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离任 |
梁宝俊 | 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聘任 |
夏冰 | 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邵广禄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职务;夏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职务。详见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梁宝俊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经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宝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详见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韩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张建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出新监事之前,韩芳女士、张建斌先生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的提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旭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67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按照2024年中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8.1亿元的70%以上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合计人民币152.9亿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1,507,138,699股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671元股息(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实施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对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股票增值权一是“按贡献分”,坚持价值导向,向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单位倾斜;二是“按潜力分”,坚持发展导向,向“云改数转”重点领域和“高精尖缺”人才倾斜;三是“凭业绩拿”,坚持业绩导向,行权数量与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业绩紧密挂钩,对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进行扣罚。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企业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企业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自身数字化技术优势积极赋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利用数字化平台技术,助力海南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一体监管平台,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实现各类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在污染防治领域,利用新一代数智技术,打造环保云平台,助力多个省份大幅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实施多项节能减排举措以降低其碳排放量。在云网建设方面,推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新一代智算数据中心(AIDC)、ROADM全光网、新型城域网综合承载等建设部署;在云网运营方面,扩大AI节能覆盖,加快机楼绿色改造、老旧设备退网和基站极简化改造;在绿电使用方面,积极参与绿电获取、建设分布式能源、开展能源合作。同时,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绿色低碳、智能算力算效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体系。2024年上半年,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碳排放同比保持双位数降幅。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3项重点,实施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消费帮扶、人才培训、品牌建设5大工程,助力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效,乡村振兴再上新台阶。
公司保持帮扶力度不减,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各项工作,直接购买与帮扶销售农副产品人民币24,620万元;组织开展各类人才培训23,271人次;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向智慧化、智能化升级,科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公司圆满完成2023年定点帮扶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连续六年获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成效考核评价最高等次,排名位列央企前十名。
注:本节内容包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环境与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2024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广东广晟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广东广晟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 | 土地等产权瑕疵的兜底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商标授权长期使用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公司、除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和滚存利润相关安排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集中服务收入 | 1,762,205,583.17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集中服务支出 | 300,630,727.08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网间互联结算支出 | 35,613,695.71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网间互联结算收入 | 17,559,838.11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支出 | 537,682,179.00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 12,637,931.27 | 100 | 现金结算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通信资源租用支出 | 223,470,892.41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IT服务支出 | 3,194,188,650.74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IT服务收入 | 1,152,150,279.41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后勤服务支出 | 1,942,492,155.17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物资采购支出 | 1,946,917,094.54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物资采购收入 | 2,068,048,735.81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支出 | 10,369,097,449.46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末梢电信服务支出 | 10,603,018,623.82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收入 | 24,551,290.45 | 100 | 现金结算 |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接受劳务 | 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支出 | 484,045,738.46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6,459,377,536.78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接受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37,547,315,201.45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8,476,217,510.79 | 100 | 现金结算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275,167,372.95 | 100 | 现金结算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91,651,965.91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注2) | 8,014,880,000.00 | 100 | 现金结算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注2) | 80,083,938.87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铁塔租赁及服务支出 | 8,301,457,453.37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 27,139,938.85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融资租赁服务 | 2,776,759,363.94 | 100 | 现金结算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 | 141,509.43 | 100 | 现金结算 |
注1:金融服务-存款服务金额为2024年1-6月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注2:金融服务-贷款服务金额为2024年1-6月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60,000,000,000.00 | 0.525%-2.15% | 36,317,251,973.36 | 534,581,746,044.42 | 540,939,818,816.68 | 29,959,179,201.10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18,000,000,000.00 | 0.525%-2.15% | 14,950,153,495.81 | 152,792,612,932.65 | 152,159,778,499.80 | 15,582,987,928.66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8,500,000,000.00 | 0.525%-2.15% | 7,929,971,547.31 | 211,511,779,155.43 | 211,266,051,497.74 | 8,175,699,205.00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1,500,000,000.00 | 0.525%-2.15% | 1,034,715,994.00 | 3,939,643,744.85 | 4,022,086,169.50 | 952,273,569.35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700,000,000.00 | 0.525%-2.15% | 191,612,972.95 | 189,547,077.67 | 347,296,678.84 | 33,863,371.78 |
合计 | / | / | / | 60,423,705,983.43 | 903,015,328,955.02 | 908,735,031,662.56 | 54,704,003,275.89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 | 2.64%-3.70% | 22,152,380,494.66 | 5,469,266,660.12 | 7,041,496,487.12 | 20,580,150,667.66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14,000,000,000.00 | 2.88% | 8,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6,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700,000,000.00 | 3.00%-3.50% | 80,000,000.00 | 28,664,485.01 | 80,000,000.00 | 28,664,485.01 |
合计 | / | / | / | 30,232,380,494.66 | 7,497,931,145.13 | 13,121,496,487.12 | 24,608,815,152.67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中间业务 | / | 152,934.7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7,813,420.7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4,058,819.19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4,058,819.19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9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下属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4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
(1)报告期内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下属公司(指公司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及中国电信(阿联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联酋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4年半年度报告
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35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公司、国际公司及阿联酋公司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分别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公司财务公司与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数智科技”)于2024年2月29日签订《保函协议》,财务公司同意为中电信数智科技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在上述《保函协议》的授信额度内向中电数智科技实际提供三笔担保,该等担保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2)报告期内担保进展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和国际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92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止,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人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分别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报告期内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财务公司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向中电信数智科技和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提供4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72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人民币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类型 | 担保方式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89,000.00 | 2024年4月19日-2027年8月13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质量保函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39,595.00 |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7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2,103,600.00 | 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5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预付款保函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4年6月24日-2025年6月23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注:2024年第一季度的担保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405.88万元,全部为公司下属公司向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下属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4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2024年半年度报告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限售股份未发生变化。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662,250,000股A股限售股(合计持股比例为0.7237%),并于2024年8月20日上市流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20日。详见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1,10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58,476,519,174 | 63.90 | 57,377,053,317 | 无 | -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417,839 | 13,847,399,317 | 15.13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4,794,082,653 | 5.24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2,137,473,626 | 2.34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957,031,543 | 1.05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920,294,182 | 1.01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9,654,944 | 786,269,672 | 0.86 | - | 无 | - | 未知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441,501,000 | 0.48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420,000,000 | 420,000,000 | 0.46 | - | 质押 | 420,000,000 | 未知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 | 400,000,000 | 0.44 | - | 质押 | 400,000,000 | 未知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3,847,399,31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3,847,399,317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794,082,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4,082,653 |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37,473,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7,473,626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1,099,465,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9,465,857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 957,031,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957,031,543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20,294,182 | 人民币普通股 | 920,294,18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86,269,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786,269,672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1,5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501,000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4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0,000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4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57,377,053,317 | 2025-02-20 | -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42个月 |
2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220,750,000 | 2024-08-20 | -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110,375,000 | 2024-08-20 | -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4 |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375,000 | 2024-08-20 | -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5 | 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 | 110,375,000 | 2024-08-20 | -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6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0,375,000 | 2024-08-20 | -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662,250,000股A股限售股(合计持股比例为0.7237%),并于2024年8月20日上市流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20日。详见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20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022年8月22日已解除锁定。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合并(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合并(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公司(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00,753,879,525.11 | 91,850,775,217.93 | 58,082,991,660.46 | 49,199,541,250.24 |
应收票据 | 814,027,668.86 | 1,455,810,968.24 | 640,921,228.67 | 1,213,344,333.04 | |
应收账款 | 五(2) /十六(1) | 54,920,185,340.80 | 30,754,567,296.57 | 44,223,632,843.48 | 26,843,635,739.40 |
预付款项 | 五(3) | 8,926,989,201.41 | 7,640,018,271.48 | 4,359,703,765.84 | 3,388,619,460.54 |
其他应收款 | 五(4) /十六(2) | 7,214,924,755.17 | 6,723,956,423.33 | 5,489,234,825.60 | 7,455,752,324.82 |
存货 | 五(5) | 4,663,973,143.15 | 3,417,010,904.25 | 1,819,041,840.17 | 1,527,114,813.09 |
合同资产 | 五(6) /十六(3) | 6,017,033,998.07 | 4,665,319,970.48 | 4,139,358,881.77 | 3,303,846,896.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7) | 2,245,625,307.43 | 2,354,946,281.65 | 1,550,120,862.30 | 1,570,864,572.98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8) | 14,363,522,442.55 | 19,000,261,564.97 | 14,076,292,883.58 | 7,182,531,560.08 |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 199,920,161,382.55 | 167,862,666,898.90 | 134,381,298,791.87 | 101,685,250,950.96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五(53)(d) | 5,153,167,221.57 | 48,111,946.26 | 5,153,167,221.57 | 48,111,946.26 |
长期应收款 | 五(9) | 1,339,592,441.49 | 1,284,269,754.19 | 980,330,325.70 | 833,040,991.71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0) /十六(4) | 43,176,144,190.77 | 43,157,920,651.30 | 79,556,892,000.05 | 77,619,581,093.0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1) | 937,996,506.92 | 1,426,060,369.84 | 858,668,679.52 | 1,381,372,735.8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82,584,155.41 | 396,655,946.96 | 1,499,676.42 | 2,014,271.27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2,323,057.32 | 150,790,786.93 | 137,105,616.04 | 145,422,133.85 | |
固定资产 | 五(12) | 400,064,926,078.55 | 409,455,293,238.52 | 371,343,411,928.27 | 384,971,135,874.25 |
在建工程 | 五(13) | 86,985,804,455.42 | 72,238,256,928.36 | 76,636,558,052.28 | 60,226,956,258.35 |
使用权资产 | 五(14) | 49,876,847,860.72 | 54,215,145,731.29 | 48,107,528,650.05 | 52,225,471,949.65 |
无形资产 | 五(15) | 43,780,816,067.76 | 45,358,319,353.69 | 40,151,339,429.20 | 41,718,544,217.95 |
开发支出 | 五(16) | 2,877,365,223.15 | 3,143,816,268.73 | 2,641,610,180.26 | 2,985,220,442.43 |
其中:数据资源 | 105,073,727.98 | - | 20,368,683.53 | - | |
商誉 | 五(17) | 29,924,574,208.15 | 29,923,265,740.05 | 29,876,983,064.77 | 29,876,983,064.77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8) | 1,855,295,164.88 | 2,022,368,919.75 | 1,632,599,116.81 | 1,767,090,019.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4,322,086.38 | 1,346,776,899.23 | - | 783,922,358.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19) | 3,909,350,328.33 | 3,784,185,456.77 | 3,912,554,328.68 | 3,734,185,195.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1,071,109,046.82 | 667,951,237,991.87 | 660,990,248,269.62 | 658,319,052,552.38 |
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 870,991,270,429.37 | 835,813,904,890.77 | 795,371,547,061.49 | 760,004,303,503.34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周响华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合并(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合并(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公司(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21) | 2,644,956,160.74 | 2,866,520,849.13 | 18,913,076,160.74 | 19,240,952,849.13 |
应付票据 | 五(22) | 16,391,720,151.50 | 7,593,763,904.40 | 16,364,997,211.38 | 6,661,903,513.29 |
应付账款 | 五(23) | 146,347,369,666.06 | 138,278,335,880.11 | 126,921,909,352.34 | 117,511,487,995.73 |
预收款项 | 196,216,432.82 | 237,456,031.46 | 175,141,772.80 | 176,887,950.13 | |
合同负债 | 五(24) | 56,763,054,609.07 | 65,416,635,799.74 | 50,803,748,751.76 | 57,742,571,478.17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5) | 27,220,199,824.99 | 13,162,536,138.48 | 25,870,830,352.49 | 12,097,748,692.64 |
应交税费 | 五(26) | 6,414,280,831.13 | 3,224,348,774.02 | 5,617,022,456.16 | 2,262,039,349.99 |
