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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宇新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逐步扩大,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结合公司进出口业务收支的预期,从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及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7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汇主要来自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对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

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等情况时,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

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锁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

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

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为防止客户发生违约风险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

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6、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

审查与符合资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拟开展的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金额、期限相匹配,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宇新股份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及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宇新股份根据相关

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宇新股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人对宇新股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文乐 郭明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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