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0 公司简称:中原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HENANZHONGYUAN EXPRESSWAYCOMPANY LIMITED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15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莉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对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描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4,858,402.97元。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河南省国资委 | 指 |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河南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交通厅、交通运输厅 | 指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指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局公路、华建公司 | 指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高速、本公司、公司 | 指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高发公司 | 指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秉原投资 | 指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英地置业 | 指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君宸置业 | 指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中宇公司 | 指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石化中原高速公司 | 指 | 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中原信托 | 指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高速房地产公司 | 指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许昌英地 | 指 | 许昌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新郑英地 | 指 | 新郑市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英鹏 | 指 | 郑州市英鹏置业有限公司 |
英地物业 | 指 | 河南英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君宸物业 | 指 | 河南君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 | 指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农险 | 指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公司 | 指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交科院 | 指 |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洛公司 | 指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商登高速 | 指 |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 |
交投颐康 | 指 | 河南交投颐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秉原安 | 指 | 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交投新能源公司 | 指 |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商协会 | 指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原高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ongyuan Expresswa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 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亚子 | 李全召 |
联系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
电话 | 0371-67717696 | 0371-67717695 |
传真 | 0371-87166867 | 0371-87166867 |
电子信箱 | zygs600020@163.com | zygs600020@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97号牛顿国际B座3楼H1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04年5月26日,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中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邮政编码:450007。 2)2012年8月3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1号,邮政编码:450046。 3)2020年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97号牛顿国际B座3楼H11,邮政编码:450003。 |
公司办公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500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zygs.com |
电子信箱 | zygs600020@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处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原高速 | 600020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743,770,873.78 | 2,457,122,290.08 | 1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5,849,267.62 | 621,596,480.94 | -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9,801,093.04 | 598,681,395.82 | 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330,234.80 | 1,272,610,237.10 | -30.9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955,319,502.46 | 14,763,661,507.10 | 1.30 |
总资产 | 50,486,674,495.23 | 50,060,670,731.46 | 0.8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60 | 0.2539 | -3.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60 | 0.2539 | -3.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88 | 0.2437 | -2.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3% | 5.36%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9% | 5.15% | 减少0.3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应付的永续债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应付的永续债股利)/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披露》(2010年修订)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90,695.38 | 主要为报告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车流量比例计入当期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65,768.1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2,183.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85,710.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579,771.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7.58 | |
合计 | 16,048,174.5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道路运输业(G54)。交通运输部《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夯实创新发展基础,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新动能。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在多场景的拓展应用。稳步推进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总体工作部署,将为构建高效运输体系、促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调整指明了发展方向,也将为高速公路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以及建造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主业稳健、银行、信托、保险、股权债权投资、基金、路域经济开发为辅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1、高速公路运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辖路段有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郑州至驻马店段、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原郑尧高速)、郑民高速、商登高速、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管养总里程约80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四车道里程约567公里,六车道约16公里,八车道约209公里,匝道16公里。
2、创新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公司为推动房地产板块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将高速房地产更名为河南交投颐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7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后续将把全资三级子公司许昌英地、新郑英地、郑州英鹏、英地物业、君宸物业、及全资子公司英地置业、君宸置业100%股权划转给交
投颐康。公司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与华为、中州时代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谋划推动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慧高速、新能源等业务合作。此外,公司还参股中原信托、中原农险、资产管理公司、河南交科院及中原银行。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为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主营业务,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空间,不断提高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实现“主业突出、多元反哺”战略规划。
(一)独特的区位优势
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均位于河南省境内,河南省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贯南北,是全国交通运输干线的枢纽地带,具有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使得河南交通在全国交通网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高速公路资产属于国家南北公路大动脉的重要区段。随着京港澳高速公路的贯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公司“雄踞中原、枢纽四方”的交通区位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二)优质的核心资产
1、机场高速公路全长27公里,2016年6月升级改造为双向八车道,扩容后的高速通道拉近了郑州主城区与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的距离,双城生活更加畅达便捷。
2、京港澳郑州至驻马店段高速公路全长182公里,双向八车道,为国家南北交通大动脉的重要区段,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络的核心组成部分。
3、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全长183公里,是河南省重要的能源和旅游高速大通道,被列为交通部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
4、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全长121公里,是河南省中东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高速公路运输通道,缓解了国家交通大动脉连霍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部分路段可实现军民共用战备功能。
5、德上高速永城段全长56公里,是山东济宁至安徽祁门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6、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全长223公里,与多条高速公路便捷相连,为区域内较为完善、高效的高等级公路运输体系,与郑少洛高速、洛卢高速共同在豫中地区形成一条东西向的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为河南省境内又一条横跨东西的连霍高速南复线大通道。
(三)高效的管理团队
公司设立以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创新进取、务实高效,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凝聚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培养了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推动公司高质量稳步发展。
(四)专业的发展理念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党建领航高质量发展,围绕战略转型发展规划和“美丽中原再出发”规划纲要,聚焦主业做大规模,对标提质做强企业,精益管理擦亮品牌,培育新质生产力、突出价值创造力,建设公路板块国内一流上市公司。
(五)优秀的融资平台
公司以保障持续发展为主线,通过融资渠道多元化,积极推进精准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严控资金风险。多年以来,公司现金流稳定、资本结构稳健、信贷记录良好、资信等级高、偿债能力强,与债权人长期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信贷关系,为公司后续融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落实年度会议精神,围绕“一利五率”考核指标,明确打好经营增效、管理提质、资本提升“三场攻坚战”。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04.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9.55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70.38%,较期初下降0.13个百分点。
单位: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4亿元,其中通行费收入21.4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0亿元。
单位:亿元
公司近三年同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如下所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可用于公司的投资等需求。
单位:亿元
2024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如下:
(一)围绕打好“经营增效攻坚战”,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科学统筹,多措并举,开辟了引流增收、降本增效的新途径。一是引流增收“拓增量”,市场化营销成效初显。公司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走访了118家物流企业、151家加油站,专题调研平行路段、干线公路分流情况,全面掌握货运市场情况和各路段流量等“第一手”数据,据此制定22项引流增收措施,有效迎合货车追求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双重需求,并结合“高速+文旅”、“高速+物流”、“高速+ETC”、“高速+服务”等方式,深挖通行费增收潜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是稽核“治逃”织密网眼,“逃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收费稽核工作中,强化现场打逃、科技治逃、远程追逃,坚决遏制“一张网”体系下的新型逃费行为,确保通行费收入“颗粒归仓”。上半年治理逃漏费车辆7.9万台次,挽回通行费1283万元。三是深化银企合作,助力降本增效取得新成效。加大同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力度,着力优化存量债务,上半年提前置换存量长期债务49.14亿元,节约当年利息0.57亿元,推动后续财务费用压降和降本增效战略深度实施。
四是联营企业经营稳健,积极拓展路衍经济收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0.91亿元,现金分红
