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注册批复,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诚验字[2023]518Z01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资金额 |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0,000.00 | 32,366.61 | 2026年1月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 | 湖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70,950.00 | 33,500.60 | 2026年1月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0,000.00 | 11,316.45 | 2025年12月 |
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0,000.00 | 26,325.92 | 2025年8月 |
补充流动资金 | 37,061.70 | 37,061.70 | 37,119.01 | 不适用 | |
合计 | 437,061.70 | 348,011.70 | 140,628.5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0,628.5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0,363.0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理财余额79,000.00万元,暂时补流38,000.00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情况
公司“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预计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募投项目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优化该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在满足其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生产厂房及配套的员工宿舍按当地市场价出租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盟创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满足其生产需求。总出租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约占该募投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4.67%,以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
二、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计划投资情况
“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该项目的计划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金额 |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比 |
1 | 土地购置费 | 6,475.00 | - | - |
2 | 建筑工程投资 | 29,209.90 | 27,000.00 | 27.00% |
3 | 设备购置费 | 44,065.00 | 43,000.00 | 43.00%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0,250.10 | 10,000.00 | 10.00% |
合计 | 100,000.00 | 80,000.00 | 80.00% |
(二)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
“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预计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筑工程投资包括5栋厂房、2栋员工宿舍、1栋研发车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3栋厂房及1栋员工宿舍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
三、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暂时调整“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部分生产场地用途,主要是优化该募投项目的生产布局,以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及公司资产收益率,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场地按当地市场价对外出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场地用途事项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场地用途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文琪 | 沈璐璐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