其他应付款 | 五(27) | 48,865,369,358.16 | 48,224,516,414.92 | 22,151,893,061.61 | 22,734,395,069.9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8) | 14,710,522,428.86 | 14,547,822,757.07 | 14,130,367,464.63 | 13,988,533,174.86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9) | 7,647,415,942.35 | 7,475,060,185.08 | 6,018,209,115.26 | 5,579,831,264.96 |
流动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 327,201,105,405.68 | 301,026,996,734.41 | 286,967,195,699.17 | 257,996,351,338.80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30) | 5,823,539,087.82 | 5,141,727,158.21 | 3,370,348,312.68 | 3,764,727,158.21 |
租赁负债 | 五(31) | 38,249,766,811.37 | 42,650,185,789.91 | 36,996,504,389.95 | 41,189,227,894.90 |
长期应付款 | 224,335,958.34 | 218,925,285.95 | 193,782,837.54 | 188,372,165.15 | |
预计负债 | 58,393,192.30 | 69,328,512.13 | 15,293,622.65 | 27,160,628.82 | |
递延收益 | 五(32) | 7,499,012,081.43 | 7,882,345,088.16 | 7,357,728,740.98 | 7,736,337,968.4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41,729,005.36 | 632,919,005.53 | 632,694,879.87 | 623,830,081.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620,127,101.64 | 31,024,547,905.98 | 30,267,630,821.43 | 30,741,983,862.9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6,565.20 | 116,565.20 | 116,565.20 | 116,565.2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117,019,803.46 | 87,620,095,311.07 | 78,834,100,170.30 | 84,271,756,325.58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 410,318,125,209.14 | 388,647,092,045.48 | 365,801,295,869.47 | 342,268,107,664.38 |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33)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资本公积 | 五(34) | 69,528,037,805.93 | 69,406,326,584.54 | 76,137,414,786.77 | 76,015,703,565.38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35) | (203,125,426.96) | 142,221,752.15 | 136,000,572.38 | 527,738,363.93 |
盈余公积 | 87,762,001,407.75 | 87,762,001,407.75 | 87,762,001,407.75 | 87,762,001,407.75 | |
一般风险准备 | 387,978,945.12 | 387,978,945.12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五(36) | 207,296,732,532.51 | 193,720,548,049.71 | 174,027,695,726.12 | 161,923,613,802.9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56,278,763,963.35 | 442,926,215,438.27 | 429,570,251,192.02 | 417,736,195,838.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4,394,381,256.88 | 4,240,597,407.02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460,673,145,220.23 | 447,166,812,845.29 | 429,570,251,192.02 | 417,736,195,838.9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70,991,270,429.37 | 835,813,904,890.77 | 795,371,547,061.49 | 760,004,303,503.34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周响华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项目 | 附注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合并(未经审计)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合并(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公司(未经审计)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公司(未经审计) |
一、营业收入 | 五(37)/十六(5) | 265,973,118,881.02 | 258,679,059,744.77 | 227,026,124,918.96 | 220,215,283,418.23 |
减:营业成本 | 五(37)/十六(5) | 183,956,774,406.82 | 179,122,365,484.08 | 151,819,244,996.29 | 146,239,658,033.31 |
税金及附加 | 五(38) | 918,252,298.69 | 847,421,569.75 | 837,763,303.20 | 784,013,157.30 |
销售费用 | 五(39) | 27,568,338,730.65 | 27,933,222,654.47 | 26,691,227,659.49 | 27,188,463,846.06 |
管理费用 | 五(40) | 17,843,542,563.52 | 17,967,052,320.90 | 15,966,763,453.21 | 16,505,677,980.92 |
研发费用 | 五(41) | 4,658,846,538.04 | 4,139,915,141.41 | 2,635,516,980.53 | 2,254,181,566.88 |
财务费用 | 五(42) | 250,414,178.44 | 483,051,688.53 | 528,587,313.94 | 782,754,532.02 |
其中:利息费用 | 1,192,321,244.85 | 1,319,018,428.45 | 1,146,435,923.66 | 1,477,704,562.20 | |
利息收入 | 1,042,434,510.67 | 1,039,107,646.25 | 659,232,898.38 | 835,795,112.97 | |
加:其他收益 | 五(43) | 1,199,975,616.71 | 1,435,452,758.29 | 1,034,792,972.07 | 1,348,695,780.79 |
投资收益 | 五(44)/十六(6) | 1,236,915,745.75 | 1,129,207,088.91 | 1,203,545,715.97 | 1,039,096,839.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44,924,443.73 | 995,966,856.54 | 1,166,377,550.86 | 1,007,012,428.1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五(45) | (1,064,182,922.65) | (1,008,113,970.65) | (974,741,041.22) | (998,206,363.09) |
信用减值损失 | 五(46) | (3,762,414,499.55) | (2,551,803,244.25) | (3,506,102,395.86) | (2,243,155,186.96)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47) | (132,210,471.85) | (137,280,501.51) | (89,754,427.72) | (70,666,870.19) |
资产处置收益 | 五(48) | 1,140,811,438.87 | 140,316,712.07 | 1,140,929,504.76 | 140,434,628.44 |
二、营业利润 | 29,395,845,072.14 | 27,193,809,728.49 | 27,355,691,540.30 | 25,676,733,130.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49) | 954,495,987.40 | 623,257,730.80 | 922,813,547.84 | 563,714,669.66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50) | 2,111,728,692.22 | 1,637,149,496.75 | 2,107,372,658.63 | 1,632,737,207.02 |
三、利润总额 | 28,238,612,367.32 | 26,179,917,962.54 | 26,171,132,429.51 | 24,607,710,592.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51) | 6,273,001,551.75 | 6,006,389,864.35 | 5,831,408,023.38 | 5,577,884,204.31 |
四、净利润 | 21,965,610,815.57 | 20,173,528,098.19 | 20,339,724,406.13 | 19,029,826,388.5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21,965,610,815.57 | 20,173,528,098.19 | 20,339,724,406.13 | 19,029,826,388.5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811,826,965.71 | 20,152,910,521.43 | 20,339,724,406.13 | 19,029,826,388.52 | |
2、少数股东损益 | 153,783,849.86 | 20,617,576.76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五(35) | (345,347,179.11) | 267,969,815.56 | (391,737,791.55) | 74,951,719.5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5,347,179.11) | 267,969,815.56 | (391,737,791.55) | 74,951,719.5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7,360,255.13) | 64,761,735.92 | (392,028,042.24) | 73,284,030.72 |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87,360,255.13) | 64,761,735.92 | (392,028,042.24) | 73,284,030.72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013,076.02 | 203,208,079.64 | 290,250.69 | 1,667,688.8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0,250.69 | 1,667,688.81 | 290,250.69 | 1,667,688.81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1,722,825.33 | 201,540,390.83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620,263,636.46 | 20,441,497,913.75 | 19,947,986,614.58 | 19,104,778,108.0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 21,466,479,786.60 | 20,420,880,336.99 | 19,947,986,614.58 | 19,104,778,108.0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153,783,849.86 | 20,617,576.76 | - | - | |
七、每股收益 | |||||
其中:基本每股收益 | 五(52) | 0.24 | 0.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 | 五(52) | 0.24 | 0.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周响华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项目 | 附注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合并(未经审计)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合并(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公司(未经审计)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公司(未经审计)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3,211,444,932.57 | 243,407,739,349.41 | 216,073,834,373.77 | 208,320,544,733.2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5,905,384.15 | 152,038,945.71 | 7,708,272.68 | 28,834,937.6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3)(a) | 9,457,156,833.00 | 9,203,392,142.92 | 7,240,813,235.97 | 7,242,579,910.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2,844,507,149.72 | 252,763,170,438.04 | 223,322,355,882.42 | 215,591,959,581.31 | |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131,661,824.13) | (108,097,007,371.10) | (81,816,681,027.66) | (73,825,978,799.3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906,017,668.64) | (35,464,290,705.13) | (33,589,757,434.79) | (32,233,235,825.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51,595,704.83) | (4,444,649,293.07) | (4,065,331,543.92) | (3,304,383,221.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3)(b) | (40,214,681,410.59) | (39,093,959,356.39) | (37,228,675,021.78) | (35,309,178,310.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503,956,608.19) | (187,099,906,725.69) | (156,700,445,028.15) | (144,672,776,156.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54)(a) | 58,340,550,541.53 | 65,663,263,712.35 | 66,621,910,854.27 | 70,919,183,424.3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6,455.11 | 53,510,467.22 | 2,511,500,000.00 | 5,175,459,685.5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21,091,894.14 | 1,312,586,365.26 | 1,425,067,926.99 | 1,205,136,774.6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4,135,631.46 | 201,171,715.96 | 762,145,942.49 | 142,921,87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3)(c) | 13,388,200,493.27 | 7,175,669,741.12 | 6,000,000,000.00 | 342,548,5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79,024,473.98 | 8,742,938,289.56 | 10,698,713,869.48 | 6,866,066,830.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034,566,619.06) | (28,325,631,180.49) | (30,906,014,282.01) | (23,383,298,723.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986,745.91) | (30,423,685.95) | (10,011,500,000.00) | (9,517,003,368.3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3)(d) | (29,087,112,787.52) | (12,052,213,163.86) | (22,300,000,000.00) | (3,347,054,548.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260,666,152.49) | (40,408,268,030.30) | (63,217,514,282.01) | (36,247,356,640.01)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81,641,678.51) | (31,665,329,740.74) | (52,518,800,412.53) | (29,381,289,809.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32,509,512.20 | 2,071,000,000.00 | 1,596,000,000.00 | 1,99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3)(e) | 638,370,064.72 | 268,433,238.22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70,879,576.92 | 2,339,433,238.22 | 1,596,000,000.00 | 1,99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57,169,911.27) | (5,790,979,253.94) | (3,502,978,120.78) | (9,025,102,682.9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32,195,996.05) | (7,339,909,270.56) | (7,393,130,076.43) | (7,478,529,052.9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400,000.00) | (1,448,000.00)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3)(f) | (7,825,992,292.94) | (12,048,555,207.11) | (7,091,094,614.34) | (6,308,955,702.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15,358,200.26) | (25,179,443,731.61) | (17,987,202,811.55) | (22,812,587,438.58)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44,478,623.34) | (22,840,010,493.39) | (16,391,202,811.55) | (20,821,587,438.5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094,283.10 | 75,596,758.14 | 7,273,888.60 | 43,915,202.3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五(54)(c) | (5,973,475,477.22) | 11,233,520,236.36 | (2,280,818,481.21) | 20,760,221,378.3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54)(c) | 81,045,622,800.01 | 72,464,525,858.29 | 42,900,563,122.75 | 47,732,599,962.2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54)(c) | 75,072,147,322.79 | 83,698,046,094.65 | 40,619,744,641.54 | 68,492,821,340.57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周响华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 附注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69,393,976,985.76 | (298,031,757.83) | 84,902,229,000.31 | 183,635,957.80 | 186,400,331,683.33 | 432,089,280,568.37 | 4,338,254,092.01 | 436,427,534,660.38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2,349,598.78 | 267,969,815.56 | - | - | 13,198,419,832.16 | 13,478,739,246.50 | 20,402,576.76 | 13,499,141,823.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67,969,815.56 | - | - | 20,152,910,521.43 | 20,420,880,336.99 | 20,617,576.76 | 20,441,497,913.75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2,349,598.78 | - | - | - | - | 12,349,598.78 | - | 12,349,598.78 | |
1、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 | 12,349,598.78 | - | - | - | - | 12,349,598.78 | - | 12,349,598.78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6,954,544,839.27) | (6,954,544,839.27) | (215,000.00) | (6,954,759,839.27) | |
1、对股东的分配 | 五(36) | - | - | - | - | - | (6,954,544,839.27) | (6,954,544,839.27) | (215,000.00) | (6,954,759,839.27) |
(四)其他 | - | - | - | - | - | 54,150.00 | 54,150.00 | - | 54,150.00 |
2023年6月30日余额(未经审计)
2023年6月30日余额(未经审计) | 91,507,138,699.00 | 69,406,326,584.54 | (30,061,942.27) | 84,902,229,000.31 | 183,635,957.80 | 199,598,751,515.49 | 445,568,019,814.87 | 4,358,656,668.77 | 449,926,676,483.64 |
2024年1月1日余额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69,406,326,584.54 | 142,221,752.15 | 87,762,001,407.75 | 387,978,945.12 | 193,720,548,049.71 | 442,926,215,438.27 | 4,240,597,407.02 | 447,166,812,845.29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21,711,221.39 | (345,347,179.11) | - | - | 13,576,184,482.80 | 13,352,548,525.08 | 153,783,849.86 | 13,506,332,374.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45,347,179.11) | - | - | 21,811,826,965.71 | 21,466,479,786.60 | 153,783,849.86 | 21,620,263,636.46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21,711,221.39 | - | - | - | - | 121,711,221.39 | - | 121,711,221.39 | |
1、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五(34) | - | 121,711,221.39 | - | - | - | - | 121,711,221.39 | - | 121,711,221.39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8,235,642,482.91) | (8,235,642,482.91) | - | (8,235,642,482.91) | |
1、对股东的分配 | 五(36) | - | - | - | - | - | (8,235,642,482.91) | (8,235,642,482.91) | - | (8,235,642,482.91) |
2024年6月30日余额(未经审计)
2024年6月30日余额(未经审计) | 91,507,138,699.00 | 69,528,037,805.93 | (203,125,426.96) | 87,762,001,407.75 | 387,978,945.12 | 207,296,732,532.51 | 456,278,763,963.35 | 4,394,381,256.88 | 460,673,145,220.23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周响华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 附注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76,003,353,966.60 | 57,965,618.48 | 84,902,229,000.31 | 156,244,003,978.16 | 408,714,691,262.55 |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2,349,598.78 | 74,951,719.53 | - | 12,075,281,549.25 | 12,162,582,867.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74,951,719.53 | - | 19,029,826,388.52 | 19,104,778,108.05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2,349,598.78 | - | - | - | 12,349,598.78 | |
1、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 | 12,349,598.78 | - | - | - | 12,349,598.78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6,954,544,839.27) | (6,954,544,839.27) | |
1、对股东的分配 | 五(36) | - | - | - | - | (6,954,544,839.27) | (6,954,544,839.27) |
2023年6月30日余额(未经审计) | 91,507,138,699.00 | 76,015,703,565.38 | 132,917,338.01 | 84,902,229,000.31 | 168,319,285,527.41 | 420,877,274,130.1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76,015,703,565.38 | 527,738,363.93 | 87,762,001,407.75 | 161,923,613,802.90 | 417,736,195,838.96 |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21,711,221.39 | (391,737,791.55) | - | 12,104,081,923.22 | 11,834,055,353.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91,737,791.55) | - | 20,339,724,406.13 | 19,947,986,614.58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21,711,221.39 | - | - | - | 121,711,221.39 | |
1、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五(34) | - | 121,711,221.39 | - | - | - | 121,711,221.39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8,235,642,482.91) | (8,235,642,482.91) | |
1、对股东的分配 | 五(36) | - | - | - | - | (8,235,642,482.91) | (8,235,642,482.91) |
2024年6月30日余额(未经审计) | 91,507,138,699.00 | 76,137,414,786.77 | 136,000,572.38 | 87,762,001,407.75 | 174,027,695,726.12 | 429,570,251,192.02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周响华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北京市成立,总部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市。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91,507,138,699.00元,每股面值1.00元。
中国电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是领先的大型全业务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运营商,为个人(To C)、家庭(To H)和政企(To B/G)客户提供综合智能信息服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范围变更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在判断重要性时,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项目的性质(如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和金额(如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等方面予以判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 持续经营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总流动负债超出总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272.81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31.64亿元)。本集团对可获得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如下评估:
1)本集团从经营活动中持续取得的净现金流入;2)未动用信贷额度为人民币2,017.71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054.52亿元);及3)考虑到本集团良好的信贷记录,本集团从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融资渠道。基于以上考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承诺、预计的资本开支和偿债。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工具,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三(9))、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三(13)、(16)、(27))、商誉及长期资产的减值(附注三(1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三(23))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三(2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会计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交易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确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1)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2)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本集团对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亦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除非该类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i)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iv)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不含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租赁款,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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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是否未能在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或利息;