0.25亿元。积极介入新能源产业,2023年12月,公司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及服务区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公司,根据集团全面启动新能源建设“百千万工程”部署,首批京港澳、连霍、大广高速河南段及其他路段源网荷储充项目一期工程7月12日正式开工,服务区充电桩数量将实现翻番,填补河南高速“超充”空白。
(二)围绕打好“管理提质攻坚战”,以“增效赋能”为导向,对标先进,强化管理,孕育了争先创优、竞相出彩的新成果。
一是机电系统运行稳定,数字化应用得到强化。门架OBU、CPC、ETC车道交易、牌识成功率,视频云联网、监控视频在线率等指标,均高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及联网公司要求。开展数字运维增效年、机电业务交流提升等活动,自维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科学性预防性养护理念得到贯彻,路桥状况不断改善。深刻汲取梅龙高速事件教训,迅速开展路基边坡隐患排查及病害处治。做好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暨春季绿化管养、路容路貌综合提升。
三是解堵保畅效果显著,通行体验更加优化。强化“一站一策”、“一路一策”保通措施,深化“2+3”联勤联动机制。航空港分公司在年初强降雪期间实施“分层撒布、六机连推、双向对开”阶梯作业,保障1,900多架次航班32万名旅客“全天候零阻断”通行,荣获全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除雪保通服务先进单位。
四是深查彻改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形势稳定。推行《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开展“四不两直”防汛安全督导和“双盲式”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巩固双重预防体系,发挥“重预防、早化解、彻除隐患”的功效,没有出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是对标先进“取真经”,赋能发展取得好经验。坚持“走出去”,由公司领导带队,先后赴行业头部企业学习,积极谋划运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改革方案,推动管理体制优化。
六是对外合作迈出新步伐,搭建合作共赢平台。积极“请进来”,与华为、中州时代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谋划推动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慧高速、新能源等业务合作。
(三)围绕打好“资本提升攻坚战”,以“市值管理”为抓手,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塑造了治理水平现代、国资保值增值的新优势。一是投资者关系维护得到新加强,资本市场关注度不断提升。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和多场路演,分赴成都、上海、北京与33家主流机构投资者拜访沟通;接待6批次行业分析师来公司调研;邀请15家机构走进公司开展反向路演活动,市值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地产板块整合节点目标顺利完成,以2023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英地置业、君宸置业、许昌英地、新郑英地、郑州英鹏、英地物业及君宸物业100%股权划转给高速房地产,并将高速房地产更名为河南交投颐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是重视股东回报,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5月28日,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红利3.35亿元,股息率达4%,增强了市场的信心和认可度。修订《公司章程》等8项制度,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43,770,873.78 | 2,457,122,290.08 | 11.67 |
营业成本 | 1,459,109,187.76 | 1,064,823,869.66 | 37.03 |
销售费用 | 7,854,847.25 | 10,715,089.17 | -26.69 |
管理费用 | 58,754,041.06 | 60,542,492.86 | -2.95 |
财务费用 | 459,389,559.18 | 565,066,385.92 | -18.70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330,234.80 | 1,272,610,237.10 | -30.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0,697,763.60 | -394,566,137.26 | -156.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78,988.87 | 599,041,689.14 | -89.19 |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1,022,957,521.70 | 2.03 | 703,674,214.36 | 1.41 | 45.37 | 主要为本期应收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通行费收入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500,000.00 | 0.04 | 16,500,000.00 | 0.03 | 36.36 | 主要为子公司秉原投资增加对参股企业投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110,228,968.75 | 0.22 | 76,424,670.47 | 0.15 | 44.23 | 主要为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741,761,944.46 | 5.43 | 1,401,087,777.79 | 2.80 | 95.69 | 主要为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87,022,229.60 | 0.77 | 946,446,084.20 | 1.89 | -59.11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郑洛项目支付上期未付的应付款项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382,377.57 | 0.28 | 236,959,834.41 | 0.47 | -41.18 | 主要为本期发放上年度未发放绩效工资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26,442,431.57 | 0.45 | 409,759,743.96 | 0.82 | -44.74 | 主要为本期支付其他应付款项较多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8,408,783.93 | 3.70 | 3,459,623,452.41 | 6.91 | -45.99 | 主要为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1,386,065.57 | 2.00 | -100.00 | 主要为上期末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到期偿付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以郑尧路、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及完成改扩建后的郑漯路郑州新郑机场至许昌段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四家银行建立的银团签订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7.75亿元的贷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3528亿元。
(2)本公司以建成后的郑民高速公路郑州段、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及完成改扩建后的漯河至驻马店段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六家银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25亿元的贷款合同。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前期流资贷款余额0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64亿元。
(3)本公司以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53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8258亿元。
(4)本公司以建成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市境段公路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28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704亿元。
(5)本公司以建成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航空港区至登封项目收费经营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人民币22亿元的银团贷款合同。截止报告期,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74亿元。
(6)本公司以建成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7)本公司以建成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收费经营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8)本公司以建成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收费经营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8亿元(2017年7月20日额度变更为1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5769亿元。
(9)本公司以建成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825亿元。
(10)本公司以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11)本公司以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12)本公司以郑州机场至漯河段改扩建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29.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5.5056亿元。
(13)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3.7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9亿元。
(14)高发公司以建成后的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道路通行费收费经营权及其全部收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79亿元的银团贷款。2018年12月24日,高发公司与本公司、中行银团各贷款人签订《债务转移合同》,各方同意将该项债务转移给本公司承担。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7442亿元。
(15)本公司以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375亿元。
(16)本公司以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7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65亿元。
(17)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7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65亿元。
(18)本公司以郑州至漯河段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3.616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1325亿元。
(19)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
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6亿元。
(20)本公司以郑尧高速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的收费权作为质押,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7.57亿元。
(21)本公司以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365亿元。
(22)本公司以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3.4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75亿元。
(23)本公司以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1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75亿元。
(24)本公司以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该项目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的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2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亿元。
(25)本公司以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1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1251亿元。
(26)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不含已质押给中行银团的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权益)收费权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2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6563亿元。
(27)本公司以郑民高速开封至民权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质权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
9.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9375亿元。
(28)本公司以商登高速郑州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质权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5881亿元。
(29)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质权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2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8277亿元。
(30)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质权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6156亿元。
(31)本公司以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该项目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的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2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亿元。
(32)公司及英地置业、高速房地产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受限货币资金合计12,921,238.51元,其中因涉及诉讼事项,执法机关冻结5,000,000.00元,另有按揭回款保证金7,921,238.51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511,798.98万元,期初余额为510,218.07万元,较期初增加1,580.91万元,增幅0.31%,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秉原投资减少联营企业投资成本及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综合所致。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郑洛公司 | 见注1 | 是 | 其他 | 18,465.18 | 100% | 是 | - | 自筹资金 | 4年 | 已完成投资 | 否 | 2020年12月15日、31日;2021年1月17日、30日;3月30日;2022年3月9日 | ||||
君宸置业 | 见注2 | 否 | 增资 | 24,400.00 | 100% | 是 | 已完成投资 | 2021年11月9日、27 | 临2021-034、035号公告 | |||||||
合计 | / | / | / | 42,865.18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2: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郑洛项目投资建设资金8.39亿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人民币45.6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83%。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78,637,661.00 | -4,847,475.00 | -204,163,814.00 | 73,790,186.00 | ||||
其他 | 16,500,000.00 | 6,000,000.00 | 22,500,000.00 | |||||
合计 | 95,137,661.00 | -4,847,475.00 | -204,163,814.00 | 6,000,000.00 | 96,290,186.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被投资的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 占该公司股权比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秉原投资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70,000.00 | 100.00 | 112,070.63 | 95,566.69 | -561.27 |
