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联合精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2022年6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98.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5元。截至2022年6月2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29,179.5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0,642,94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786,234.96元。
截至2022年6月2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37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1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3,904.31 | 13,904.31 |
2 |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13,764.65 | 10,645.23 |
3 |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868.96 | 11,329.0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9,537.92 | 44,878.62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设备购置金额以及“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费金额进行调减,将调减的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经上述调整、变更后,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变更前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调整、变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1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 | 13,904.31 | 11,184.3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变更前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调整、变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项目
项目 | |||
2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 | 2,720.00 |
3 |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10,645.23 | 10,645.23 |
4 |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11,329.08 | 7,329.08 |
5 |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 | 2,000.00 |
6 |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 | 2,000.00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4,878.62 | 44,878.62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
截至2024年8月12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 预计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1,184.31 | 9,972.34 | 144.38 | 156.50 | 1,199.85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2,720.00 | 1,460.65 | - | 664.46 | 594.89 |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10,645.23 | 10,194.30 | 32.13 | 150.19 | 332.8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 预计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2,000.00 | 1,631.42 | - | 178.23 | 190.35 |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2,000.00 | 1,690.04 | - | 184.69 | 125.27 |
合计 | 28,549.54 | 24,948.75 | 176.51 | 1,334.07 | 2,443.23 |
注:预计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技术变化情况,对工艺路线进行优化;其次,因技术进步,公司大量选用国产化设备及关键配件,使自动化设备的采购成本较立项时明显降低。因此,项目总设备投入金额大幅降低。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情况减少了工程建设投入,并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诸多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待部分募投项目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443.2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将继续支付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金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充分结合了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并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合精密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针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晏学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