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杰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2)。
(二) 《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修订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三)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修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五)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4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在实施权
益分派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