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1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5,568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815,568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0,593,412股变更至929,777,84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930,593,412元变更为人民币929,777,844元。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券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电话:0757-86256351
4、传真:0757-86252172
5、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