2) 金融工具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及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技术、市场、经济或监管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ii)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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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ii)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续)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iii)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
本集团针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债权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他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的性质、逾期状态、债务人性质,规模和所处行业以及可获取的外部信用评级等。本集团上述金融工具主要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提方法如下:
主要组合类别 | 账龄计算方法 |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账龄组合 | 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 |
企业用户账龄组合 | 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应收租赁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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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iii)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续)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iv)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但根据本集团的催收程序,本集团对于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仍会执行催收活动,并适当考虑法律建议,本集团将收回的已减记的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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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i)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所有金融负债均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ii)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iii)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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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e)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 存货
(a)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用于维护有关电信网络的零备件以及用于销售的商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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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存货(续)
(d)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长期股权投资
(a)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b)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交易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以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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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i)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ii)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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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ii)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的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2) 投资性房地产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及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a)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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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固定资产(续)
(a) 确认条件(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0 | 3 | 3.23-12.13 | ||
电信线路及设备 | 5-10 | 0-3 | 9.70-20.00 | ||
运输工具 | 6-10 | 3 | 9.70-16.17 | ||
其他(家具、工具及其他设备) | 5-10 | 0-3 | 9.70-20.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c)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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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无形资产
(a)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技术及系统使用权等的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率如下: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20-70 | - | |||
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 直线法 | 2-5 | - |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b)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技术服务费、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及研发测试费等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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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无形资产(续)
(b) 研究开发支出(续)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经过评审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并开始资本化。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下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主要为本集团对以租赁方式租入经营场地或办公场所装修改良时所支出的费用,按租赁期与受益期孰短,一般在2至1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2) 本集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使用第三方的房屋、光缆、管道、设备等资产而预付
的资产使用及服务费用,在合同受益期内平均摊销,一般在2至15年按直线法摊销。
3) 本集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预付其他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一般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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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在确定其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倘若任何事件出现或情况发生改变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则需更加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除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外,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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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主要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及内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及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退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按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
预期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内退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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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预计负债
当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3)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电信服务收入
2) 商品销售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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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服务、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产业数字化服务及其他服务等,相关收入在服务提供的期间内确认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设备及终端等商品,在设备或终端交付给客户且与之相关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出售商品收入。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集团主要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有关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三(9)。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向用户提供了积分奖励计划。该奖励计划根据用户的消费额及忠诚度等对其进行奖励。根据奖励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奖励积分,分摊比例按照奖励积分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积分的单独售价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积分的金额予以递延,计入合同负债,并在积分兑换的商品或服务交付时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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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本集团自行销售的包含终端设备和电信服务的促销套餐,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将交易价格以相对单独售价为基础分摊至各履约义务。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本集团将直接支付给客户的补贴以及支付给第三方代理商与客户合同相关但实际由客户最终享有的补贴认定为应付客户对价,抵减本集团的营业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除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外,本集团收入中包括租赁收入,相应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27)。
(24) 合同成本
(a)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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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合同成本(续)
(b)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事项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a)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b)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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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a)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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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27) 租赁
(a) 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为便于实务操作,当本集团合理预期对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以组合为基准或以单项租赁为基准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存在重大差异,则按组合基准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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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场地、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ii)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及
4)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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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ii)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该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及
4)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根据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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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v) 租赁变更
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及
2)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i)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售价。
(ii)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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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i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v)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就本集团的融资租赁业务而言主要包括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融资租赁模式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v) 可退还押金
本集团收到的须退回的租赁押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允价值与名义金额的差额视为承租人支付的额外的租赁付款额。
(vi) 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vii)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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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a) 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损失
除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以单项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外,本集团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的比例以具有类似损失模式的各类应收账款组合中客户的到期偿付历史信息及当前的偿付能力为基础确定。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并采用了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和相关前瞻因子。于报告期内,“基准”、“乐观”及“悲观”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20%及2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等。
于报告期内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损失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该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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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b) 商誉及长期资产的减值
倘若任何事件或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集团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权资产等在内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不能收回,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商誉至少于每年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当一项资产不能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时,其可收回金额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来计算。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由于本集团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容易取得,处置对价很难准确地获取,因此在估计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收入、经营成本及采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估计和判断。本集团利用所有现有的数据对可收回金额作合理的估算,包括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以及收入和经营成本的推算。这些估计的变动可能对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可能导致在未来期间计提更多的减值损失。此外,鉴于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收入增长率、稳定增长率及税前折现率等的不确定程度较高。
(c)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等,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等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本集团及本公司已采用上述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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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38%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 2% |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本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三十一省分公司及专业分公司与本公司总部参与汇总纳税。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汇总的实际利润额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将报告期内本公司和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50%由总部预缴。
项目 | 所得税税率 | |
本集团于中国内地的业务 | 除下述税收优惠外,25% | |
本集团于其他地区的业务 | 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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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2)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6%、9%、1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分子公司通信终端销售、修理修配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3) 税收优惠
本公司部分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及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适用税率 | 优惠原因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15% | 15% | 注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及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适用税率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优惠原因 | ||||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1/注3 | |||
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兰州乐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上海新华电信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福建讯盟软件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0% | 注4 | |||
北京天翼智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4 | |||
信栈(上海)通信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4 | |||
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4 | |||
北京辰茂南粤苑酒店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注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集团的上述分、子公司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于报告期内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的条件,该税收优惠可延续到2030年12月31日。
注2: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海南分公司报告期内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在相应年度按照规定适用于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注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续)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按照规定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并适用20%所得税税率。
其他税收优惠:
(a)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三十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本公司部分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上述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b)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c) 购置安全生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本公司部分分公司购置并使用了上述优惠目录中的相关设备,按照规定享受了应纳税额的抵免。
(d) 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作为电信服务企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的相关规定,前述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349,934.20 | 386,734.67 | |
银行存款 | 100,201,585,976.09 | 91,319,443,586.29 | |
其他货币资金等 | 551,943,614.82 | 530,944,896.97 | |
合计 | 100,753,879,525.11 | 91,850,775,217.9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051,106,260.25 | 5,448,158,134.02 |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存款中包括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2,329,761,643.3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672,810,362.15元);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71,510,282.6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020,349,741.03元),主要为本集团之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均不存在资金汇回限制。
(2) 应收账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66,909,213,222.39 | 38,988,453,359.50 | |
减:坏账准备 | (11,989,027,881.59) | (8,233,886,062.93) | |
合计 | 54,920,185,340.80 | 30,754,567,296.5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56,160,847,168.32 | 32,681,293,811.45 | |
一到二年 | 6,682,136,861.98 | 3,489,591,362.73 | |
二到三年 | 2,103,189,576.99 | 1,237,596,409.23 | |
三年以上 | 1,963,039,615.10 | 1,579,971,776.09 | |
合计 | 66,909,213,222.39 | 38,988,453,359.50 |
(b) 于2024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析
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 合同资产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总额 | 4,537,756,043.80 | 460,654,440.58 | (118,165,490.29) | 6.82 |
(c)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重大因金融资
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d) 坏账准备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e)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3,660,297.16 | 0.41 | (265,064,621.57) | 96.8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635,552,925.23 | 99.59 | (11,723,963,260.02) | 17.59 | ||||
合计 | 66,909,213,222.39 | 100.00 | (11,989,027,881.59) | 17.92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3,447,986.45 | 0.73 | (265,870,560.69) | 93.8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705,005,373.05 | 99.27 | (7,968,015,502.24) | 20.59 | ||||
