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国都 | 股票代码 | 30013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喆芳 | 王颖欣 | ||
电话 | 0755-83481391 | 0755-83481391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 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 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 | ||
电子信箱 | lizhefang@xgd.com | wangyingxin@xgd.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577,251,272.59 | 1,959,799,769.49 | -1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8,740,509.48 | 332,805,297.97 | 34.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97,473,814.24 | 306,358,124.16 | 29.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8,580,564.07 | 294,642,436.20 | -12.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5 | 24.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65 | 23.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9% | 11.12% | -1.2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739,450,935.68 | 5,468,848,631.11 | 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20,709,119.63 | 4,305,682,382.37 | 2.6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4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祥 | 境内自然人 | 24.63% | 137,946,987 | 103,460,240 | 不适用 | 0 |
江汉 | 境内自然人 | 6.51% | 36,478,805 | 27,359,104 | 不适用 | 0 |
刘亚 | 境内自然人 | 2.96% | 16,594,994 | 0 | 质押 | 4,000,000 |
杨艳 | 境内自然人 | 1.92% | 10,726,027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91% | 5,089,499 | 0 | 不适用 | 0 |
袁木兰 | 境内自然人 | 0.89% | 5,005,329 | 0 | 不适用 | 0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其他 | 0.89% | 4,999,337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2% | 4,616,720 | 0 | 不适用 | 0 |
招商银 | 其他 | 0.80% | 4,478,680 | 0 | 不适用 | 0 |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袁河 | 境内自然人 | 0.70% | 3,943,8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亚先生为刘祥先生之兄弟,江汉先生为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董秘处电话咨询,袁河先生回复称其与袁木兰女士为堂兄弟姐妹关系,以上电话咨询内容公司未取得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公司上述股东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袁木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900股外,还通过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999,429股,实际合计持有5,005,329股;股东袁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399,300股,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4,500股,实际合计持有3,943,8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