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本事项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爱文 李国庆 曾斌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