合计 | 38,988,453,359.50 | 100.00 | (8,233,886,062.93) | 21.12 | ||||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1个月以内 | 8,940,740,423.81 | 1.99 | (177,588,184.74) | 5,802,401,421.51 | 1.99 | (115,534,725.33) | |||||
1至3个月 | 3,809,475,246.88 | 19.78 | (753,701,840.87) | 2,551,971,704.56 | 19.81 | (505,546,333.10) | |||||
4至6个月 | 1,487,507,976.60 | 59.46 | (884,501,060.66) | 905,278,903.90 | 59.42 | (537,890,320.17) | |||||
7至12个月 | 1,535,073,295.33 | 79.99 | (1,227,916,509.41) | 1,468,855,157.64 | 79.98 | (1,174,862,027.18) | |||||
12个月以上 | 2,530,776,886.60 | 100.00 | (2,530,776,886.60) | 1,596,302,376.77 | 100.00 | (1,596,302,376.77) | |||||
合计 | 18,303,573,829.22 | (5,574,484,482.28) | 12,324,809,564.38 | (3,930,135,782.5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组合 — 企业用户: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6个月以内 | 21,687,099,139.40 | 2.28 | (494,460,073.82) | 9,734,392,351.33 | 2.28 | (221,896,974.31) | ||||||
7至12个月 | 3,914,226,965.86 | 22.80 | (892,443,850.38) | 3,656,996,016.17 | 22.80 | (833,815,876.40) | ||||||
1年至2年 | 3,267,132,759.89 | 68.40 | (2,234,732,709.98) | 1,811,763,850.41 | 68.41 | (1,239,362,512.34) | ||||||
2年至3年 | 1,010,543,662.21 | 100.00 | (1,010,543,662.21) | 587,214,840.71 | 100.00 | (587,214,840.71) | ||||||
3年以上 | 1,135,338,769.66 | 100.00 | (1,135,338,769.66) | 893,714,135.35 | 100.00 | (893,714,135.35) | ||||||
合计 | 31,014,341,297.02 | (5,767,519,066.05) | 16,684,081,193.97 | (3,776,004,339.11) |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提供通信业务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通信业务服务涉及不同客户群体的大量小客户,相同的客户群体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因此账龄信息能反映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基于对本集团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企业用户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进行分析后表明二者之间存在不同的损失模式,因此本集团分别评估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企业用户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预期损失率是基于过去一至三年的实际损失经验。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经济状况以及本集团考虑的在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间内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期初余额 | (8,233,886,062.93) | (6,116,597,798.75) | ||
本期计提及转回 | (3,764,514,512.95) | (2,522,719,571.27) | ||
本期核销 | 71,205,172.31 | 23,430,368.60 | ||
其他 | (61,832,478.02) | (68,646,806.06) | ||
期末余额 | (11,989,027,881.59) | (8,684,533,807.4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续)
报告期内,本集团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款项,单项核销应收账款对本集团而言并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报告期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不重大。
(3)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
一年以内 | 7,817,353,823.58 | 87.57 | 6,727,740,488.49 | 88.06 | ||||
一到二年 | 766,984,109.34 | 8.59 | 626,550,038.72 | 8.20 | ||||
二到三年 | 211,783,466.54 | 2.37 | 155,910,893.24 | 2.04 | ||||
三年以上 | 130,867,801.95 | 1.47 | 129,816,851.03 | 1.70 | ||||
合计 | 8,926,989,201.41 | 100.00 | 7,640,018,271.48 | 100.00 | ||||
于2024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1,109,635,377.83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12,277,782.99元),主要为合同执行超过一年的预付购货款等。
(b) 于2024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843,154,103.30 | 20.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押金及保证金 | 2,168,834,586.36 | 2,237,922,354.86 | ||
代收代付款 | 4,010,472,153.19 | 3,612,768,903.93 |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58,292,682.93 | 31,551,435.36 | ||
结算款 | 32,260,958.02 | 39,373,708.31 | ||
其他 | 1,579,999,779.63 | 1,414,316,247.37 | ||
小计 | 7,849,860,160.13 | 7,335,932,649.83 | ||
减:坏账准备 | (634,935,404.96) | (611,976,226.50) | ||
合计 | 7,214,924,755.17 | 6,723,956,423.33 |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5,611,636,546.87 | 4,775,466,604.64 | ||
一到二年 | 919,369,518.32 | 994,007,519.27 | ||
二到三年 | 549,830,600.94 | 730,773,158.66 | ||
三年以上 | 769,023,494.00 | 835,685,367.26 | ||
合计 | 7,849,860,160.13 | 7,335,932,649.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7,023,854.83 | 4.17 | (327,023,854.8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22,836,305.30 | 95.83 | (307,911,550.13) | 4.09 | ||||
合计 | 7,849,860,160.13 | 100.00 | (634,935,404.96) | 8.09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7,973,204.25 | 4.61 | (337,973,204.2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97,959,445.58 | 95.39 | (274,003,022.25) | 3.92 | ||||
合计 | 7,335,932,649.83 | 100.00 | (611,976,226.50) | 8.34 |
(c)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期初余额 | (611,976,226.50) | (560,411,051.54) | ||
本期计提及转回 | (26,611,424.30) | (17,611,718.78) | ||
本期核销及其他 | 3,652,245.84 | 219,274.18 | ||
期末余额 | (634,935,404.96) | (577,803,496.14) |
于报告期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对本集团而言不重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2024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 其他应收款总额 | 388,680,152.20 | (132,524,269.93) | 4.95 |
(e)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5)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及库存材料 | 3,840,732,773.37 | (122,168,185.60) | 3,718,564,587.77 | 3,335,177,969.75 | (97,742,745.35) | 3,237,435,224.40 | |||||
低值易耗品 | 802,392,026.76 | - | 802,392,026.76 | 8,767,218.21 | - | 8,767,218.21 | |||||
其他 | 143,016,528.62 | - | 143,016,528.62 | 170,808,461.64 | - | 170,808,461.64 | |||||
合计 | 4,786,141,328.75 | (122,168,185.60) | 4,663,973,143.15 | 3,514,753,649.60 | (97,742,745.35) | 3,417,010,904.25 |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及转回 | 本期转销及其他 | 2024年6月30日 | ||||
库存商品及库存材料 | (97,742,745.35) | (25,370,858.78) | 945,418.53 | (122,168,185.6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合同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同资产 | 6,383,001,808.11 | 4,930,447,194.48 |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65,967,810.04) | (265,127,224.00) | ||
合计 | 6,017,033,998.07 | 4,665,319,970.48 |
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由产业数字化及固网智慧家庭服务合同产生,本集团预期在其正常经营周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回,因此将其归类为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不存在重要的合同资产的核销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附注五(9)) | 2,337,187,847.51 | 2,399,309,289.03 | ||
其他 | 15,178,800.00 | 15,178,800.00 | ||
小计 | 2,352,366,647.51 | 2,414,488,089.03 | ||
减:减值准备 | (106,741,340.08) | (59,541,807.38) | ||
合计 | 2,245,625,307.43 | 2,354,946,281.6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0,300,971,514.08 | 10,931,563,639.68 | ||
财务公司贷款(i) | 4,028,664,485.01 | 8,080,000,000.00 | ||
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 106,363,467.34 | 140,210,560.80 | ||
其他 | 8,160,771.82 | 10,226,920.05 | ||
小计 | 14,444,160,238.25 | 19,162,001,120.53 | ||
减:减值准备 | (80,637,795.70) | (161,739,555.56) | ||
合计 | 14,363,522,442.55 | 19,000,261,564.97 |
(i) 本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之子公司)
于2018年6月22日订立出资协议,并于2019年1月8日共同成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国电信集团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及财务管理活动。
财务公司贷款为本集团之子公司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4,028,664,485.01元,已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0,573,289.7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8,080,000,0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61,600,000.00元)。上述财务公司贷款中,人民币4,000,000,000.00元贷款之利率为2.88%;人民币16,144,485.01元贷款之利率为3.00%;人民币12,520,000.00元贷款之利率为3.50%,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应收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融资租赁款(a) | 1,820,536,805.36 | 1,665,670,175.56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b) | 1,863,964,943.96 | 2,021,485,821.69 | ||
小计 | 3,684,501,749.32 | 3,687,155,997.25 | ||
减:坏账准备(c) | (114,462,800.40) | (63,118,761.41) | ||
小计 | 3,570,038,948.92 | 3,624,037,235.8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7)) | (2,337,187,847.51) | (2,399,309,289.03)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附注五(7)) | 106,741,340.08 | 59,541,807.38 | ||
合计 | 1,339,592,441.49 | 1,284,269,754.19 |
于2024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中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为人民币105,351,924.1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382,329.62元)。
(a) 融资租赁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主要为本集团以融资租赁形式为政企客户提供产业数字化服务相关设备。
本集团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108,529,279.50 | 978,297,751.95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440,274,572.34 | 400,168,949.29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189,100,507.33 | 187,271,079.76 | |
资产负债表日后3年以上 | 175,073,795.93 | 204,813,021.68 |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 1,912,978,155.10 | 1,770,550,802.6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应收款(续)
(b) 分期销售应收款
分期销售商品应收款主要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以分期收款形式向政企用户销售终端产生的款项。
针对分期销售商品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现销价格确认长期应收款及营业收入,并将合同对价与现销价格的差异,在合同期内摊销确认利息收入。
(c) 坏账准备
为降低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基于交易记录及外部可获取的信息运用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将长期应收款按不同的风险级别划分。与用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或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合同前,本集团会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且仅与信用状况评估结果良好的用户进行交易。因此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于初始确认时信用风险类别均为正常类,当用户出现还款延期或逾期时,本集团认为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以客户信用评估结果、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与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确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历史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和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10) 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营企业 | 53,103,467.19 | 50,134,113.37 | ||
联营企业(a) | 43,123,040,723.58 | 43,107,786,537.93 | ||
小计 | 43,176,144,190.77 | 43,157,920,651.30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43,176,144,190.77 | 43,157,920,651.3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本期增减变动 | ||||||||||||||||||
2023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 净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 2024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i) (ii) | 40,210,157,867.65 | - | - | 1,207,829,084.30 | - | - | (1,349,298,448.46) | 40,068,688,503.49 | - | |||||||||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982,434,158.26 | - | - | 3,385,245.84 | 290,250.69 | 121,711,221.39 | - | 2,107,820,876.18 | - | |||||||||
其他 | 915,194,512.02 | 109,014,339.62 | - | (69,259,240.23) | - | - | (8,418,267.50) | 946,531,343.91 | - | |||||||||
合计 | 43,107,786,537.93 | 109,014,339.62 | - | 1,141,955,089.91 | 290,250.69 | 121,711,221.39 | (1,357,716,715.96) | 43,123,040,723.58 | - |
(i)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的投资收益中包含:(1)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应
享有的中国铁塔净利润的份额;及(2)递延实现的铁塔资产处置收益(附注七(2)(b))。
(ii)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对中国铁塔的投资基于公开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32.65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
268.16亿元)(附注七(2)(b)),低于账面价值17.0%(2023年12月31日:33.3%)。本集团管理层执行了减值评估并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计算时使用中国铁塔五年预测期以及其后推断至永续期间的税前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根据用以评估中国内地的性质相似的投资的资本成本而确定。预测中国铁塔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管理层判断,关键假设参考外部信息确定。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2024年6月30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i) | 853,219,633.95 | 1,371,428,500.32 | ||
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ii) | 84,776,872.97 | 54,631,869.52 | ||
合计 | 937,996,506.92 | 1,426,060,369.84 |
(i)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股票。
本集团出于长期战略考虑而持有该等权益投资,并非以交易该等权益投资为目的。本集团认为将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短期波动在损益中确认将与本集团以长期持有这些投资并实现其远期业绩潜力的战略目的不一致,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ii) 非上市权益投资为本集团持有的各类非上市实体的权益。本集团将以长期战略目的持有这些投资,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12) 固定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固定资产(a) | 400,058,704,087.30 | 409,452,095,429.02 | ||
固定资产清理 | 6,221,991.25 | 3,197,809.50 | ||
合计 | 400,064,926,078.55 | 409,455,293,238.5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 电信线路及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110,093,909,154.95 | 890,781,097,111.84 | 3,591,417,218.35 | 26,153,997,350.43 | 1,030,620,420,835.57 | |||||
本期增加 | 823,425,816.15 | 28,290,070,839.59 | 51,590,731.61 | 779,704,066.28 | 29,944,791,453.63 | |||||
购置及其他 | 355,270,977.49 | 77,254,487.90 | 14,880,627.71 | 62,820,052.64 | 510,226,145.74 | |||||
在建工程转入 | 468,154,838.66 | 28,212,816,351.69 | 36,710,103.90 | 716,884,013.64 | 29,434,565,307.89 | |||||
本期减少 | (340,183,126.20) | (24,586,367,715.27) | (102,921,656.39) | (858,175,404.68) | (25,887,647,902.54) | |||||
报废及处置 | (340,183,126.20) | (24,586,367,715.27) | (102,921,656.39) | (858,175,404.68) | (25,887,647,902.54) | |||||
2024年6月30日 | 110,577,151,844.90 | 894,484,800,236.16 | 3,540,086,293.57 | 26,075,526,012.03 | 1,034,677,564,386.66 | |||||
累计折旧 | ||||||||||
2023年12月31日 | (72,034,521,838.64) | (525,012,541,130.39) | (3,004,628,833.19) | (18,980,807,653.37) | (619,032,499,455.59) | |||||
本期增加 | (1,757,742,249.55) | (34,450,927,170.78) | (77,090,809.47) | (901,746,841.34) | (37,187,507,071.14) | |||||
计提 | (1,757,742,249.55) | (34,450,927,170.78) | (77,090,809.47) | (901,746,841.34) | (37,187,507,071.14) | |||||
本期减少 | 304,424,613.24 | 22,345,400,196.21 | 97,375,042.69 | 849,612,613.17 | 23,596,812,465.31 | |||||
报废及处置 | 304,424,613.24 | 22,345,400,196.21 | 97,375,042.69 | 849,612,613.17 | 23,596,812,465.31 | |||||
2024年6月30日 | (73,487,839,474.95) | (537,118,068,104.96) | (2,984,344,599.97) | (19,032,941,881.54) | (632,623,194,061.42)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39,370,678.30) | (2,073,409,601.20) | - | (23,045,671.46) | (2,135,825,950.96) | |||||
本期增加 | (1,188.03) | (1,115,879.63) | - | (22,184.81) | (1,139,252.47) | |||||
本期减少 | 39,795.83 | 140,972,138.64 | - | 287,031.02 | 141,298,965.49 | |||||
报废及处置 | 39,795.83 | 140,972,138.64 | - | 287,031.02 | 141,298,965.49 | |||||
2024年6月30日 | (39,332,070.50) | (1,933,553,342.19) | - | (22,780,825.25) | (1,995,666,237.94)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6月30日 | 37,049,980,299.45 | 355,433,178,789.01 | 555,741,693.60 | 7,019,803,305.24 | 400,058,704,087.30 | |||||
2023年12月31日 | 38,020,016,638.01 | 363,695,146,380.25 | 586,788,385.16 | 7,150,144,025.60 | 409,452,095,429.0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37,187,507,071.14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35,631,887,415.39元),其中人民币37,187,485,955.9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35,631,887,415.39元)计入损益。
(i)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ii)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
资产。
(i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签订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的租赁合同未设置余值担保条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续)
(iv)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净
值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电信线路及设备 | 10,861,511.28 | 26,141,492.61 | ||
运输工具 | 141,892.78 | 161,961.67 | ||
其他 | 13,339,548.92 | 18,346,885.27 | ||
合计 | 24,342,952.98 | 44,650,339.55 |
(v)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抵押的固定资产。
(13) 在建工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a) | 86,667,038,894.78 | 72,052,719,688.83 | |||
工程物资 | 318,765,560.64 | 185,537,239.53 | |||
合计 | 86,985,804,455.42 | 72,238,256,928.36 |
(a) 在建工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通信网络 工程建设 | 86,731,226,594.55 | (64,187,699.77) | 86,667,038,894.78 | 72,116,907,388.60 | (64,187,699.77) | 72,052,719,688.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在建工程(续)
(a) 在建工程(续)
(i) 前十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 6月30日 |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 借款费用 资本化 累计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中心一期土建工程 | 737,212,600.00 | 570,955,673.39 | 2,359,237.72 | - | 573,314,911.11 | 77.77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一期机电项目 | 667,181,519.90 | 235,050,860.33 | 317,672,775.63 | - | 552,723,635.96 | 82.84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年北京智算节点新建工程 | 550,898,500.00 | 408,273,600.00 | 89,659,623.70 | - | 497,933,223.70 | 90.39 | - | 自有资金 | ||||||||
吴江算力调度中心土建项目 | 618,250,000.00 | 179,353,891.70 | 209,349,138.60 | - | 388,703,030.30 | 62.87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4年智算资源池北京京津冀节点603B扩容工程 | 411,335,915.39 | - | 383,897,647.38 | - | 383,897,647.38 | 93.33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4年智算资源池北京京津冀节点603及604扩容工程 | 411,473,631.79 | - | 383,730,467.80 | - | 383,730,467.80 | 93.26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4年智算资源池北京京津冀节点604A扩容工程 | 411,767,728.89 | - | 371,900,491.20 | - | 371,900,491.20 | 90.32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一期)土建项目 | 458,035,724.54 | 335,868,752.87 | 9,706,730.07 | - | 345,575,482.94 | 75.45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4年智算资源池上海节点3-2扩容工程 | 412,697,382.72 | - | 328,418,050.23 | - | 328,418,050.23 | 79.58 | - | 自有资金 |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年智算资源池上海节点建设工程(第一批) | 366,613,007.32 | 254,264,213.21 | 51,328,937.80 | - | 305,593,151.01 | 83.36 | - | 自有资金 | ||||||||
