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26,682,818.77元。经公司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802,770,2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4,637,168.08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50%。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