英地置业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40,000.00 | 100.00 | 213,630.30 | 151,253.64 | -2,056.34 |
君宸置业 | 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0,000.00 | 100.00 | 153,423.22 | 147,293.70 | -68.06 |
高速房地产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0.00 | 100.00 | 209,719.36 | 137,792.91 | -1,066.75 |
郑洛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0.00 | 100.00 | 586,627.25 | 116,045.29 | -0.51 |
交投新能源公司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 28,000.00 | 30.00 | 20,016.10 | 19,945.24 | -254.76 |
中原信托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险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468,089.68 | 27.27 | 1,086,988.56 | 1,028,535.91 | 8,268.31 |
中原农险 | 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其中农业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保费收入总和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400,000.00 | 13.63 | 1,157,448.17 | 533,929.21 | 26,955.50 |
资产管理公司 | 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金融服务,经营范围为: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 600,000.00 | 10.00 | 3,531,270.09 | 1,449,173.74 | 37,103.47 |
河南交科院 | 道路、桥梁、交通物流、交通机械等方面的科研及技术咨询服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转让;交通设施材料的研究;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的编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的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公路工程勘察、测量、设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交通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房屋租赁;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 4,680.00 | 6.70 | - | - | - |
中原银行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2,007,500.00 | 0.67 | - | - | - |
注:截止本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河南交科院、中原银行财务数据暂未提供。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是高速公路车流量增长的原动力,高速公路运输需求与经济增速相关度高。宏观经济波动将导致经济活动对运力要求的变化即公路交通流量的变化,从而直接影响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但目前经济环境的压力亦不容忽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堵点,短期我国经济发展仍有下行压力。
风险对策:公司将持续跟踪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以及公司路产所在地的区域经济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做好资金规划,加强资本运作,做好远期业务和资金规划,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
2、行业政策风险
行业政策、国家宏观调控等政策的调整,以及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政策对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额有所影响,对公司主营收费业务收入存在一定冲击。交通运输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纳入了《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其中《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 2024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部分。未来,高速公路行业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对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顺应新的收费模式,探索新技术应用与新管理模式,坚持“为公众出行高速公路创造美好体验”的初心,探索“收费+”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所辖路段通行服务质量,吸引更多司乘人员选择公司所辖路段通行,提高公司主营通行费收入。
3、融资风险
近年来,公司因主业拓展,总体投资规模不断增加,预计在未来几年对外融资需求仍较强烈,然而经济尚在逐渐恢复发展的过程中,若未来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或成本上升,将对公司财务管控提出新的挑战。
风险对策:统筹安排资金,多渠道储备融资产品,争取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择机发行已注册的银行间及交易所融资工具,确保各项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融资计划,注重债务结构的期限搭配,有效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持续发展性和抗风险能力。
4、运营风险
在全自由流时代,“一张网”的运营新格局,呈现出ETC车辆覆盖广、稽核难度大、路网情况复杂等特点,对稽核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工单处理量大与稽核人员紧张之间的矛盾、部分人员对稽核治逃工作重视程度仍不够等实际问题,使得稽核治逃工作更加任重道远。风险对策:深入开展收费稽核“三优两推一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堵漏增收挖潜创收方案》的修改完善与提升工作,强化专案治理,织密稽核治逃网络,构建“多方一体”合作机制,加强科技治逃力度,推动平顶山分公司引进稽核机器人,利用郑开分公司绿通验货数据共享平台优势加大对利用绿通政策的逃费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3月9日 | 临2024-009号公告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3月27日 | 临2024-020号公告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0日 | 临2024-031号公告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18日 | 临2024-043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刘 静 |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 选举 |
马沉重 |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 离任 |
马 骏 | 董事 | 选举 |
冯乐乐 | 董事 | 选举 |
陈 伟 |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冯 可 | 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 离任 |
冯 可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选举 |
李纪治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李华杰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王远征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李 帆 | 监事 | 选举 |
王洛生 | 监事 | 离任 |
彭武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彭武华 | 总会计师 | 离任 |
杨亚子 | 副总经理 | 聘任 |
王立雪 |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郭伦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的公告》,郭伦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退休。
2、2024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李华杰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李华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前,李华杰先生仍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3、2024年2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马沉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马沉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
4、2024年3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选举刘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5、2024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王远征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王远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6、2024年3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纪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2024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李纪治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7、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董事陈伟先生、冯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陈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冯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退休的公告》,王洛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9、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彭武华先生、杨亚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立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上人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因工作调整原因,冯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彭武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10、2024年6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马骏先生、冯乐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选举冯可先生、李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职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11、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冯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存在违规排污情形,报告期内均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原高速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及重要环节,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工作,致力于打造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生态环保、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技术合理、服务提升的绿色公路。
1.绿色养护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路面专项养护施工铣刨出的沥青混凝土废料100%回收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开展2024年度“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暨春季绿化管养、路容路貌综合提升”专项活动;完成春季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明确“一年养须根保成活”、“两年长定根保成型”、“三年扎深根保成效”、“百年优生态降成本”的中原高速绿色管养新理念,采取“调度制、巡查制、跟班制、日报制、验收制”的“五制”措施,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有效提高“生物高科技、生长高效率、实现高质量”的养护工作新质生产力。
2.绿色驿站
加大对服务区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做好服务区中水回收利用工作,将处理后的中水广泛用于服务区卫生间冲水、广场洒水降尘、绿化养护等方面,有效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每日对垃圾容器进行清洗、消毒,以实际行动倡导对公共环境的保护。
3.绿色办公
贯彻绿色低碳办公理念,提倡无纸化办公,采用双面打印提高纸张利用率,减少办公用品消耗。鼓励员工低碳出行,培养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下班关闭电源,减少能源损耗,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所辖道路收费道口升级调整,大量启用ETC专用车道,做到不停车通行,大大提升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公司在建工程郑洛高速项目落实“13445”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要求,践行智慧建造理念,启用数字化平台,推行“三新”技术,严把工程质量关,最大限度降低施工过程中器械碳排放。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交投新能源公司,技术上采用“风光储充换一体化”光伏技术方案,方案先进可靠,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周边设施的闲置空间进行太阳能发电,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消纳模式,其所发电能供高速公路运营所需,可及时就地消纳,有利于打造绿色交通能源体系、树立交通高质量发展标杆。投资建设高速光伏项目,既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需要、也是达成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目标需要,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双碳政策,是践行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关键环节。
2024年7月11日,公司与中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推动公司绿色高速、低碳高速、智慧高速建设,促进高速公路与新能源产业的深度融合,向共同构建绿色交通能源补给生态等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全面迈进。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巩固大峪镇王庄村帮扶攻坚成果,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所属分公司与帮扶对象结成对子,一户一策,精准帮扶,目前公司精准帮扶8人。上半年,公司时刻关注帮扶对象的生活,常常送去慰问和关心,为其购置米、面、油等物品。人才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关注下一代的人才培养就是巩固王庄村帮扶攻坚战的成果,公司目前帮扶助学6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
署,大力弘扬帮扶攻坚精神,进一步巩固帮扶攻坚成果,促进帮扶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招商公路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中原高速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 2006年5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2010年12月2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出具《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①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收购人(包括收购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保证与中原高速做到相互独立。②收购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避免双重任职的规定;收购人不占用、支配中原高速的资产或干预中原高速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收购人不干预中原高速的财务、会计活动;收购人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原高速下达经营性计划或指令,也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原高速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收购人将严格遵守对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原高速和其他股东利益;收购人对中原高速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将遵循法律法规和中原高速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不以任何方式干预中原高速的人事选举和人事聘任。③收购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中原高速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收购人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对于与中原高速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收购人将遵循公允、合理 | 2010年12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原高速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交易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在收购人的业务、资产整合过程中,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并减少与中原高速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 |||||||||