5,045,466,010.55 | 1,983,766,991.50 | 2,148,023,100.13 | - | 4,131,790,091.63 | - |
(ii) 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40,154,311.32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46,205,924.14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使用权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房屋及场地 | 13,252,052,819.95 | 14,496,382,372.63 | ||
通信塔类资产 | 28,056,977,830.17 | 30,937,843,534.78 | ||
设备 | 8,108,738,054.51 | 8,311,676,056.72 | ||
其他 | 459,079,156.09 | 469,243,767.16 | ||
合计 | 49,876,847,860.72 | 54,215,145,731.29 |
本集团根据经营需求租赁通信塔类资产、房屋及场地、设备及其他资产。租赁合同的条款是以单项租赁为基础所协商并签订的,包含不同的条款和条件。本集团应用合同的定义,根据合同约定评估合同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期间并确定租赁期。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金额为人民币539,493,412.2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518,743,405.56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2,945,322,348.1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2,721,913,255.14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37,426,596,027.21 | 65,422,116,210.60 | 2,758,591,973.41 | 105,607,304,211.22 | ||||
本期增加 | 92,502,270.41 | 2,769,629,959.55 | 76,379,380.25 | 2,938,511,610.21 | ||||
本期减少 | (113,671,786.60) | (1,018,501,224.34) | (5,218,518.05) | (1,137,391,528.99) | ||||
2024年6月30日 | 37,405,426,511.02 | 67,173,244,945.81 | 2,829,752,835.61 | 107,408,424,292.44 | ||||
累计摊销 | ||||||||
2023年12月31日 | (14,770,712,566.59) | (43,931,731,835.17) | (1,489,044,135.19) | (60,191,488,536.95) | ||||
本期增加 | (420,943,981.22) | (3,850,457,940.19) | (145,537,971.95) | (4,416,939,893.36) | ||||
本期减少 | 58,974,436.66 | 977,390,929.01 | 2,278,464.86 | 1,038,643,830.53 | ||||
2024年6月30日 | (15,132,682,111.15) | (46,804,798,846.35) | (1,632,303,642.28) | (63,569,784,599.78)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 | (4,972,755.34) | (52,523,565.24) | (57,496,320.58) | ||||
本期增加 | - | (269.53) | (327,034.79) | (327,304.32) | ||||
本期减少 |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 | - | (4,973,024.87) | (52,850,600.03) | (57,823,624.90)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6月30日 | 22,272,744,399.87 | 20,363,473,074.59 | 1,144,598,593.30 | 43,780,816,067.76 | ||||
2023年12月31日 | 22,655,883,460.62 | 21,485,411,620.09 | 1,217,024,272.98 | 45,358,319,353.6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4,406,602,861.3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4,025,654,193.95元)。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和担保的无形资产。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研发费用 | 开发支出 | 合计 | ||||
人工成本 | 3,548,134,441.25 | 76,050,440.11 | 3,624,184,881.36 | |||
合作研发费用 | 744,464,606.20 | 509,738,354.02 | 1,254,202,960.22 | |||
材料及试验费 | 36,422,662.78 | 58,645,128.37 | 95,067,791.15 | |||
折旧及摊销 | 49,184,635.37 | 21,115.24 | 49,205,750.61 | |||
差旅及会议费 | 25,530,578.61 | 22,380.76 | 25,552,959.37 | |||
其他 | 255,109,613.83 | 4,378,327.06 | 259,487,940.89 | |||
合计 | 4,658,846,538.04 | 648,855,745.56 | 5,307,702,283.60 |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研发费用 | 开发支出 | 合计 | ||||
人工成本 | 3,082,866,045.08 | - | 3,082,866,045.08 | |||
合作研发费用 | 689,213,692.83 | 368,770,158.90 | 1,057,983,851.73 | |||
材料及试验费 | 48,523,314.66 | 136,555,916.70 | 185,079,231.36 | |||
折旧及摊销 | 55,561,516.64 | - | 55,561,516.64 | |||
差旅及会议费 | 23,989,413.57 | - | 23,989,413.57 | |||
其他 | 239,761,158.63 | 24,683,523.92 | 264,444,682.55 | |||
合计 | 4,139,915,141.41 | 530,009,599.52 | 4,669,924,740.9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研究开发支出(续)
(a) 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6月30日 | |||||
开发支出项目 | 3,143,816,268.73 | 648,855,745.56 | (915,306,791.14) | 2,877,365,223.1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数据资源研究开发支出为人民币105,073,727.98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开发支出项目不存在减值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17) 商誉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商誉 | 29,924,574,208.15 | 29,923,265,740.05 |
本集团的商誉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于2008年收购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的目标业务及下属公司形成的。
于2008年10月1日,本集团收购了联通集团的移动通信业务及相关资产及负债,包括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现称“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权益及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的99.5%股权权益(以下统称“移动通信业务”)。业务合并的对价为人民币438.00亿元。截至2010年底,此合并对价已全部支付。此外,按照收购协议,本集团承接了移动通信业务与客户相关的债权及债务,并协议从联通集团收回净额人民币34.71亿元的结算款。此结算款已于2009年从联通集团收回。此业务合并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业务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是从收购业务中所受雇人士的技能及预期结合移动通信业务和本集团的电信业务所达到的协同效应所带来的。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商誉(续)
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收购移动通信业务产生的商誉已被分配至本集团合适的资产组,即本集团的通信业务,本集团通信业务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算的,本集团本年中期没有发生减值迹象,因此未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18)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6月30日 | ||||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 | 352,027,455.73 | 52,609,025.45 | (92,872,802.01) | 311,763,679.17 | |||
房屋场地使用费 | 131,765,032.05 | 11,668,700.34 | (23,750,025.22) | 119,683,707.17 | |||
光缆及设备使用费 | 775,348,269.03 | 86,625,755.00 | (128,478,222.73) | 733,495,801.30 | |||
长期预付其他待摊费用 | 763,228,162.94 | 350,849,858.60 | (423,726,044.30) | 690,351,977.24 | |||
合计 | 2,022,368,919.75 | 501,753,339.39 | (668,827,094.26) | 1,855,295,164.88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47,989,449.71 | 1,485,872,311.02 | ||
预付工程及备料款 | 1,750,584,762.77 | 1,289,220,790.92 | ||
其他 | 1,010,776,115.85 | 1,009,092,354.83 | ||
合计 | 3,909,350,328.33 | 3,784,185,456.77 |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资本化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本集团在为用户提供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时提供给用户的固网终端等直接成本。前述资本化成本按直线法在确认相应收入期间平均摊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同成本摊销计入损益的金额为人民币601,980,990.4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781,141,537.71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及转回 | 本期核销及转销 | 其他 | 2024年6月30日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233,886,062.93) | (3,764,514,512.95) | 71,205,172.31 | (61,832,478.02) | (11,989,027,881.5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11,976,226.50) | (26,611,424.30) | 3,652,245.84 | - | (634,935,404.96)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63,118,761.41) | (51,461,344.99) | 117,306.00 | - | (114,462,800.40) | ||||
其他减值准备 | (167,801,985.60) | 80,172,782.69 | - | - | (87,629,202.91) | ||||
小计 | (9,076,783,036.44) | (3,762,414,499.55) | 74,974,724.15 | (61,832,478.02) | (12,826,055,289.86) | ||||
存货跌价准备 | (97,742,745.35) | (25,370,858.78) | 946,457.18 | (1,038.65) | (122,168,185.60)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65,127,224.00) | (100,847,981.42) | 7,395.38 | - | (365,967,810.04)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135,825,950.96) | - | 141,298,965.49 | (1,139,252.47) | (1,995,666,237.94)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64,187,699.77) | - | - | - | (64,187,699.77)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57,496,320.58) | - | - | (327,304.32) | (57,823,624.90) | ||||
预付款项及其他减值准备 | (40,198,119.80) | (5,991,631.65) | - | (16,234.67) | (46,205,986.12) | ||||
小计 | (2,660,578,060.46) | (132,210,471.85) | 142,252,818.05 | (1,483,830.11) | (2,652,019,544.37) | ||||
合计 | (11,737,361,096.90) | (3,894,624,971.40) | 217,227,542.20 | (63,316,308.13) | (15,478,074,834.2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短期借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借款 | 2,644,956,160.74 | 2,866,520,849.13 |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无质押、抵押和保证借款。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短期借款加权平均年利率为2.7%(2023年12月31日:3.0%),年利率为1.5%至3.3%(2023年12月31日:2.7%至
3.4%),一年内到期偿还。
(22) 应付票据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912,898,278.84 | 1,675,803,347.07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478,821,872.66 | 5,917,960,557.33 | ||
合计 | 16,391,720,151.50 | 7,593,763,904.40 |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3) 应付账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付购货款及工程款等 | 101,072,497,064.50 | 93,091,191,419.86 | ||
应付结算款及服务费 | 21,889,345,640.78 | 21,873,697,513.01 | ||
应付租赁款及相关服务费 | 9,490,826,336.22 | 8,659,148,963.74 | ||
应付代维及水电费 | 8,175,102,787.32 | 8,478,162,632.64 | ||
应付社会渠道款及宣传费 | 5,719,597,837.24 | 6,176,135,350.86 | ||
合计 | 146,347,369,666.06 | 138,278,335,880.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应付账款(续)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28,108,675,401.5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52,935,069.13元),主要由于部分工程工期较长,相应的工程尾款按合同规定仍未超过偿付期,款项尚未结清。
(24) 合同负债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用户预存服务费 | 44,597,219,344.83 | 54,310,086,121.84 | ||
预收网络服务及项目款 | 11,349,477,537.13 | 10,157,331,314.91 | ||
其他 | 816,357,727.11 | 949,218,362.99 | ||
合计 | 56,763,054,609.07 | 65,416,635,799.74 |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前向用户收取的预收款。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提供服务时确认。
(25) 应付职工薪酬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付短期薪酬(a) | 25,919,056,911.64 | 11,915,587,674.74 | ||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 | 1,078,644,017.83 | 959,561,176.90 | ||
应付辞退福利 | 222,498,895.52 | 287,387,286.84 | ||
合计 | 27,220,199,824.99 | 13,162,536,138.4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2023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 6月30日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109,965,162.32 | 33,846,164,074.96 | (21,566,498,506.04) | 18,389,630,731.24 | ||||
职工福利费 | 7,672,664.61 | 2,288,194,648.80 | (2,288,206,801.59) | 7,660,511.82 | ||||
社会保险费 | 1,727,454,255.90 | 2,377,600,032.46 | (2,394,243,216.37) | 1,710,811,071.9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18,054,024.94 | 2,290,319,535.87 | (2,309,890,423.00) | 1,698,483,137.81 | ||||
工伤保险费 | 9,400,230.96 | 87,280,496.59 | (84,352,793.37) | 12,327,934.18 | ||||
住房公积金 | 49,440,340.98 | 2,873,212,664.97 | (2,851,806,459.69) | 70,846,546.26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69,037,168.76 | 759,613,615.95 | (823,600,445.78) | 1,405,050,338.93 | ||||
股票增值权(附注十(1)) | 2,175,501,363.96 | 1,782,509,796.35 | - | 3,958,011,160.31 | ||||
其他 | 376,516,718.21 | 908,985,970.21 | (908,456,137.33) | 377,046,551.09 | ||||
合计 | 11,915,587,674.74 | 44,836,280,803.70 | (30,832,811,566.80) | 25,919,056,911.64 |
(b) 设定提存计划
2023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 6月30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515,209,928.70 | 3,753,422,270.85 | (3,717,550,290.23) | 551,081,909.32 | ||||
企业年金 | 399,225,661.14 | 2,046,965,435.33 | (1,966,677,164.98) | 479,513,931.49 | ||||
失业保险费 | 45,125,587.06 | 130,100,556.44 | (127,177,966.48) | 48,048,177.02 | ||||
合计 | 959,561,176.90 | 5,930,488,262.62 | (5,811,405,421.69) | 1,078,644,017.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应交税费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企业所得税 | 4,229,671,089.34 | 488,473,256.93 | ||
增值税 | 1,422,784,724.74 | 948,175,927.15 | ||
房产税 | 242,141,786.17 | 221,884,185.36 | ||
个人所得税 | 247,356,349.59 | 1,269,716,636.39 | ||
教育费附加 | 25,605,764.65 | 25,128,718.00 | ||
其他 | 246,721,116.64 | 270,970,050.19 | ||
合计 | 6,414,280,831.13 | 3,224,348,774.02 |
(27) 其他应付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付股利 | 1,153,539,958.07 | 480,000.00 | |||
代收费及暂收款 | 13,872,093,106.82 | 15,076,024,472.25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i) | 24,744,824,074.79 | 24,106,454,010.07 | |||
押金及保证金 | 5,245,552,144.33 | 5,530,655,960.71 | |||
其他 | 3,849,360,074.15 | 3,510,901,971.89 | |||
合计 | 48,865,369,358.16 | 48,224,516,414.92 |
(i) 于报告各期末余额为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外)于财务公司的存款
余额,此等交易基于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本集团因业务往来尚未到期的押金及保证金等,因为项目周期较长,该款项尚未结清。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0)) | 1,051,149,976.88 | 1,132,582,070.52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1)) | 13,632,161,005.21 | 13,398,849,235.1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7,211,446.77 | 16,391,451.40 | ||
合计 | 14,710,522,428.86 | 14,547,822,757.07 |
(29) 其他流动负债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待转销项税额(a) | 4,034,743,949.77 | 4,896,906,319.74 | ||
分期购买设备款 | 3,602,725,261.00 | 2,567,409,576.58 | ||
其他 | 9,946,731.58 | 10,744,288.76 | ||
合计 | 7,647,415,942.35 | 7,475,060,185.08 |
(a)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估计用户使用不同税率商品及服务的情况,将已收到商品及服务价款中的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待转销项税额,剩余的已收商品及服务价款列示于合同负债(附注五(24))。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 长期借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信用借款(a) | 6,833,715,653.77 | 6,231,043,233.75 | |||
保证借款(b) | 40,973,410.93 | 43,265,994.98 | |||
小计 | 6,874,689,064.70 | 6,274,309,228.7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8)) | (1,051,149,976.88) | (1,132,582,070.52) | |||
-信用借款 | (1,046,953,084.17) | (1,128,360,142.72) | |||
-保证借款 | (4,196,892.71) | (4,221,927.80) | |||
合计 | 5,823,539,087.82 | 5,141,727,158.21 |
(a) 本集团信用借款主要为从银行获得的利率为1.08%至1.20%的政府政策性优惠贷款
(“低息贷款”),低息贷款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25)。
(b) 本集团于2000年前获得主要由地方邮电局及财政局提供担保的年利率为1.50%至
1.80%不等的保证借款。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
(31) 租赁负债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51,881,927,816.58 | 56,049,035,025.0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五(28)) | (13,632,161,005.21) | (13,398,849,235.15) | ||
合计 | 38,249,766,811.37 | 42,650,185,789.91 |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应支付租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递延收益
2023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 6月30日 | |||||||
计入其他收益 | 其他 | |||||||||
政府补助 | 7,825,707,077.76 | 207,564,880.34 | (503,926,727.97) | (87,051,653.10) | 7,442,293,577.03 | |||||
其他 | 56,638,010.40 | 80,494.00 | - | - | 56,718,504.40 | |||||
合计 | 7,882,345,088.16 | 207,645,374.34 | (503,926,727.97) | (87,051,653.10) | 7,499,012,081.43 |
(33) 股本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29,728,699.00 | 77,629,728,699.00 | |
H股普通股 | 13,877,410,000.00 | 13,877,410,000.00 | |
合计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34) 资本公积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6月30日 | ||||
股本溢价 | 68,717,995,863.23 | - | - | 68,717,995,863.23 | |||
其他资本公积 | 688,330,721.31 | 121,711,221.39 | - | 810,041,942.70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 资单位除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权益变动 | 407,288,166.17 | 121,711,221.39 | - | 528,999,387.56 | |||
-其他 | 281,042,555.14 | - | - | 281,042,555.14 | |||
合计 | 69,406,326,584.54 | 121,711,221.39 | - | 69,528,037,805.9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2023年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2024年 6月30日 | 所得税前 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转出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 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9,418,117.22 | (387,360,255.13) | - | 142,057,862.09 | (518,036,269.21) | - | 130,676,014.08 | (387,360,255.13)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29,418,117.22 | (387,360,255.13) | - | 142,057,862.09 | (518,036,269.21) | - | 130,676,014.08 | (387,360,255.13) |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7,196,365.07) | 42,013,076.02 | - | (345,183,289.05) | 42,013,076.02 | - | - | 42,013,076.02 | - |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69,537.10 | 290,250.69 | - | 7,459,787.79 | 290,250.69 | - | - | 290,250.69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94,365,902.17) | 41,722,825.33 | - | (352,643,076.84) | 41,722,825.33 | - | - | 41,722,825.33 | - | ||||||||
合计 | 142,221,752.15 | (345,347,179.11) | - | (203,125,426.96) | (476,023,193.19) | - | 130,676,014.08 | (345,347,179.11)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未分配利润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3,720,548,049.71 | 186,400,331,683.33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811,826,965.71 | 20,152,910,521.43 | |
其他 | - | 54,150.00 | |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a) | (8,235,642,482.91) | (6,954,544,839.2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7,296,732,532.51 | 199,598,751,515.49 |
(a)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2024年5月27日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按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之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90元。其中,股利人民币7,082,182,524.84元于2024年6月13日实际派发,股利人民币1,153,459,958.07元于2024年7月26日实际派发。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2023年5月23日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按2022年12月31日已发行之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76元。其中,股利人民币5,899,859,381.12元于2023年6月9日实际派发,股利人民币1,054,685,458.15元于2023年7月21日实际派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营业收入(a) | 265,973,118,881.02 | 258,679,059,744.77 |
营业成本(b) | 183,956,774,406.82 | 179,122,365,484.08 |
(a)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按商品或服务的种类 | ||||
服务收入 | 246,235,113,642.46 | 235,976,738,810.37 | ||
其中:移动通信服务收入(i) | 105,216,796,303.53 | 101,606,980,625.14 | ||
