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舸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邢雅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