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募集资金余额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 | 20000015862200034862817 | 募集资金专户 | 85,488,283.24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 | 0117014210005482 | 募集资金专户 | 11,472,534.94 |
合计 | 96,960,818.1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颖泰”)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及偿还浦发银行绍兴上虞支行3,000.00万元银行贷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提供的募集资金借款将存储于增开的募集资金专户,借款专门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因此,2020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地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公司已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至今,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具备一致性,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513,861,196.7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122,353.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4,515,315.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否 | 413,861,196.70 | 31,122,353.64 | 324,515,315.68 | 78.41%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13,861,196.70 | 31,122,353.64 | 424,515,315.68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3年12月11日,因相关工艺安全性升级及生产车间局部规划调整的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