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ii) | 63,993,355,530.00 | 62,024,095,341.90 | ||
产业数字化服务收入(iii) | 73,749,975,881.14 | 68,802,266,333.72 | ||
其他服务收入(iv) | 3,274,985,927.79 | 3,543,396,509.61 | ||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v) | 19,738,005,238.56 | 22,702,320,934.40 | ||
合计 | 265,973,118,881.02 | 258,679,059,744.77 |
其中: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265,002,157,485.49 | 257,689,713,759.09 | ||
其他来源收入 | 970,961,395.53 | 989,345,985.68 |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9,688,904,720.54 | 22,618,812,263.19 | ||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 | 246,284,214,160.48 | 236,060,247,481.5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续):
(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移动通话、移动互联网接入、短信等移动服务收
入的合计金额。
(i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天翼高清、智慧家
庭应用服务等固网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专
线服务等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v) 主要指本集团出租物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合计金额。
(v)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出售移动终端设备及固网通信设备收入等。
于报告期内,分配至本集团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即为预期于未来1至3年内按合约条款提供服务时确认的收入。
(b) 营业成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折旧及摊销 | 47,219,950,350.90 | 45,654,746,023.12 | ||
运行维护及支撑费 | 52,381,147,321.89 | 48,462,801,576.27 | ||
人工成本 | 31,008,206,771.36 | 30,263,504,193.68 | ||
出售商品支出 | 18,979,684,615.24 | 21,780,073,478.92 | ||
网络资源使用及相关费用 | 15,304,373,785.38 | 14,706,607,288.59 | ||
能耗费 | 9,350,252,300.89 | 9,325,313,221.72 | ||
网间结算支出 | 7,497,657,335.76 | 6,757,430,837.48 | ||
其他 | 2,215,501,925.40 | 2,171,888,864.30 | ||
合计 | 183,956,774,406.82 | 179,122,365,484.0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税金及附加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房产税 | 495,500,966.07 | 489,370,504.17 | ||
土地使用税 | 131,251,338.56 | 129,116,951.56 | ||
城市维护建设费 | 122,060,414.63 | 87,803,520.46 | ||
教育费附加 | 90,072,478.07 | 63,812,872.66 | ||
其他 | 79,367,101.36 | 77,317,720.90 | ||
合计 | 918,252,298.69 | 847,421,569.75 |
(39) 销售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渠道费 | 22,191,527,856.70 | 22,717,005,642.91 | ||
客户服务费 | 1,877,676,916.39 | 2,350,961,089.51 | ||
人工成本 | 2,516,192,982.70 | 1,855,963,088.28 | ||
广告宣传费 | 791,055,631.90 | 833,363,111.08 | ||
折旧及摊销 | 21,695,757.36 | 18,447,931.35 | ||
其他 | 170,189,585.60 | 157,481,791.34 | ||
合计 | 27,568,338,730.65 | 27,933,222,654.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管理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人工成本 | 12,437,997,544.83 | 12,761,945,036.18 | ||
折旧及摊销 | 2,240,763,440.22 | 2,109,040,296.22 | ||
房屋、车辆等相关使用费 | 1,262,135,969.42 | 1,260,739,084.72 | ||
维护及能耗相关费用 | 624,617,645.57 | 620,581,620.98 | ||
差旅、办公等相关费用 | 455,443,700.38 | 408,425,520.14 | ||
专业服务费 | 125,547,586.77 | 145,038,849.13 | ||
其他 | 697,036,676.33 | 661,281,913.53 | ||
合计 | 17,843,542,563.52 | 17,967,052,320.90 |
(41) 研发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人工成本 | 3,548,134,441.25 | 3,082,866,045.08 | ||
合作研发费用 | 744,464,606.20 | 689,213,692.83 | ||
材料及试验费 | 36,422,662.78 | 48,523,314.66 | ||
折旧及摊销 | 49,184,635.37 | 55,561,516.64 | ||
差旅及会议费 | 25,530,578.61 | 23,989,413.57 | ||
其他 | 255,109,613.83 | 239,761,158.63 | ||
合计 | 4,658,846,538.04 | 4,139,915,141.4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财务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912,336,059.98 | 1,107,634,120.29 | ||
借款利息支出 | 320,139,496.19 | 257,590,232.30 |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40,154,311.32) | (46,205,924.14) | ||
净利息支出 | 1,192,321,244.85 | 1,319,018,428.45 | ||
减:利息收入 | (1,042,434,510.67) | (1,039,107,646.25) | ||
净汇兑损失 | 1,681,576.46 | 103,454,225.12 | ||
手续费及其他 | 98,845,867.80 | 99,686,681.21 | ||
合计 | 250,414,178.44 | 483,051,688.53 |
(43) 其他收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619,683,354.72 | 977,110,801.94 | |
通信普遍服务相关补助 | 388,266,926.25 | 267,307,999.09 | |
拆改及建设相关补助 | 98,849,413.13 | 97,828,524.51 | |
税金返还相关补助 | 49,601,044.32 | 40,240,214.90 | |
科研项目相关补助 | 19,294,736.53 | 29,674,388.63 | |
其他补助 | 24,280,141.76 | 23,290,829.22 | |
合计 | 1,199,975,616.71 | 1,435,452,758.2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投资收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1,144,924,443.73 | 995,893,264.7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73,591.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 投资收益 | 6,393,007.87 | 6,327,360.00 | |
其他 | 85,598,294.15 | 126,912,872.37 | |
合计 | 1,236,915,745.75 | 1,129,207,088.91 |
(4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变动 | (1,055,707,586.21) | (1,033,645,449.5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475,336.44) | 25,531,478.91 | ||
合计 | (1,064,182,922.65) | (1,008,113,970.65) |
(46) 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3,764,514,512.95) | (2,522,719,571.27) |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26,611,424.30) | (17,611,718.78) | ||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51,461,344.99) | (10,826,702.86) | ||
其他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 80,172,782.69 | (645,251.34) | ||
合计 | (3,762,414,499.55) | (2,551,803,244.2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存货跌价损失 | (25,370,858.78) | (42,089,582.02)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0,847,981.42) | (94,504,133.37) |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5,991,631.65) | (686,786.12) | ||
合计 | (132,210,471.85) | (137,280,501.51) |
(48) 资产处置收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处置固定资产 | 1,126,568,184.44 | 122,349,327.68 | ||
处置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 | 14,243,254.43 | 17,967,384.39 | ||
合计 | 1,140,811,438.87 | 140,316,712.07 |
(49) 营业外收入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赔补款 | 698,107,755.52 | 458,276,772.53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125,548,348.57 | 83,005,647.03 | ||
政府补助 | 14,319,001.20 | 7,870,858.47 | ||
其他 | 116,520,882.11 | 74,104,452.77 | ||
合计 | 954,495,987.40 | 623,257,730.8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营业外支出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长期资产报废损失 | 2,075,277,663.39 | 1,558,078,620.66 | ||
赔补支出 | 35,211,271.37 | 43,198,049.36 | ||
其他 | 1,239,757.46 | 35,872,826.73 | ||
合计 | 2,111,728,692.22 | 1,637,149,496.75 |
(51) 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5,864,291,529.16 | 4,354,927,708.05 | ||
递延所得税 | 408,710,022.59 | 1,651,462,156.30 | ||
合计 | 6,273,001,551.75 | 6,006,389,864.35 |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利润总额 | 28,238,612,367.32 | 26,179,917,962.54 |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 7,059,653,091.83 | 6,544,979,490.64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影响 | (568,282,267.50) | (431,938,694.01) | ||
非应纳税收入 | (332,963,260.77) | (259,615,039.93) | ||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433,865,217.30 | 423,990,512.46 | ||
子公司及分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5,918,472.50) | (438,253,917.08)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的税务影响 | 177,386,374.38 | 353,216,716.95 | ||
其他 | (100,739,130.99) | (185,989,204.68) | ||
所得税费用 | 6,273,001,551.75 | 6,006,389,864.3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21,811,826,965.71 | 20,152,910,521.43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4 | 0.22 |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由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本集团对其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按照现金流量净额列报。此外,本集团不存在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情况,重大的现金流量项目列示如下: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 | 6,529,773,130.18 | 6,477,691,015.95 | ||
经营租赁收入 | 860,700,500.21 | 942,427,313.23 | ||
赔偿及违约金 | 698,107,755.52 | 458,276,772.53 | ||
政府补助 | 360,084,651.56 | 448,895,359.93 | ||
其他 | 1,008,490,795.53 | 876,101,681.28 | ||
合计 | 9,457,156,833.00 | 9,203,392,142.9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渠道相关费用及客户服务费 | (24,279,807,264.93) | (24,012,874,196.05) | ||
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 | (8,258,698,408.48) | (6,184,504,312.58) | ||
物业、办公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 (2,268,761,290.70) | (2,395,394,100.42) | ||
广告及宣传费 | (1,036,990,653.68) | (992,111,110.38) | ||
房屋、土地及场地等使用费 | (494,758,548.64) | (563,457,892.39) | ||
其他 | (3,875,665,244.16) | (4,945,617,744.57) | ||
合计 | (40,214,681,410.59) | (39,093,959,356.39) |
(c)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 7,308,200,493.27 | 1,062,621,241.12 | ||
财务公司贷款收回 | 6,080,000,000.00 | 6,070,500,000.00 | ||
债权投资到期收回 | - | 42,548,500.00 | ||
合计 | 13,388,200,493.27 | 7,175,669,741.12 |
(d)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存入存期为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21,958,448,302.51) | (5,905,158,615.67) | ||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 (2,028,664,485.01) | (6,100,000,000.00) | ||
购买债权投资(i) | (5,100,000,000.00) | (47,054,548.19) | ||
合计 | (29,087,112,787.52) | (12,052,213,163.86) |
(i) 债权投资主要为本集团购买的一年以上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e)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 | - | 268,433,238.22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净流入 | 638,370,064.72 | - | ||
合计 | 638,370,064.72 | 268,433,238.22 |
(f)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支付租赁负债相关款项 | (7,467,185,096.15) | (6,553,425,865.60)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净流出 | - | (5,495,129,341.51) |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 | (358,807,196.79) | - | ||
合计 | (7,825,992,292.94) | (12,048,555,207.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
107.88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08.37亿元),除计入筹资活动的偿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以外,其余现金流出均计入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净利润 | 21,965,610,815.57 | 20,173,528,098.19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132,210,471.85 | 137,280,501.51 | ||
信用减值损失 | 3,762,414,499.55 | 2,551,803,244.25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835,550,728.42 | 8,079,241,631.52 | ||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37,196,397,524.61 | 35,641,859,216.98 | ||
无形资产摊销 | 4,406,602,861.37 | 4,025,654,193.95 | ||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减少和摊销 | 1,268,724,885.51 | 1,307,786,527.25 | ||
处置及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880,064,267.44 | 1,384,666,484.6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1,064,182,922.65 | 1,008,113,970.65 | ||
财务费用 | 1,196,193,310.69 | 1,464,324,181.99 | ||
投资收益 | (1,259,249,002.38) | (1,129,207,088.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682,454,812.85 | 2,126,716,686.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273,744,790.26) | (475,254,530.61) | ||
存货的增加 | (1,272,204,015.74) | (1,379,231,774.4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30,345,235,538.51) | (26,261,566,804.51)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11,100,576,787.91 | 17,007,549,172.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40,550,541.53 | 65,663,263,712.35 |
(b)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
债的增加以及分期购买设备时置入设备外,本集团不涉及非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75,072,147,322.79 | 83,698,046,094.65 |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81,045,622,800.01) | (72,464,525,858.2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5,973,475,477.22) | 11,233,520,236.3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d)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 | 其他应付款 -应付股利 | 其他流动负债 -分期购买设备款 | 其他应付款-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及应付利息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2,866,520,849.13 | 6,274,309,228.73 | 56,049,035,025.06 | 480,000.00 | 2,567,409,576.58 | 24,394,685,366.47 | 92,152,440,045.9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1,741,000,000.00 | 1,091,509,512.20 | - | - | - | 638,370,064.72 | 3,470,879,576.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2,022,107,632.31) | (616,584,100.22) | (7,467,185,096.15) | (7,082,582,524.84) | (1,528,224,841.68) | (139,866,808.27) | (18,856,551,003.47) | |||||||
本期计提的利息 | 59,542,943.92 | 126,453,050.73 | 912,336,059.98 | - | - | 210,873,017.12 | 1,309,205,071.75 | |||||||
新增租赁(附注五(54)(b)) | - | - | 4,881,662,012.50 | - | - | - | 4,881,662,012.50 | |||||||
租赁修改 | - | - | (2,500,962,403.42) | - | - | - | (2,500,962,403.42) | |||||||
利润分配 | - | - | - | 8,235,642,482.91 | - | - | 8,235,642,482.91 | |||||||
汇兑损益 | - | (998,626.74) | 7,042,218.61 | - | - | - | 6,043,591.87 | |||||||
置入设备 | - | - | - | - | 2,563,540,526.10 | - | 2,563,540,526.10 | |||||||
2024年6月30日 | 2,644,956,160.74 | 6,874,689,064.70 | 51,881,927,816.58 | 1,153,539,958.07 | 3,602,725,261.00 | 25,104,061,640.04 | 91,261,899,901.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除上述列示的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出人民币153.86亿元以外,其他主要筹资活动包括财务公司于中国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人民币3.59亿元,该法定存款准备金包含于2024年6月30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349,934.20 | 386,734.6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4,744,911,988.34 | 80,803,210,310.5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26,885,400.25 | 242,025,754.83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072,147,322.79 | 81,045,622,800.01 |
(55)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4年6月30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668,761,581.87 | 7.1268 | 4,766,130,041.67 | |||
-港币 | 803,937,048.51 | 0.9127 | 733,737,265.43 | |||
-欧元 | 18,994,674.38 | 7.6617 | 145,531,496.70 | |||
-澳门币 | 236,714,470.60 | 0.8857 | 209,658,006.61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26,442,547.75 | |||
应收账款 | ||||||
-美元 | 131,476,057.30 | 7.1268 | 937,003,565.16 | |||
-港币 | 230,649,571.87 | 0.9127 | 210,509,251.25 | |||
-欧元 | 78,523,517.26 | 7.6617 | 601,623,632.19 | |||
-澳门币 | 65,856,567.93 | 0.8857 | 58,329,162.22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6,317,841.87 |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2,020,291.77 | 7.1268 | 14,398,215.36 | |||
-港币 | 97,641,988.74 | 0.9127 | 89,115,890.28 | |||
-欧元 | 2,199,081.49 | 7.6617 | 16,848,702.65 | |||
-澳门币 | 21,053,215.78 | 0.8857 | 18,646,833.22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892,270.3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4年6月30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105,668,958.56 | 7.1268 | 753,081,533.89 | |||
-港币 | 406,909,056.25 | 0.9127 | 371,377,757.46 | |||
-欧元 | 46,105,677.18 | 7.6617 | 353,247,866.85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97,312,074.07 |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12,546,500.37 | 7.1268 | 89,416,398.87 | |||
-港币 | 20,511,186.46 | 0.9127 | 18,720,149.66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3,359,166.90 | |||
长期借款 | ||||||
-美元 | 21,350,852.34 | 7.1268 | 152,163,254.44 | |||
-欧元 | 10,278,957.48 | 7.6617 | 78,754,288.53 |
注:其他外币主要包括日元等,其他外币货币性项目均以各币种兑人民币的期末汇率折算。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其范围与附注十三(1)(a)中的外币性项目不同。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除新设方式导致若干子公司(附注十六(4)(a))纳入合并范围外,本集团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3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1.68亿港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3.50亿元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100 | - |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5.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人民币2.5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河北 | 河北 | 人民币50.00亿元 | 投资相关业务 | 100 | -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50.00亿元 | 金融服务业务 | 70 | - |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47.64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89 | - |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9.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9.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2.97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人民币1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人民币9.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人民币5.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河北 | 人民币35.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3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人民币1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人民币3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b) 于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联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总资产的比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重要的联营企业,列示如下: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中国铁塔 | 中国 | 北京 | 建设、维护和运营通信铁塔以及其配套设施 | 20.5 | ||||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投”) | 中国 | 上海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24.0 |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国铁塔 | 上海信投 | 中国铁塔 | 上海信投 | ||||
流动资产 | 76,220 | 7,087 | 78,083 | 5,127 | |||
非流动资产 | 240,527 | 8,366 | 247,924 | 7,622 | |||
资产合计 | 316,747 | 15,453 | 326,007 | 12,749 | |||
流动负债 | 65,244 | 3,939 | 63,934 | 2,019 | |||
非流动负债 | 55,015 | 2,645 | 64,379 | 2,424 | |||
负债合计 | 120,259 | 6,584 | 128,313 | 4,44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86 | - | 4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96,488 | 8,783 | 197,694 | 8,26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 | 40,280 | 2,108 | 40,527 | 1,982 | |||
