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产品名称: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25期(挂钩国开绿债看跌三层区间型-上海)
● 投资金额:4,500万
● 履行的审议程序: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产品,挂钩标的为22国开绿债01清发(Wind代码2202001QF.IB)中债估值净价,期限364天,到期日前存款人无提前支取权,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证,产品风险评级为极低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4,5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产品名称 | 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25期(挂钩国开绿债看跌三层区间型-上海) |
产品代码 | JG2024201010525 |
产品币种 | 人民币 |
本金及利息 | 盛京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证。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如有,下同)。预期利率2.25%或2.6%或2.8%,以上利率均为年化利率。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结构 | 看跌二元三层结构 |
挂钩标的 | 22国开绿债01清发(Wind代码2202001QF.IB)中债估值净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该价格无法从上述页面获得,则由计算机构按照商业合理原则确定。 |
销售地区 | 上海 |
销售渠道 | 柜面、网银、手机银行 |
发行规模 | 0.45亿元 |
起存金额 | 10,000,000元 |
递增金额 | 1,000,000元 |
发售期 | 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3日 (发售期最后一天交易截止时间为当天的闭市时间,闭市后将不接受购买交易) |
冷静期 | 投资者认购本产品成功后至2024年8月14日17:00 |
开市时间 | 8:30 |
闭市时间 | 17:00 |
起息日 | 2024年8月15日 |
观察日 | 2025年8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至下一工作日) |
到期日 | 2025年8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至下一工作日) |
产品期限 | 364天 |
资金到账日 | T+1(含产品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内) |
节假日 | 到期日以中国法定公众假日为准,观察日以欧美及中国法定公众假日为准 |
本息支付 | 本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本息 |
税款 | 利息的应纳税款由存款人自行申报及缴纳 |
管理费等 | 无 |
计息说明 | 发售期内单位结构性存款资金按活期计息 |
收益计算基础 | 实际存款天数/365 |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2、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对收益存在决定性影响,该价格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年度授权额度内,根据受托方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理财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