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星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4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已登载于2024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登载于2024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4日(周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登载于2024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