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星期二)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俊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沃尔”)本次购买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乐庭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智联”)的部分少数股权充分考虑了员工的个人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及乐庭智联的整体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香港沃尔购买员工持股平台所持
有的乐庭智联部分股权。
关联监事王俊先生回避表决。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与关联方保定市满城区龙门山庄生态园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