解决同业竞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作为中原高速的控股股东,为了避免与中原高速产生同业竞争,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于2010年12月2日出具《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①收购人(包括收购人能够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管理下的其他公路、桥梁不与中原高速经营管理的公路、桥梁构成竞争。收购人将来也不开发、建设可能与中原高速构成竞争的公路和桥梁项目。如因政府划拨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收购人与中原高速构成竞争的公路或桥梁时,中原高速享有优先受让或投资控股该等公路或桥梁的权利。②收购人若违背上述承诺给中原高速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赔偿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 2010年12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2016年3月3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承诺履行延期的函》,承诺:⑴将本公司作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项目投资与经营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⑵对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及所属公司的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用3年左右时间(即不晚于2019年3月4日),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项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中原高速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中原高速。(3)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及所属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做出的支持中原高速发展的各项承诺。 | 2016年3月承诺 | 是 | 其中(2)已完成,(1)和(3)长期有效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招商公路 | 招商公路于2000年12月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中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 2000年12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解决 | 招商公路 | 招商公路于2000年12月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01年12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同业竞争 |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中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 月承诺 | ||||||
其他 | 高发公司 | 高发公司于2002年9月出具了《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公司租用高发公司土地使用权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部分土地使用权,高发公司保证同意公司在租赁期满前提出的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续签租赁合同。在上述租赁及续租期间,发展公司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调整、提高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的要求。 | 2002年9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2023年4月向公司出具《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根据交投集团与公司、高发公司签署的《三方转让协议书》内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就与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承诺:“1、高发公司将每年收取中原高速土地租金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自协议签订生效后,由本公司每月向中原高速提供合规发票,中原高速按照原合同约定将租金支付给本公司,中原高速同意高发公司之转让行为。2、本协议签订前高发公司对合同的履行视为本公司的履行,高发公司履行行为所引发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高发公司于2002年9月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将于其注销后失效。 | 2023年4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4,677.4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75.25万元,其中养护服务及其他5,511.37万元,机电施工及其他1,347.17万元,租赁1,839.80万元,销售产品125.70万元,开发成本251.21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4,035,472.53 | 5,772,575.56 | 9,808,048.09 |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1,288,977.48 | -8,508,818.63 | 22,780,158.85 |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7024.69 | -7024.69 | 0.00 | 11,824,595.90 | -3,525,412.48 | 8,299,183.42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4,496.49 | -4,496.49 | 0.00 | 33,924,955.52 | -16,325,977.14 | 17,598,978.38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863,886.28 | -128,153.28 | 735,733.00 |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0,238,697.03 | -19,654,621.27 | 30,584,075.76 |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039,110.42 | -1,587,517.31 | 1,451,593.11 |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750,833.00 | 0.00 | 750,833.00 |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6,095,696.38 | 6,095,696.38 | 14,011,355.09 | -6,889,995.51 | 7,121,359.58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484,068.84 | 38,450.43 | 522,519.27 |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876,322.32 | -832,227.00 | 3,044,095.32 |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51,370,970.54 | -2,860,115.84 | 48,510,854.70 |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845,500.00 | 845,500.00 | 1,691,000.00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4,157,739.00 | -1,039,434.00 | 3,118,305.00 | 12,857,692.66 | -11,874,415.66 | 983,277.00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70,065.39 | 90,969.47 | 661,034.86 |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1,535.68 | 264,676.38 | 386,212.06 |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953,606.60 | -262,786.00 | 690,820.60 | |||
合计 | 5,014,760.18 | 5,890,241.20 | 10,905,001.38 | 220,312,145.28 | -66,283,368.28 | 154,028,777.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工程结算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 |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河南省交通厅 | 公司 | 34,437.77 | 2004/9/23 | 2032/9/23 | -614.96 | 租赁合同 | -614.96 | 否 | 其他 |
公司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80,991.98 | 2019/4/1 | 2027/3/31 | 1,145.93 | 公开招标定价 | 1,145.93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无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英地置业 | 全资子公司 | 17,264.8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高速房地产 | 全资子公司 | 4,485.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661.9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1,750.08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1,750.0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86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13,313,285 | 45.0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346,704,888 | 15.4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4,203,900 | 133,284,407 | 5.93 | 0 | 无 | 其他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0 | 71,939,790 | 3.20 | 0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982,050 | 22,470,555 | 1.00 | 0 | 无 | 其他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 7,792,600 | 8,653,700 | 0.39 | 0 | 无 | 其他 | |
刘文华 | -5,400,000 | 6,658,238 | 0.3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群 | 6,553,136 | 6,568,586 | 0.2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邢荣贤 | -100,000 | 6,330,000 | 0.2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625,143 | 5,625,143 | 0.25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3,313,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313,285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46,704,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704,888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33,284,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284,407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71,939,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939,79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470,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70,555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 8,65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53,700 | |||||
刘文华 | 6,658,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8,238 | |||||
吴群 | 6,568,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8,586 | |||||
邢荣贤 | 6,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3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625,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25,14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招商局公路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吴群 | 新增 | 0 | 0 | 6,568,586 | 0.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5,625,143 | 0.25 |
黄晖 | 退出 | 0 | 0 | 5,219,200 | 0.23 |
张贤琦 | 退出 | 0 | 0 | 3,309,141 | 0.15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21中原高速MTN001(乡村振兴) | 102100760 | 2021-4-21 | 2021-4-21 | 2024-4-21 | 0 | 3.79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中原高速MTN001 | 102280766 | 2022-4-14 | 2022-4-14 | 无(首次行权日2025-4-14) | 10 | 3.38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2中原高速MTN002 | 102281639 | 2022-7-26 | 2022-7-26 | 无(首次行权日2025-7-26) | 12 | 3.09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中原高速MTN001 | 102380416 | 2023-3-8 | 2023-3-8 | 无(首次行权日2026-3-8) | 10 | 3.79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3中原高速MTN002 | 102380888 | 2023-4-14 | 2023-4-14 | 无(首次行权日2026-4-14) | 5 | 3.60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中原高速SCP001 | 012384445 | 2023-12-13 | 2023-12-13 | 2024-1-5 | 0 | 2.67 |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前述各期债券的担保方式均为无担保。
(2)公司针对债券的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严格信息披露、做好组织协调等;公司前述各期债券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四)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1513 | 0.7995 | 44.00 |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
速动比率 | 0.2726 | 0.1657 | 64.45 | 同上 |
