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4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2.01 | 交易方式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2.03 | 交易标的 | √ |
2.04 | 交易的资金来源 | √ |
2.05 | 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 | √ |
2.06 |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 √ |
2.07 | 过渡期损益归属 | √ |
2.08 | 交割安排和违约责任 | √ |
2.09 |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 √ |
3.00 |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19.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1.00、2.00、4.00-17.00、19.00-20.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0、18.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8月30日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与本公司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2775359
联系人:方太郎联系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邮政编码:225127传真:0514-82775137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流程具体参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50507”。
2. 投票简称为“苏奥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年9月2日召开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2.01 | 交易方式 |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
2.03 | 交易标的 | √ | |||
2.04 | 交易的资金来源 | √ | |||
2.05 | 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 | √ | |||
2.06 |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 √ | |||
2.07 | 过渡期损益归属 | √ | |||
2.08 | 交割安排和违约责任 | √ | |||
2.09 |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 √ | |||
3.00 |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 | √ |
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8.00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19.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