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4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菱”)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将增加预计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租赁”)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前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发生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远信租赁之间发生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含税)。
截至2024年7月31日,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远信租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2024年度) | 2024年1月1日-7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 | 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 | 市场价 | 80,000 | 63,671.47 |
(三)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因
1.结算方式优化转换
供应链票据是核心企业基于供应链场景和真实贸易关系,在核心企业供应链平台上签发的电子履约凭证,供应商接收到此履约凭证后,可实现与承兑汇票同样的操作功能,即转单、贴现或持有到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经营及供应链信息化需要,降低财务成本
2024上半年以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供应商结算金额增加,导致融单结算规模增长。此外,通过推广融单也可以提升公司的商业信用,借助融单效应,加速供应链融资信息化,提高供应商支付结算效率,在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的同时,解决供应商融资难问题,助力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良性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3.现有供应链票据平台搭建完备
自2019年开始,公司以远信租赁作为供应链融资平台,截至目前,上游供应商在该平台的注册数不断增加,融单流程操作相对成熟。
综上,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公司结算方式,解决供应商融资难问题,将导致2024年公司与远信租赁之间发生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足,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增加预计2024年度与远信租赁之间发生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四)审议程序
《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4年8月15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前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增加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远信租赁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不含税)。本次增加预计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与远信租赁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9,000万元(不含税)。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增加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远信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4年1月1日-7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3年发生金额 | ||
原预计金额 | 增加金额 | 重新预计金额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 | 远信租赁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 | 市场价 | 80,000 | 29,000 | 109,000 | 63,671.47 | 47,232.36 |
本次增加预计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远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109,000万元(不含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1,595,000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1号塔楼10层1020室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嘉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根据远信租赁2023年1-12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远信租赁资产总额4,144,441,966.99元,负债总额3,509,426,935.2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5,015,031.73元。2023年度,远信租赁实现营业收入258,360,654.88元,净利润2,504,900.5元。
根据远信租赁2024年1-6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远信租赁资产总额3,453,750,179.96元,负债总额2,811,534,448.86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642,215,731.10元。2024年1-6月份,远信租赁实现营业收入82,242,477.82元,净利润7,200,699.37元。
3.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1,832,4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3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远信租赁100%的股权,远信租赁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制,远信租赁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已连续多年和远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业务开展较好,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通过议价等市场化方式定价。交易涉及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远信租赁提供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远信租赁提供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均为保证公司经营所需的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供应商支付结算效率,推广公司商业信用,降低财务成本。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
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860.95万元(不含税);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76,947.72万元(不含税);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7,708.02万元(不含税)。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认为: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与远信租赁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必要的。
公司增加预计与远信租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