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67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肖桂香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廖琼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四川生产基地超细高纯锌基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454,966.77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铺底流动资金300万、预备费100万、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四川生产基地超细高纯锌基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