资产负债率(%) | 70.38 | 70.51 | 下降0.13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99,801,093.04 | 598,681,395.82 | 0.19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511 | 0.0534 | -4.38 | 主要为本期有息负债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2.4320 | 2.2674 | 7.26 | 主要为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7306 | 3.0083 | -9.23 | 主要为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4729 | 3.1909 | 8.84 | 主要为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411,323,646.40 | 482,668,462.1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2 | 1,022,957,521.70 | 703,674,214.3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3 | 3,857,069.39 | 4,538,012.5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4 | 105,334,577.14 | 96,129,581.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5 | 4,881,645,194.28 | 4,819,086,410.4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6 | 77,752,771.02 | 79,971,259.28 |
流动资产合计 | 6,502,870,779.93 | 6,186,067,939.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7 | 5,117,989,822.94 | 5,102,180,718.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附注七、8 | 73,790,186.00 | 78,637,661.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附注七、9 | 22,500,000.00 | 16,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10 | 663,301,250.45 | 675,839,645.27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11 | 10,687,408,642.85 | 11,038,003,706.18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12 | 110,228,968.75 | 76,424,670.4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13 | 152,773,446.49 | 164,082,824.32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14 | 25,730,945,355.56 | 25,387,237,147.7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15 | 8,305,395.96 | 9,419,064.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16 | 300,074,315.35 | 288,375,399.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17 | 1,116,486,330.95 | 1,037,901,953.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983,803,715.30 | 43,874,602,791.63 | |
资产总计 | 50,486,674,495.23 | 50,060,670,731.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18 | 2,741,761,944.46 | 1,401,087,777.7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19 | 387,022,229.60 | 946,446,084.20 |
预收款项 | 附注七、20 | 25,034,483.14 | 32,781,376.10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21 | 11,382,356.83 | 29,279,312.2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22 | 139,382,377.57 | 236,959,834.41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23 | 249,049,373.01 | 220,273,282.99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24 | 226,442,431.57 | 409,759,743.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25 | 1,868,408,783.93 | 3,459,623,452.41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26 | 1,001,386,065.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48,483,980.11 | 7,737,596,929.6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27 | 27,724,097,297.91 | 25,455,362,485.30 |
应付债券 | 附注七、2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29 | 57,399,208.03 | 62,276,401.3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30 | 900,639,536.82 | 926,212,024.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16 | 1,201,019,202.51 | 1,115,844,555.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883,155,245.27 | 27,559,695,466.68 | |
负债合计 | 35,531,639,225.38 | 35,297,292,396.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31 | 2,247,371,832.00 | 2,247,371,8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附注七、32 | 3,746,457,897.68 | 3,773,051,420.4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746,457,897.68 | 3,773,051,420.41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33 | 1,334,209,635.35 | 1,334,209,635.3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附注七、34 | -139,491,004.63 | -150,510,791.6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35 | 1,702,307,296.68 | 1,703,372,561.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36 | 6,064,463,845.38 | 5,856,166,849.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955,319,502.46 | 14,763,661,507.1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4,232.61 | -283,172.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955,035,269.85 | 14,763,378,335.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486,674,495.23 | 50,060,670,731.46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9,128,838.97 | 429,132,397.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九、1 | 1,022,858,173.75 | 703,569,751.9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46,808.46 | 2,304,342.47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九、2 | 4,705,014,816.46 | 4,258,892,120.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61,113.18 | 1,343,787.3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0,953,787.85 | 1,047,578,162.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171,463,538.67 | 6,442,820,562.8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九、3 | 9,156,563,849.90 | 8,650,603,919.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790,186.00 | 78,637,661.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402,697.77 | 12,027,955.55 | |
固定资产 | 10,632,969,803.81 | 10,981,911,073.18 | |
在建工程 | 110,228,968.75 | 76,424,670.4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9,291,572.69 | 159,140,223.80 | |
无形资产 | 20,985,534,328.44 | 21,175,608,670.6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3,364.48 | 302,198.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0,289,227.84 | 179,153,068.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47,000.00 | 6,864,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317,240,999.68 | 41,320,673,941.81 | |
资产总计 | 48,488,704,538.35 | 47,763,494,504.6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41,761,944.46 | 1,401,087,777.7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6,335,759.07 | 258,389,381.78 | |
预收款项 | 14,096,387.65 | 22,683,347.16 | |
合同负债 | 68,866.58 | 62,536.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820,949.08 | 190,066,664.04 | |
应交税费 | 68,797,022.24 | 21,048,931.24 | |
其他应付款 | 240,976,080.18 | 711,225,277.0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8,143,929.88 | 3,457,559,683.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1,386,065.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36,000,939.14 | 7,063,509,665.1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724,097,297.91 | 25,455,362,485.3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6,687,071.15 | 61,466,664.3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00,639,536.82 | 926,212,024.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63,675,642.18 | 1,078,500,995.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845,099,548.06 | 27,521,542,169.35 | |
负债合计 | 35,081,100,487.20 | 34,585,051,834.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47,371,832.00 | 2,247,371,83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746,457,897.68 | 3,773,051,420.4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746,457,897.68 | 3,773,051,420.41 | |
资本公积 | 1,329,804,312.46 | 1,329,804,312.4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9,491,004.63 | -150,510,791.6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02,307,296.68 | 1,703,372,561.04 | |
未分配利润 | 4,521,153,716.96 | 4,275,353,335.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407,604,051.15 | 13,178,442,670.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488,704,538.35 | 47,763,494,504.68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43,770,873.78 | 2,457,122,290.08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37 | 2,743,770,873.78 | 2,457,122,290.0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附注七、37 | 2,008,420,432.26 | 1,725,019,038.05 |
其中:营业成本 | 1,459,109,187.76 | 1,064,823,869.6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38 | 23,312,797.01 | 23,871,200.44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39 | 7,854,847.25 | 10,715,089.17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40 | 58,754,041.06 | 60,542,492.8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41 | 459,389,559.18 | 565,066,385.92 |
其中:利息费用 | 462,145,695.53 | 566,558,269.18 | |
利息收入 | 3,060,039.37 | 2,271,432.80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42 | 26,184,969.67 | 27,285,933.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3 | 87,982,750.93 | 65,990,615.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0,504,319.10 | 66,604,012.3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4 | -40,299,440.77 | -14,098,881.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5 | -6,435.90 | -1,135,572.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6 | -24,357.2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9,212,285.45 | 810,120,989.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47 | 4,777,981.45 | 8,184,679.74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48 | 5,575,165.42 | 3,090,965.5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8,415,101.48 | 815,214,703.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49 | 192,566,894.46 | 193,711,779.6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5,848,207.02 | 621,502,924.0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5,848,207.02 | 621,502,924.0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5,849,267.62 | 621,596,480.9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0.60 | -93,556.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7,143.42 | -14,848,169.8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7,143.42 | -14,848,169.8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97,543.87 | -22,764,339.3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1,937.62 | 848,845.94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35,606.25 | -23,613,185.2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64,687.29 | 7,916,169.4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64,687.29 | 7,916,169.4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16,215,350.44 | 606,654,754.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6,216,411.04 | 606,748,311.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0.60 | -93,556.9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60 | 0.253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60 | 0.253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九、4 | 2,164,426,113.72 | 2,269,585,238.13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九、4 | 918,926,362.86 | 922,986,982.87 |
