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晓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晓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晓海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李晓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