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卫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4-05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