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尔化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0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4,5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8元,合计募集资金137,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654,430.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121,655,569.08元。截至2023年5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8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及期限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因公司财务人员疏忽,未将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类产品纳入额度范围,导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及期限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公司存在现金管理超出审议额度(8,000万元)的情形,即因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导致现金管理最大余额达到10,5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授权额度2,500万元,超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 超审议额度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
2024.1.26-2024.2.8 | 7,500 | 3,000 | 10,500 | 2,500 |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授权之日(2023年5月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 | 理财起始日期 | 理财终止日期 |
银行定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单位定期 | 3,000 | 2024.5.28 | 2024.5.29 |
银行定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单位定期 | 3,000 | 2024.5.29 | 2024.8.29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后应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丁邵楠 | 毕见亭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