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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天山铝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3,358,778股,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481,132.0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18,863.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11001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300,000.00
2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5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50,000.00
合计500,000.00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3,739.22万元变更使用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和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截至2024年8月1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元)账户状态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8113701013200139790479,588.06在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512010100101020 546249,157.6在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6325236290.00已注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81137010125001397914,823,977.07在用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6600000071344000313,519,073.5在用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508201880002832480.00已注销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81137010129001397935,590,509.13在用
新疆天展新材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5120101001010206640.00已注销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元)账户状态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81137010130001916280.00在用
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江阴璜塘支行106410010400219020.00在用
合 计14,662,305.36

注:2021年7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2523629、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820188000283248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和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五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2023年5月5日,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12010100101020664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五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0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万元)项目 状态
1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300,000.00300,000.00223,533.7776,466.23已完成
2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50,000.006,260.786,260.78-已变更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50,000.00150,000.00150,000.00-已完成
4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43,739.2243,739.22-进行中
合计500,000.00500,000.00423,533.7776,466.23

其中,“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3,739.22万元已变更用途并用于“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该部分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因此,截至2024年8月10日,公司实际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6,466.23万元,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5,000万元外,实际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的余额为1,466.23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4年5月27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年7月25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三)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工艺流程进行了优化,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

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0万元等)约76,466.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及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涛杜由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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