税金及附加 | 14,159,434.52 | 14,266,568.92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4,533,770.35 | 27,598,582.0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59,685,956.77 | 566,268,029.03 | |
其中:利息费用 | 462,453,876.08 | 567,658,982.26 | |
利息收入 | 3,010,828.63 | 2,085,259.54 | |
加:其他收益 | 25,901,123.68 | 27,124,358.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九、5 | 112,918,976.04 | 65,065,571.2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1,902,758.12 | 65,065,571.2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339,564.90 | -17,116,877.6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35.90 | -1,135,572.0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453.2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5,594,688.14 | 812,376,102.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8,748.28 | 7,932,700.24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70,355.65 | 2,645,727.7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4,593,080.77 | 817,663,074.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240,427.55 | 190,899,967.4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352,653.22 | 626,763,107.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352,653.22 | 626,763,107.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7,143.42 | -14,848,169.8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97,543.87 | -22,764,339.3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1,937.62 | 848,845.94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35,606.25 | -23,613,185.2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64,687.29 | 7,916,169.4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64,687.29 | 7,916,169.4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53,719,796.64 | 611,914,937.6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34,936,162.67 | 2,152,918,617.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7,977.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1) | 45,531,509.64 | 89,859,202.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0,467,672.31 | 2,243,445,796.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1,837,737.17 | 359,086,140.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8,458,803.40 | 407,447,562.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5,120,599.03 | 105,846,187.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1) | 216,720,297.91 | 98,455,668.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2,137,437.51 | 970,835,559.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330,234.80 | 1,272,610,237.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111,221.36 | 8,931,208.1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841,577.47 | 37,817,837.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4,046.6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2) | 122,640.20 | 50,354,785.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075,439.03 | 97,177,877.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83,762,567.95 | 490,136,193.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010,634.68 | 1,607,071.29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2) | 7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773,202.63 | 491,744,014.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0,697,763.60 | -394,566,137.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1,1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429,410,000.00 | 6,185,1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29,410,000.00 | 7,676,23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392,825,264.20 | 6,338,811,015.5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3,789,186.97 | 730,069,454.5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3) | 8,016,559.96 | 8,307,840.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64,631,011.13 | 7,077,188,310.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78,988.87 | 599,041,689.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588,539.93 | 1,477,085,788.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5,990,947.92 | 916,813,085.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8,402,407.99 | 2,393,898,874.56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59,379,906.53 | 1,988,134,017.8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31,384.38 | 302,006,985.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2,311,290.91 | 2,290,141,003.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4,452,056.33 | 193,705,980.6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2,034,560.63 | 350,896,224.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266,305.39 | 79,030,805.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1,191,363.18 | 582,248,793.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5,944,285.53 | 1,205,881,803.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6,367,005.38 | 1,084,259,199.0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597,377.47 | 2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626.6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360,223.94 | 147,887,096.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4,957,601.41 | 167,959,722.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292,708.31 | 9,803,920.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4,651,800.00 | 67,248,1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9,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7,944,508.31 | 277,052,020.8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2,986,906.90 | -109,092,297.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1,1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429,410,000.00 | 6,185,1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29,410,000.00 | 7,676,23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392,825,264.20 | 6,338,811,015.5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3,789,186.97 | 730,069,454.5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79,206.06 | 6,785,699.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62,593,657.23 | 7,075,666,169.9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16,342.77 | 600,563,830.0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803,558.75 | 1,575,730,731.2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3,932,397.72 | 770,311,431.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4,128,838.97 | 2,346,042,162.78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73,051,420.41 | 1,334,209,635.35 | -150,510,791.69 | 1,703,372,561.04 | 5,856,166,849.99 | 14,763,661,507.10 | -283,172.01 | 14,763,378,335.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3,773,051,420.41 | 1,334,209,635.35 | -150,510,791.69 | 1,703,372,561.04 | 5,856,166,849.99 | 14,763,661,507.10 | -283,172.01 | 14,763,378,335.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593,522.73 | 11,019,787.06 | -1,065,264.36 | 208,296,995.39 | 191,657,995.36 | -1,060.60 | 191,656,934.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7,143.42 | 615,849,267.62 | 616,216,411.04 | -1,060.60 | 616,215,350.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593,522.73 | -397,964,892.95 | -424,558,415.68 | -424,558,415.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4,858,415.68 | -334,858,415.68 | -334,858,415.68 | ||||||||||||
4.其他 | -26,593,522.73 | -63,106,477.27 | -89,700,000.00 | -89,7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652,643.64 | -1,065,264.36 | -9,587,379.28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0,652,643.64 | -1,065,264.36 | -9,587,379.28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46,457,897.68 | 1,334,209,635.35 | -139,491,004.63 | 1,702,307,296.68 | 6,064,463,845.38 | 14,955,319,502.46 | -284,232.61 | 14,955,035,269.8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42,098,787.51 | -120,223,653.40 | 1,607,421,418.30 | 5,277,648,034.54 | 12,592,530,993.93 | 31,257,174.29 | 12,623,788,168.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3,815.28 | 5,915,098.28 | 6,578,913.56 | 6,578,913.5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42,098,787.51 | -120,223,653.40 | 1,608,085,233.58 | 5,283,563,132.82 | 12,599,109,907.49 | 31,257,174.29 | 12,630,367,081.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7,980,383.52 | -14,848,169.85 | 524,736,706.79 | 2,017,868,920.46 | -31,847,827.58 | 1,986,021,092.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48,169.85 | 621,596,480.94 | 606,748,311.09 | -93,556.93 | 606,654,754.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0,844,000.00 | -3,223,312.85 | 1,487,620,687.15 | -31,754,270.65 | 1,455,866,416.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90,844,000.00 | 1,490,844,000.00 | 1,490,844,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754,270.65 | -31,754,270.65 | |||||||||||||
4.其他 | -3,223,312.85 | -3,223,312.85 | -3,223,312.85 | ||||||||||||
(三)利润分配 | 17,136,383.52 | -93,636,461.30 | -76,500,077.78 | -76,500,077.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700,077.78 | -42,700,077.78 | -42,700,077.78 | ||||||||||||
