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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股东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持股5%以上的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鹏辰”)计划于2024年5月20日至8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96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1,92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鹏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8月18日,宁波鹏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数量占减持时总股本比例(%)

宁波鹏辰

宁波鹏辰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18.5254.760.41
大宗交易2024年6月18日17.21268.82
合 计——17.43323.562.41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方式取得的股份。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9,600万股增加至13,440万股,本次减持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股份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8.02元/股-19.00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鹏辰

宁波鹏辰无限售条件股9807.29656.444.87

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售条件股7,00052.087,00051.89

郭丽勤

郭丽勤无限售条件股5253.915253.89
有限售条件股1,57511.721,57511.68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0,080759,756.4472.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50563.288,181.4460.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57511.721,57511.68

注:1、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13,440万股;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本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的比例计算以2024年8月16日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13,490.1916万股为基准;

2、以上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宁波鹏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2、宁波鹏辰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在《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宁波鹏辰承诺:在锁定期(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自公司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宁波鹏辰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宁波鹏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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