调整事项(i) | (211) | - | (317) | -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069 | 2,108 | 40,210 | 1,98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 | 33,265 | 不适用 | 26,816 | 不适用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中国铁塔 | 上海信投 | 中国铁塔 | 上海信投 | ||||
营业收入 | 48,247 | 619 | 46,461 | 424 | |||
净利润 | 5,330 | (3) | 4,841 | 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 | - | 7 | |||
综合收益总额 | 5,330 | (2) | 4,841 | 68 | |||
本集团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349 | - | 1,166 | - | |||
(i) 本集团于2015年向中国铁塔出售若干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铁塔资产处置”)并向中国铁塔支付现金以获得中国铁塔发行的新股。铁塔资产处置为资产处置交易,本集团在铁塔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收益为交易对价的金额高于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于交割日账面价值的溢价,并扣除相关税费。由于本集团持有中国铁塔的股权,因此铁塔资产处置收益中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部分于交割日确认,而归属于本集团持股份额的部分将在铁塔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内递延实现。调整事项主要为本集团铁塔资产处置收益中尚未实现部分。
(c) 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合营企业: | ||||
期末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3 | 46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 | 3 | ||
综合收益总额 | 3 | 3 |
联营企业: | ||||
期末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47 | 87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9) | (91) | ||
综合收益总额 | (69) | (9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d) 共同经营
2019年9月9日,本集团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以共建共享5G接入网络。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与中国联通划定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建设和运营一张5G接入网络。在中国联通建设、运营和维护5G接入网络的地区,本集团依托中国联通的网络开展5G业务;在本集团建设、运营和维护5G接入网络的地区,中国联通依托本集团的网络开展5G业务。
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与中国联通共享5G频率资源,5G核心网络各自建设、运营和维护。双方共同确保5G网络共建共享区域内的网络规划、建设、维护及服务标准统一,保证同等的服务水平。
5G网络共建共享安排由本集团与中国联通通过双方共同设立的协调和推进机构达成一致,以建立双方一致同意的相关机制、制度和规则。该共同协调和推进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共同开展网络规划、投资决策、项目立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确定5G基站的站址及设备型号等,并协调5G共建共享网络的运行及维护,确保合作协议的有效实施。例如,全区域内的5G基站建设的时间、范围及站址,设备的选择及维护供货商的委任,均需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
在共同经营下,双方的业务和品牌保持独立经营,用户归各公司所属。双方用户所产生的收入各自确认,成本和费用各自承担,同时双方建造的资产和相关负债各自确认和承担。
八、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及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于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以融合方式经营通信业务,因此认为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大陆境外的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均少于本集团资产及经营收入的10%。由于金额不重大,本集团未列示地区资料。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各单一客户的收入均低于本集团总收入的1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
中国电信集团 | 北京 | 综合信息服务 |
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电信集团。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6月30日 | ||||
中国电信集团 | 214,400,000,000.00 | - | (615,030,000.00) | 213,784,970,000.00 |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中国电信集团 | 63.90 | 63.90 | 63.90 | 63.90 |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1)。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包括:(1)本集团外的中国电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2)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的子公司与本集团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工程施工和设计服务(i) | 10,369,097,449.46 | 8,698,933,261.71 | ||
接受末梢电信服务(ii) | 10,603,018,623.82 | 10,589,502,727.88 | ||
网间结算收入(iii) | 17,559,838.11 | 27,302,963.96 | ||
网间结算支出(iii) | 35,613,695.71 | 45,094,419.76 | ||
接受后勤服务(iv) | 1,942,492,155.17 | 1,973,074,925.42 | ||
集中服务收入(v) | 1,762,205,583.17 | 1,790,479,004.58 | ||
集中服务费用(v) | 300,630,727.08 | 325,063,474.39 |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vi) | 12,637,931.27 | 15,839,413.02 |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相关费用(vii) | 360,068,568.85 | 345,288,091.16 | ||
使用权资产增加(vii) | 166,919,127.66 | 249,902,109.31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vii) | 10,694,482.49 | 7,928,610.73 | ||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viii) | 1,152,150,279.41 | 944,662,962.81 | ||
接受信息技术服务(viii) | 3,194,188,650.74 | 2,637,690,833.23 | ||
电信设备及物资采购(ix) | 1,946,917,094.54 | 1,750,479,885.37 | ||
电信设备及物资出售(ix) | 2,068,048,735.81 | 2,110,046,323.35 | ||
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收入(x) | 24,551,290.45 | 36,459,394.52 | ||
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净存款流入/(流出)(xi) | 638,370,064.72 | (5,495,129,341.51) | ||
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支出(xi) | 209,274,132.20 | 139,541,936.51 | ||
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xii) | 484,045,738.46 | 465,639,085.80 | ||
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贷款(xiii) | 2,028,664,485.01 | 6,100,000,000.00 | ||
中国电信集团偿还财务公司贷款(xiii) | (6,080,000,000.00) | (6,070,500,000.00) | ||
向中国电信集团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xiii) | 99,070,676.84 | 125,858,000.01 | ||
通信资源租用(xiv) | 223,470,892.41 | 245,050,171.21 | ||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xv) | 2,776,759,363.94 | 1,901,373,623.42 | ||
提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xvi) | 141,509.43 | - |
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的定价主要以本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原则为基础。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续):
(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和监理服务。
(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辅助服务,如修理及维护电
信设备及设施以及某些客户服务费。
(i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和已收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的本地及国内长途电话的网间互
联结算支出及收入。
(iv)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提供文化、教育、卫生和其他社
区服务的费用。
(v) 指本集团和中国电信集团就集中服务所分摊的相关收入及费用。
(vi) 指本集团已收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vii) 指本集团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已付及应付相关金
额,包括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并非由指数或利率决定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费用以及因租赁业务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费用支出。
(vii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及接受本集团的信息技术服务。
(ix) 指本集团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购入及向其售出的电信设备及物资的金额及
就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采购服务而已支付及应付的佣金。
(x) 指本集团已收及应收向中国电信集团提供主要包括通信通道和应用支撑平台及代
计与代扣费服务等的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的收入。
(xi) 指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吸收存款服务。
(x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提供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
务的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续):
(xiii) 指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发放及收回的贷款以及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xiv)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租用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通信资源的相关费用,
包括传输网通信资源、无线网通信资源、有线接入网通信资源等。
(xv)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售后回租、直接租
赁等融资租赁服务及相关融资租赁咨询服务。
(xvi) 指本集团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
(b) 与中国铁塔的交易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铁塔资产租赁及相关费用(i) | 5,948,537,766.34 | 6,290,475,900.63 | ||
使用权资产增加(i) | 1,857,166,136.62 | 1,570,550,648.65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i) | 495,753,550.41 | 608,853,313.70 | ||
提供IT服务(ii) | 27,139,938.85 | 17,944,845.12 |
(i) 指与租赁铁塔资产相关的金额,包括并非取决于指数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和非租赁
成分费用以及因租赁业务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费用支出。
(ii) 指向中国铁塔提供的IT服务的服务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本集团与中国电信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国电信集团授予本集团使用包括“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在内的中国电信集团注册许可商标。根据协议约定,中国电信集团于《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协议期内不向本集团收取相关使用许可费。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54,216.60 | 4,143,703.30 |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 | ||||
应收票据 | 54,824,759.89 | 14,675,371.49 | ||
应收账款 | 2,314,677,209.00 | 1,655,097,568.26 | ||
预付款项 | 985,589,964.87 | 720,534,358.68 | ||
其他应收款 | 83,514,926.19 | 259,710,099.26 | ||
合同资产 | 189,958,480.46 | 160,667,162.83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31,889,784.98 | 8,086,977,777.77 | ||
长期应收款 | 2,268,322.67 | 2,991,062.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223,510.26 | 132,472,646.13 | ||
应付票据 | 1,369,069,667.68 | 219,820,865.81 | ||
应付账款 | 29,249,362,466.45 | 26,224,558,054.21 | ||
预收款项 | 8,781,246.09 | 3,266,551.66 | ||
合同负债 | 124,401,279.95 | 245,104,237.33 | ||
其他应付款 | 26,483,355,560.81 | 27,398,150,231.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02,725,261.00 | 2,567,409,576.58 | ||
租赁负债 | 1,176,730,101.08 | 1,050,663,036.32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续)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与中国铁塔 | ||||
应收账款 | 32,539,114.88 | 23,796,239.67 | ||
预付款项 | 31,885,402.63 | 212,619,975.70 | ||
其他应收款 | 13,110,116.56 | 14,516,954.58 | ||
合同资产 | 467,920.38 | 664,971.08 | ||
应付票据 | 4,417,780,441.60 | 2,663,042,759.97 | ||
应付账款 | 5,445,327,565.77 | 4,842,443,854.59 | ||
预收款项 | 2,555,356.65 | 2,570,085.99 | ||
合同负债 | 718,518.71 | 506,548.71 | ||
其他应付款 | 1,951,500,801.82 | 1,872,766,907.44 | ||
租赁负债 | 29,096,522,120.77 | 31,754,944,436.43 |
注:与关联方应收或应付款项余额,除财务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间的贷款及吸收存款外,均不带息且无抵押担保,有关交易参照与第三方交易条款相似的合同条款收取或偿还。
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短期贷款之利率(附注五(8))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款之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除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外(附注五(8)),未对应收关联方款项计提重大损失准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股份支付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基本情况
为给予管理人员更大激励,本公司为员工实行股票增值权计划。在此计划下,股票增值权以单位授出,每单位对应本公司H股1股。在股票增值权计划下本公司无须发行股份。当行使股票增值权时,获授予者将获得在扣除适用代扣代缴所得税税款后以人民币计算的现金款。该款项相当于行使的股票增值权单位数量乘以其行权价与行使时本公司H股市价之差额,根据当时人民币与港元的适用汇率转换成人民币。本公司就股票增值权在适用的期间确认相关的费用。
于2018年11月,本公司批准向符合资格的员工授予23.94亿单位股票增值权。根据此计划,由授予日开始,股票增值权计划的有效期为五年,行权价为每单位港币3.81元,行权价格将根据该计划的既定规则进行调整。获授予者自2020年11月起可以开始逐步行使股票增值权。截至获得股票增值权日期起第三、第四及第五周年之日,员工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该员工所获股票增值权总数量的33.3%、66.7%及
100.0%。于2023年2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核心骨干人员2018年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完成的议案》,确认2018年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达成,并由本公司统一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
2021年2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股票增值权2021年授予方案》(经国资委指示,更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该方案”)的决议。根据该方案,本集团将向8,239名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时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总数约24.12亿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为2.686港元。于2021年3月,本公司授予24.02亿单位股票增值权给符合资格的员工。由授予日开始,所有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合约年期为五年。获授予者自2023年3月起可以开始逐步行使股票增值权。截至获得股票增值权日期起第三、第四及第五周年之日,员工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该员工所获股票增值权总数量的33.3%、66.7%及1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2,400,315,000单位(2023年12月31日:2,400,515,000单位)。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股份支付(续)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续)
本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负债期末余额及费用总额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负债余额 | 3,958,011,160.31 | 2,175,501,363.9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人工成本 | 726,802,210.14 | 1,202,046,648.78 | |
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1,055,707,586.21 | 1,033,645,449.56 |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估计上述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确定授出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需在模型中输入即期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有效期限、预期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利支付率、预计行权时的价格下限、预期的离职率。
报告期内股票增值权数量变动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于1月1日 | 2,400,515,000 | 4,715,240,000 | ||
作废 | (200,000) | (2,725,000) | ||
于6月30日 | 2,400,315,000 | 4,712,515,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房屋及建筑物 | 1,993,507,766.93 | 1,912,060,096.32 | |
通信设备 | 17,671,259,990.04 | 21,015,330,358.40 | |
合计 | 19,664,767,756.97 | 22,927,390,454.72 |
(2) 或有事项
截至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4年3月11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签订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国盾量子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盾量子股东大会批准,尚需获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及注册。
本公司的股利人民币1,153,459,958.07元(附注五(36)),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派发。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决议,决定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股息按每股人民币0.1671元宣派,按已发行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合计约人民币15,290,842,876.6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本集团对这些金融工具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有关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外币风险主要源自原币为美元、欧元及港币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款项及长期借款。
于2024年6月30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税前利润约人民币77,996,857.1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0,091,236.82元)。
于2024年6月30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非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主要为人民币、美元、欧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记账本位币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税前利润约人民币67,028,926.8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85,769,149.03元)。
(b)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带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务公司贷款,上述带息资产主要为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财务公司贷款,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持有的此类资产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并未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源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等。本集团通过密切监测市场利率的变化来管理其利率风险敞口。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82.2%(2023年12月31日:93.2%)的借款为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预期利率上升或下降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续)
此外,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款之利率亦主要为固定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相关利息并不重大,管理层预期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水平不高。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对本集团而言,这类风险主要源于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及为家庭用户及商业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时提供的信用额度产生的。本集团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主要把存款存放于拥有可接受信用评级的中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故本集团货币资金及债权投资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持续就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会要求就应收账款提供抵押品。这些评估侧重于客户到期偿付的历史信息及当前的偿付能力,并考虑客户的特定信息以及关于客户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信息。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其他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拥有多元化的客户基础。于所列示期间,没有从任何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10%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详情见附注五(2)、附注五(4)、附注五(6)及附注五(9)。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通过持有足够的货币资金余额及银行信用额度管理流动资金风险,以应对营运资金、支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股利、资本支出及新投资等资金需求。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自金融机构获取的未使用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017.71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054.52亿元)。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现金流量 | 一年以内或 按要求支付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644,956,160.74 | 2,685,741,661.86 | 2,685,741,661.86 | - | - | - | |||||
应付票据 | 16,391,720,151.50 | 16,391,720,151.50 | 16,391,720,151.50 | - | - | - | |||||
应付账款 | 146,347,369,666.06 | 146,347,369,666.06 | 146,347,369,666.06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48,865,369,358.16 | 49,754,084,384.51 | 49,754,084,384.51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12,671,992.58 | 3,645,948,745.06 | 3,645,948,745.06 | - | - | - | |||||
长期借款 | 6,874,689,064.70 | 7,728,880,127.93 | 1,149,768,867.33 | 1,443,890,761.60 | 3,579,891,291.16 | 1,555,329,207.84 | |||||
租赁负债 | 51,881,927,816.58 | 55,620,918,896.07 | 14,927,702,777.67 | 15,038,042,311.16 | 22,556,932,640.04 | 3,098,241,167.20 | |||||
长期应付款 | 214,337,668.80 | 222,649,710.77 | 28,526,465.35 | 194,123,245.42 | - | - | |||||
合计 | 276,833,041,879.12 | 282,397,313,343.76 | 234,930,862,719.34 | 16,676,056,318.18 | 26,136,823,931.20 | 4,653,570,375.0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现金流量 | 一年以内或 按要求支付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866,520,849.13 | 2,908,579,782.57 | 2,908,579,782.57 | - | - | - | |||||
应付票据 | 7,593,763,904.40 | 7,593,763,904.40 | 7,593,763,904.40 | - | - | - | |||||
应付账款 | 138,278,335,880.11 | 138,278,335,880.11 | 138,278,335,880.11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48,224,516,414.92 | 48,980,592,054.00 | 48,980,592,054.00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78,153,865.34 | 2,611,137,387.83 | 2,611,137,387.83 | - | - | - | |||||
长期借款 | 6,274,309,228.73 | 7,152,987,791.23 | 1,207,420,013.20 | 1,272,491,486.81 | 3,422,175,614.03 | 1,250,900,677.19 | |||||