4.其他 | 17,136,383.52 | -50,936,383.52 | -33,800,000.00 | -33,8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46,194,958.50 | 1,342,098,787.51 | -135,071,823.25 | 1,608,085,233.58 | 5,808,299,839.61 | 14,616,978,827.95 | -590,653.29 | 14,616,388,174.66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73,051,420.41 | 1,329,804,312.46 | -150,510,791.69 | 1,703,372,561.04 | 4,275,353,335.97 | 13,178,442,670.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3,773,051,420.41 | 1,329,804,312.46 | -150,510,791.69 | 1,703,372,561.04 | 4,275,353,335.97 | 13,178,442,670.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593,522.73 | 11,019,787.06 | -1,065,264.36 | 245,800,380.99 | 229,161,380.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7,143.42 | 653,352,653.22 | 653,719,796.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593,522.73 | -397,964,892.95 | -424,558,415.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4,858,415.68 | -334,858,415.68 | |||||||||
3.其他 | -26,593,522.73 | -63,106,477.27 | -89,7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652,643.64 | -1,065,264.36 | -9,587,379.28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0,652,643.64 | -1,065,264.36 | -9,587,379.28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46,457,897.68 | 1,329,804,312.46 | -139,491,004.63 | 1,702,307,296.68 | 4,521,153,716.96 | 13,407,604,051.1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37,693,464.62 | -120,223,653.40 | 1,607,421,418.30 | 3,569,109,974.51 | 10,879,587,611.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3,815.28 | 5,974,337.56 | 6,638,152.8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37,693,464.62 | -120,223,653.40 | 1,608,085,233.58 | 3,575,084,312.07 | 10,886,225,763.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7,980,383.52 | -14,848,169.85 | 533,126,646.19 | 2,026,258,859.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48,169.85 | 626,763,107.49 | 611,914,937.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0,844,000.00 | 1,490,844,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90,844,000.00 | 1,490,844,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136,383.52 | -93,636,461.30 | -76,500,077.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700,077.78 | -42,700,077.78 | |||||||||
3.其他 | 17,136,383.52 | -50,936,383.52 | -33,8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46,194,958.50 | 1,337,693,464.62 | -135,071,823.25 | 1,608,085,233.58 | 4,108,210,958.26 | 12,912,484,623.71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0]64号文批复,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公司”)、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以及河南公路港务局五家股东发起,于2000年12月28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高发公司和招商公路公司分别以其在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及其南接线(以下简称“黄河大桥”)的净资产中所占份额作为出资,其余三家股东以现金出资,出资额分别为82,322.74万元、35,982.22万元、50万元、50万元以及50万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25823522K,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000万元,经过公开发行股票和历年分配股票股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224,737.18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97号牛顿国际B座3楼H11,法定代表人:刘静。2003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8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36元。2003年8月8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28,000万股人民币流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05,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10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派发股利52500万元。本次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股本105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共计转增10500万股,并于2006年度实施。本次送红股及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7,500万元。
根据2006年6月12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于2006年6月22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8股股票和0.69元现金的对价。流通股股东共获得8,624万股股份及1,932万元现金。该方案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维持不变。
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15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7股,共计派发股票股利26,775万股。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84,275万元。
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184,2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5股,现金0.2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31,326.75万元。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11,916.25万元。
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末总股本211,9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1股,现金0.5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12,714.975万元。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14,035.41万元。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高发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963,889,405股股份,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和河南公路港务局将其各持有本公司的585,433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965,060,271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持有。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过户登记已于2011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国有股权划转过户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965,060,27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214,035.4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5股,现金0.1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12,842.12万元。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24,737.18万元。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考核办、工程管理部、资产运营部、财务融资部、审计监督部、养护工程管理部、通行费管理稽查部、运营监督管理中心、路产管理部、服务区管理部、投资经营部、董事会秘书处、信息宣传中心、法律事务部等职能部门,13个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拥有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地置业”)、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宸置业”)、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原投资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房地产公司”)、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洛建设”)等子公司。
本公司属高速公路行业,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为对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汽油、柴油、煤油等。本公司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和维护;高科技项目投资、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与修理;汽车配件、公路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家具、百货、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卷烟、雪茄烟(凭证),饮食、住宿服务、副食销售(凭证),音像制品、书刊杂志出租、零售(凭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车辆清洗服务;货物配送(不含运输);房屋租赁;加油站设施、设备租赁;实物租赁;高速公路自有产权广告牌租赁、服务区经营管理。(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经营管理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漯驻路”)、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以下简称“郑尧路”)、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二期工程)(以
下简称“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开民段”)等,并按规定取得车辆通行费收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批准。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动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未来12个月现金流预测,结合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融资额度,本集团认为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和偿债所需,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因此,本集团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19、附注五、22和附注五、2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除房地产业务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大于3亿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合同负债本年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大于10 亿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净资产1%以上且金额大于5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集团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集团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3)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3)合并程序
本集团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
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5)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2))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集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集团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集团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集团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33“公允价值计量”。
(5)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通行费收入等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详见下表:
组合类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往来款、保证金等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方法如下:
组合类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3 | 单项计提方法,即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组合3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类型 | 计提方法说明 |
支付股权认购款、竞拍保证金、联营企业合作划款产生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方法,即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4.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5.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
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18.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30~50 | 5.00 | 1.90~3.17 |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9.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0 | 5.00 | 3.17~6.33 |
安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5.00 | 6.33~31.67 |
监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收费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1.88~19.00 |
通讯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6.33~19.0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额。
公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为零。
公路的折旧额=该期间公路的实际车流量×(公路的账面价值÷收费权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车流量)。其中:郑漯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1)),漯驻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为28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2)),郑尧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4))。以上车流量统计均为收费口径,即按收费标准折算为收费标准最低车型的交通量。
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本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本公司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计提的折旧额。本公司郑漯路、漯驻路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漯河至驻马店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郑漯路、漯驻路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本公司郑尧路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郑栾高速公路郑州至许昌、平顶山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郑尧路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
