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副董事长娄刚先生、董事徐啸飞先生、独立董事董毅女士、独立董事章晓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副董事长刘爱吉先生因事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殷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