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31,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000元~100,000,000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57.30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900,694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9% |
实际回购金额 | 99,965,368.17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8.92元/股~56.99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5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因此,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30元/股(含)。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4年8月16日,公司按计划完成全部回购操作,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90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978,548,805股的比例约为0.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6.99元/股,最低价为48.92元/股,回购均价52.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5,368.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各方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78,548,805 | 100.00 | 978,548,805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799,680 | 0.08 | 2,116,076 | 0.22 |
股份总数 | 978,548,805 | 100.00 | 978,548,805 | 100.00 |
注:2024年7月12日,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84,298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900,694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