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095,566股,发行价为2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1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14,656,693.93元,余额为人民币1,985,343,304.25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2581号验资报告。
(二) 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 金额(元) |
1、2021年11月4日募集资金总额 | 1,999,999,998.18 |
减:发行费用(国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 11,690,000.00 |
2、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 1,988,309,998.18 |
减: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 2,516,095.57 |
减: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 | 1,300,000.00 |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 849,401.64 |
3、募集资金净额 | 1,985,343,304.25 |
加: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 450,598.36 |
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93,927,324.43 |
项目 | 金额(元) |
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 2,000,776,740.14 |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78,944,486.9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15,987.75 |
减: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 78,960,474.65 |
5、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0.00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执行付款。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与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惠
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状态 |
1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44231001040048075 | 0 | 2024年4月30日已注销 |
2 |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44231001040048067 | 0 | 2024年4月26日已注销 |
3 |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674375091486 | 0 | 2024年4月26日已注销 |
4 |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15244617740079 | 0 | 2024年4月26日已注销 |
5 |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513904679610618 | 0 | 2024年5月9日已注销 |
6 |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633747909 | 0 | 2024年4月30日已注销 |
合计 |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所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并于 2024年 5 月 14 日披露关于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2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终止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428.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8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5月9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累计为7,896.0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所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累计为7,896.0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 6月 14 日披露关于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决议的授权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收益93,943,312.18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在满足客户多种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分散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本次收购契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将在客户资源、供应链、技术等多方面产生协同效应,该战略投资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标的公司自收购完成日至2023年末时间较短,协同效应尚未充分显现;且本次收购完成后,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其产生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 16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8,534.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96.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973.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8,515.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4.8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多层、高阶 HDI 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是 | 150,000.00 | 18.66 | 0 | 18.66 | 不适用 | 项目终止 | 不适用 | 项目终止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注1)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59.02 | 100.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 | 否 | 10,000.00 | 7,896.05 | 17896.05 | 178.9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支付收购 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 对价(注3) | 否 | 138,515.67 | 0 | 140,000.00 | 101.07 | 项目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00.00 | 198,534.33 | 0 | 207,973.7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此事项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00,000.00 | 198,534.33 | 7,896.05 | 207,973.7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募投项目,原计划扩充现有产品产能,同时对公司产品结构进行升级。但由于宏观经济增速、疫情、国际环境等多方面影响,公司所处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时放缓。因此公司于2023年2月决定终止“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为实现PCB产业链横向一体化、快速落地海外产能及全球化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电路板全系列产品及一体化服务,公司于2023年9月决定,用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138,515.67万元及利息收购Tree House Limited持有的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比“投资总额”多出59.02万元,系使用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净收入。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比“投资总额”多出7,896.05万元,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注3:“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 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比“投资总额”多出1,484.33万元,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高端多层、高阶 HDI 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10,000.00 | 7,896.05 | 17,896.05 | 178.9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支付收购 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 对价 | 高端多层、高阶 HDI 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138,515.67 | 0 | 140,000.00 | 101.07 | 项目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48,515.67 | 7,896.05 | 157,896.0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受宏观经济增速、疫情、国际环境等多方面影响,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时放缓。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终止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运营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杠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实现PCB产业链横向一体化、快速落地海外产能及全球化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电路板全系列产品及一体化服务,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用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138,515.67万元及利息收购Tree House Limited持有的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收购 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结项,将剩余募集资金7,428.1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到2024年5月9日注销募集金账户余额累计为7,896.0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