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4-04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月10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4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35,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近期,公司对与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特云商”)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2024年度与中特云商之间需新增销售、采购额度分别为24,000.00万元和12,000.00万元。因公司董事罗元东先生同时担任中特云商董事长,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罗元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钢产品 | 市场价/协议价 | 24,000 | 0 | 0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合金 | 市场价/协议价 | 12,000 | 0 | 0 |
合计 | - | - | 36,000 | 0 | 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江阴市长江路777号东方广场19号楼703-3室法定代表人:罗元东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主营业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7月31日,总资产:3,235万元;净资产:
3,125万元;2024年1-7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二)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因公司董事罗元东先生担任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因此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钢产品与采购合金。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按照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