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9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情于2024年8月20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并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登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保持公司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一致性,公司重新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