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并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