租赁负债 | 56,049,035,025.06 | 60,457,845,496.64 | 14,922,443,448.10 | 14,112,531,660.02 | 27,215,203,101.65 | 4,207,667,286.87 | |||||
长期应付款 | 198,651,631.29 | 207,002,773.25 | 17,820,251.59 | 189,182,521.66 | - | - | |||||
合计 | 262,063,286,798.98 | 268,190,245,070.03 | 216,520,092,721.80 | 15,574,205,668.49 | 30,637,378,715.68 | 5,458,567,964.06 |
注:上述长期负债均含一年以内到期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53,219,633.95 | - | 84,776,872.97 | 937,996,506.9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99,676.42 | - | 381,084,478.99 | 382,584,155.41 | ||||
合计 | 854,719,310.37 | - | 465,861,351.96 | 1,320,580,662.33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71,428,500.32 | - | 54,631,869.52 | 1,426,060,369.8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14,271.27 | - | 394,641,675.69 | 396,655,946.96 | ||||
合计 | 1,373,442,771.59 | - | 449,273,545.21 | 1,822,716,316.80 |
包含于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全部被分类为第一层次的金融工具。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按中国股票交易市场报价为基础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55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
13.73亿元)。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方法或模型主要为净值法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单位净值、预期收益率、可比公司估值倍数等。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续)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认为,财务报表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是采用本集团在现行市场可获取的几乎相同性质和期限的借款之利率对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折现的方法估计的,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属于第二层次。综合考虑外币借款的原币后,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用作估计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的折现率为4.0%至4.9%(2023年12月31日:4.2%至4.9%)。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7.06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1.24亿元)。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没有任何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之间的转换。
十五、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本集团能够通过对产品和服务作出与风险水平相称的定价,及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融资,从而继续向股东和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投资回报及利益。
本集团会定期复核及管理资本结构,力求在借贷水平较高时取得的最理想的股东回报与资本结构稳健时所能提供的利益和保障之间保持平衡,并会因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资本结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以贷款总额对资产总额的比率为基础管理其资本结构。本集团把贷款总额界定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总和。于2024年6月30日,贷款总额中未包含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24,744,824,074.79元(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24,106,454,010.07元),以及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人民币51,881,927,816.5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6,049,035,025.06元)。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贷款总额对资产总额比率为1.1%(2023年12月31日:1.1%),此比率在本集团预期范围之内。
除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施加的资本规定外,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并无受制于任何外来的资本要求。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55,048,157,032.21 | 34,255,577,253.85 | |
减:坏账准备 | (10,824,524,188.73) | (7,411,941,514.45) | |
合计 | 44,223,632,843.48 | 26,843,635,739.40 |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46,535,224,442.67 | 29,104,696,958.88 | |
一到二年 | 5,133,246,286.35 | 2,883,108,017.06 | |
二到三年 | 1,680,268,442.83 | 937,241,048.20 | |
三年以上 | 1,699,417,860.36 | 1,330,531,229.71 | |
合计 | 55,048,157,032.21 | 34,255,577,253.85 |
(b) 于2024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
析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 合同资产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总额 | 6,784,009,004.50 | 606,652,228.16 | (164,242,045.53) | 12.42 |
(c)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
收账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d) 坏账准备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e)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8,560,889.37 | 0.45 | (239,965,213.78) | 96.5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799,596,142.84 | 99.55 | (10,584,558,974.95) | 19.32 | ||||
合计 | 55,048,157,032.21 | 100.00 | (10,824,524,188.73) | 19.66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7,214,942.83 | 0.75 | (239,637,517.07) | 93.1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998,362,311.02 | 99.25 | (7,172,303,997.38) | 21.10 | ||||
合计 | 34,255,577,253.85 | 100.00 | (7,411,941,514.45) | 21.64 |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1个月以内 | 8,820,611,730.48 | 2.00 | (176,412,238.50) | 5,731,410,551.13 | 2.00 | (114,633,148.03) | ||||||
1至3个月 | 3,760,346,163.52 | 20.00 | (752,069,232.71) | 2,521,412,373.43 | 20.00 | (504,282,474.66) | ||||||
4至6个月 | 1,465,955,447.40 | 60.00 | (879,573,268.48) | 890,265,417.63 | 60.00 | (534,159,250.54) | ||||||
7至12个月 | 1,531,122,531.82 | 80.00 | (1,224,898,025.48) | 1,458,986,109.99 | 80.00 | (1,167,188,888.04) | ||||||
12个月以上 | 2,529,747,900.64 | 100.00 | (2,529,747,900.64) | 1,595,526,043.25 | 100.00 | (1,595,526,043.25) | ||||||
合计 | 18,107,783,773.86 | (5,562,700,665.81) | 12,197,600,495.43 | (3,915,789,804.5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组合 — 企业用户: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6个月以内 | 17,984,991,482.81 | 2.28 | (410,057,805.86) | 8,213,336,722.79 | 2.28 | (187,264,077.31) | ||||||
7至12个月 | 3,272,731,294.20 | 22.80 | (746,182,735.07) | 3,148,734,695.57 | 22.80 | (717,911,510.64) | ||||||
1年至2年 | 2,795,648,580.46 | 68.40 | (1,912,223,629.14) | 1,573,174,653.27 | 68.40 | (1,076,051,462.96) | ||||||
2年至3年 | 908,793,723.82 | 100.00 | (908,793,723.82) | 506,626,680.77 | 100.00 | (506,626,680.77) | ||||||
3年以上 | 913,782,766.84 | 100.00 | (913,782,766.84) | 678,024,003.69 | 100.00 | (678,024,003.69) | ||||||
合计 | 25,875,947,848.13 | (4,891,040,660.73) | 14,119,896,756.09 | (3,165,877,735.37) |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期初余额 | (7,411,941,514.45) | (5,535,957,859.68) | ||
本期计提及转回 | (3,434,223,260.29) | (2,217,581,636.37) | ||
本期核销 | 69,845,956.81 | 22,493,002.87 | ||
其他 | (48,205,370.80) | (60,587,676.80) | ||
期末余额 | (10,824,524,188.73) | (7,791,634,169.98) |
报告期内,本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款项,单项核销应收账款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大。此外,本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不重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委托贷款 | - | 2,500,000,000.00 | ||
代收代付款 | 3,517,799,352.53 | 2,979,039,417.47 | ||
押金及保证金 | 926,833,883.73 | 1,072,941,560.65 | ||
应收股利 | 91,665,934.56 | 89,830,619.19 |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48,961,049.74 | 29,816,546.43 | ||
结算款 | 32,260,958.02 | 39,373,708.31 | ||
其他 | 1,472,253,470.29 | 1,326,008,787.78 | ||
小计 | 6,089,774,648.87 | 8,037,010,639.83 | ||
减:坏账准备 | (600,539,823.27) | (581,258,315.01) | ||
合计 | 5,489,234,825.60 | 7,455,752,324.82 |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4,182,271,559.12 | 5,951,353,226.58 | ||
一到二年 | 766,527,102.26 | 756,183,621.97 | ||
二到三年 | 471,020,713.19 | 624,176,559.34 | ||
三年以上 | 669,955,274.30 | 705,297,231.94 | ||
合计 | 6,089,774,648.87 | 8,037,010,639.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2,850,932.95 | 5.30 | (322,850,932.9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66,923,715.92 | 94.70 | (277,688,890.32) | 4.82 | ||||
合计 | 6,089,774,648.87 | 100.00 | (600,539,823.27) | 9.86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3,378,705.06 | 4.15 | (333,378,705.0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03,631,934.77 | 95.85 | (247,879,609.95) | 3.22 | ||||
合计 | 8,037,010,639.83 | 100.00 | (581,258,315.01) | 7.23 |
(c)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期初余额 | (581,258,315.01) | (535,753,526.89) | ||
本期计提及转回 | (22,547,526.79) | (15,127,447.13) | ||
本期核销及其他 | 3,266,018.53 | 219,274.18 | ||
期末余额 | (600,539,823.27) | (550,661,699.84) |
于报告期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对本公司而言不重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2024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 其他应收款总额 | 352,382,466.94 | (174,821,864.31) | 5.79 |
(e)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3) 合同资产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同资产 | 4,473,503,145.90 | 3,549,306,887.92 |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34,144,264.13) | (245,459,991.15) | ||
合计 | 4,139,358,881.77 | 3,303,846,896.77 |
本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由产业数字化及固网智慧家庭服务合同产生,本公司预期在其正常经营周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回,因此将其归类为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不存在重要的合同资产的核销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4) 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 ||||
-子公司(a) | 36,925,600,677.38 | 34,925,600,677.38 | ||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 ||||
-联营企业(b) | 42,594,743,947.27 | 42,660,906,010.09 | ||
-合营企业 | 36,547,375.40 | 33,074,405.60 | ||
小计 | 79,556,892,000.05 | 77,619,581,093.07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合计 | 79,556,892,000.05 | 77,619,581,093.0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 ||||||||||||
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2024年6月30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 | 262,384,368.53 | - | - | - | 262,384,368.53 |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67,205,228.96 | - | - | - | 1,067,205,228.96 | - |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 1,132,469,020.40 | - | - | - | 1,132,469,020.40 | - | ||||||
中国电信(美洲)公司 | 211,996,229.15 | - | - | - | 211,996,229.15 | - |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48,416,521.67 | - | - | - | 348,416,521.67 | - |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 1,077,471,962.78 | - | - | - | 1,077,471,962.78 | - | ||||||
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 | 510,600.00 | - | - | - | 510,600.00 | - |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 | - | - | 250,000,000.00 | - | ||||||
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 | - | - | 16,000,000.00 | - | ||||||
上海天翼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 | 200,000.00 | - | ||||||
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 | - | - | 37,000,000.00 | - |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00 | - |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529,865,712.81 | - | - | - | 529,865,712.81 | -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0 | - | - | - | 3,500,000,000.00 | - |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14,021,908,167.49 | - | - | - | 14,021,908,167.49 | - |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1,056,208,581.62 | - | - | - | 1,056,208,581.62 | - |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0 | - | ||||||
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 | - | ||||||
上海凯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2,954,960.40 | - | - | - | 2,954,960.40 | - | ||||||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 | - | - | 140,000,000.00 | - | ||||||
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 | 99,325,920.00 | - | - | - | 99,325,920.00 | - | ||||||
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8,416,085.04 | - | - | - | 358,416,085.04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期增减变动 | ||||||||||||
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2024年6月30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 | 22,015,357.24 | - | - | - | 22,015,357.24 | - |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 | - | - | 900,000,000.00 | - | ||||||
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 | - | - | 60,000,000.00 | - | ||||||
江苏省公用信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
浙江公众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 14,045,433.92 | - | - | - | 14,045,433.92 | - | ||||||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0 | - | - | - | 10,500,000.00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 | ||||||
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 | 242,808,376.49 | - | - | - | 242,808,376.49 | - | ||||||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 7,672,052.49 | - | - | - | 7,672,052.49 | - | ||||||
北京辰茂南粤苑酒店有限公司 | 36,387,700.99 | - | - | - | 36,387,700.99 | - | ||||||
多彩贵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60,000.00 | - | - | - | 4,560,000.00 | - | ||||||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1,239,459.17 | - | - | - | 251,239,459.17 | - | ||||||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4,038,938.23 | - | - | - | 24,038,938.23 | - |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0 | - | - | - | 1,900,000,000.00 | - |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0.00 | - | - | - | 560,000,000.00 | - | ||||||
江苏算力数据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 |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 | 490,000,000.00 | - | ||||||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 - | 1,500,000,000.00 | - | ||||||
中电信翼金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0 | - | ||||||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0 | - | ||||||
中电信翼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 | - | - | 220,000,000.00 | - | ||||||
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 | - | ||||||
中电信数政科技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0 | - | ||||||
合计 | 34,925,600,677.38 | 2,000,000,000.00 | - | - | 36,925,600,677.38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 ||||||||||||||||||
联营企业 | 2023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 2024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中国铁塔 | 40,210,157,867.65 | - | - | 1,207,829,084.30 | - | - | (1,349,298,448.46) | 40,068,688,503.49 | - | |||||||||
上海信投 | 1,982,434,158.26 | - | - | 3,385,245.84 | 290,250.69 | 121,711,221.39 | - | 2,107,820,876.18 | - | |||||||||
其他 | 468,313,984.18 | - | - | (48,309,749.08) | - | - | (1,769,667.50) | 418,234,567.60 | - | |||||||||
合计 | 42,660,906,010.09 | - | - | 1,162,904,581.06 | 290,250.69 | 121,711,221.39 | (1,351,068,115.96) | 42,594,743,947.27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营业收入(a) | 227,026,124,918.96 | 220,215,283,418.23 | ||
营业成本 | 151,819,244,996.29 | 146,239,658,033.31 |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按商品或服务的种类 | ||||
服务收入 | 224,561,584,470.80 | 217,671,224,206.50 | ||
其中:移动通信服务收入(i) | 103,997,557,595.97 | 100,552,554,583.57 | ||
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ii) | 60,111,684,512.36 | 58,825,079,188.51 | ||
产业数字化服务收入(iii) | 57,000,564,126.10 | 54,921,840,383.86 | ||
其他服务收入(iv) | 3,451,778,236.37 | 3,371,750,050.56 | ||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v) | 2,464,540,448.16 | 2,544,059,211.73 | ||
合计 | 227,026,124,918.96 | 220,215,283,418.23 | ||
其中: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226,024,900,640.36 | 219,186,350,216.77 | ||
其他来源收入 | 1,001,224,278.60 | 1,028,933,201.46 |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438,965,662.35 | 2,460,668,788.80 | ||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 | 224,587,159,256.61 | 217,754,614,629.4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续):
(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移动通话、移动互联网接入、短信等移动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天翼高清、智慧家庭应用服务等固网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
专线服务等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v) 主要指本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合计金额。
(v)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出售移动终端设备及固网通信设备收入等。
于报告期内,分配至本公司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即为预期于未来1至3年内按合约条款提供服务时确认的收入。
(6) 投资收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1,166,377,550.86 | 1,006,938,836.41 | ||
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 | 285,0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73,591.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393,007.87 | 6,327,360.00 | ||
其他 | 30,775,157.24 | 25,472,051.29 | ||
合计 | 1,203,545,715.97 | 1,039,096,839.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20,914,374.32) | (1,406,005,700.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除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外) | 594,611,263.19 | 466,212,814.82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340,850,106.88 | 21,412,807.50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19,683,354.72 | 977,110,801.94 | ||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475,336.44) | 25,531,478.9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1,180,722.45 | 51,412,208.97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055,707,586.21) | (1,033,645,449.5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9,324,000.29 | 503,220,572.26 | ||
小计 | 150,552,150.56 | (394,750,465.5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618,319.59) | 102,853,325.27 |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82,891.74) | (1,478,234.6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30,550,939.23 | (293,375,374.92)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期间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期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2 | 4.57 | 0.24 | 0.22 | 0.24 | 0.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9 | 4.63 | 0.24 | 0.22 | 0.24 | 0.22 |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编制基础: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则进行计算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