本集团根据其他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4)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0.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21.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收费路桥建设业务获得的特许经营权、计算机软件、商标和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其中特许经营权的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发生的与建筑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在收费路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及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与特许经营权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 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方法如下:
收费路桥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的摊销额=该期间收费路桥的实际车流量×(收费路桥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收费权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车流量)。其中:郑民高速郑开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5))、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6))、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7))、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8))、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9))、郑民高速开民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10))。以上车流量统计均为收费口径,即按收费标准折算为收费标准最低车型的交通量。
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本集团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摊销额,以确保相关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本集团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计提的摊销额。
本公司郑民高速郑开段、郑民高速开民段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郑民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开封至民权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郑民高速郑开段、郑民高速开民段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本公司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永城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本公司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商登高速公路商丘至航空港段、郑州至登封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②其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其他无形资产于取得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00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24.00~30.00 | 直线法 |
商标 | 10.00 | 直线法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5.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28. 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具体方法
本集团主要营业收入系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房地产销售收入、建造服务收入。
①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通行费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且劳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时按照车辆通行时收取及应收的金额予以确认。
②房地产销售收入
本集团房地产销售收入在售房合同已经签订,商品房已经完工验收并且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时予以确认。
③建造服务收入
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签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PPP”),参与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根据已经投入的成本(不包含借款费用)结合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2.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等。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19“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计提方法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4.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32“租赁”。
35.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32“租赁”。
36. 维修基金
本集团按商品房销售款的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按规定将收取的维修基金交付给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时,减少代收的维修基金。
37. 质量保证金
本集团按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留成比例、支付期限、从应支付的土建安装工程款中扣出,列为其他应付款。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在本项列支,保修期结束后清算。
38.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固定资产当中公路的折旧
固定资产中的公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需要管理层对郑漯路、漯驻路、郑尧路剩余经营期限内的车流量进行预测。
(4)无形资产当中特许经营权的初始计量及摊销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在建成通车时,对特许经营权的初始计量需要管理层暂估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的成本。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需要管理层对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民高速开民段剩余经营期限内的车流量进行预测。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暂行规定。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批准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批准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通行费收入、服务区商品等销售收入增值额 | 3、9、13 |
技术服务收入增值额、其他营业收入 | 5、6 | |
房地产销售收入 | 5、9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 |
注1:本集团通行费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其中郑漯路、漯驻路、郑尧路、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商丘至登封段(即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民高速开民段通行费收入的征收率为3%;不动产租赁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征收率为5%。
注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销售2016年4月30日后开发的新项目,按照10%的增值税税率计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将新项目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注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根据纳税业务发生地域不同,税率分别为5%和7%。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本集团除西藏秉原公司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集团的三级子公司西藏秉原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20%的,按税法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计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文和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本集团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按实际房地产销售增值额计算缴交土地增值税。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4)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集团代扣代缴。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在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含本数)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的三级子公司西藏秉原公司适用该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0,209.58 | 48,102.46 |
银行存款 | 411,118,530.89 | 482,220,656.39 |
其他货币资金 | 154,905.93 | 399,703.3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11,323,646.40 | 482,668,462.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2,921,238.41 | 16,677,514.25 |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受限货币资金合计12,921,238.41元,其中5,000,000.00元系诉讼事项冻结;另有地产项目按揭回款保证金7,921,238.41元,上述款项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在现金流量表中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
注2:期末,除上述款项外,本集团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00,334,954.64 | 574,951,913.35 |
1年以内小计 | 700,334,954.64 | 574,951,913.35 |
1至2年 | 308,211,505.98 | 174,931,095.31 |
2至3年 | 100,273,724.39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49,899.50 | 159,554.50 |
5年以上 | 363,164.39 | 383,717.50 |
合计 | 1,109,333,248.90 | 750,426,280.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9,333,248.90 | 100.00 | 86,375,727.20 | 7.79 | 1,022,957,521.70 | 750,426,280.66 | 100.00 | 46,752,066.30 | 6.23 | 703,674,214.36 |
其中: | ||||||||||
组合1 | 1,109,333,248.90 | 100.00 | 86,375,727.20 | 7.79 | 1,022,957,521.70 | 750,426,280.66 | 100.00 | 46,752,066.30 | 6.23 | 703,674,214.36 |
合计 | 1,109,333,248.90 | / | 86,375,727.20 | / | 1,022,957,521.70 | 750,426,280.66 | / | 46,752,066.30 | / | 703,674,214.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00,334,954.64 | 35,016,747.73 | 5.00 |
1至2年 | 308,211,505.98 | 30,821,150.60 | 10.00 |
2至3年 | 100,273,724.39 | 20,054,744.88 | 20.00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149,899.50 | 119,919.60 | 80.00 |
5年以上 | 363,164.39 | 363,164.39 | 100.00 |
合计 | 1,109,333,248.90 | 86,375,727.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46,752,066.30 | 39,623,660.90 | 86,375,727.20 | |||
合计 | 46,752,066.30 | 39,623,660.90 | 86,375,727.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1,108,747,166.01 | 1,108,747,166.01 | 99.95 | 85,888,992.26 | |
合计 | 1,108,747,166.01 | 1,108,747,166.01 | 99.95 | 85,888,992.2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一名应收账款金额为1,108,747,166.0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9.9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金额为85,888,992.26元。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12,842.30 | 80.71 | 3,657,800.91 | 80.61 |
1至2年 | 398,544.14 | 10.33 | 532,068.38 | 11.72 |
2至3年 | 253,432.44 | 6.57 | 184,220.08 | 4.06 |
3年以上 | 92,250.51 | 2.39 | 163,923.14 | 3.61 |
合计 | 3,857,069.39 | 4,538,012.51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河南易中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963,039.30 | 24.97 |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 | 22.04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546,206.40 | 14.16 |
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 | 482,381.54 | 12.51 |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28,000.00 | 3.32 |
合计 | 2,969,627.24 | 77.0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969,627.24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7.00%。
4、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5,334,577.14 | 96,129,581.08 |
合计 | 105,334,577.14 | 96,129,581.08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717,166.44 | 10,946,240.63 |
1年以内小计 | 20,717,166.44 | 10,946,240.63 |
1至2年 | 4,064,256.46 | 3,568,586.30 |
2至3年 | 41,489,764.67 | 41,774,890.4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1,052,553.76 | 81,051,671.78 |
4至5年 | 41,386,748.27 | 42,865,882.80 |
5年以上 | 32,930,780.57 | 31,553,222.31 |
合计 | 221,641,270.17 | 211,760,494.2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63,724,697.00 | 159,530,449.51 |
保证金 | 2,031,486.10 | 2,180,946.08 |
服务区经营收入 | 17,548,409.89 | 11,243,851.54 |
土地补偿款 | 31,814,447.00 | 31,814,447.00 |
备用金 | 1,512,244.36 | 1,509,575.00 |
其他 | 5,009,985.82 | 5,481,225.11 |
减:坏账准备 | 116,306,693.03 | 115,630,913.16 |
合计 | 105,334,577.14 | 96,129,581.0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2,629,618.70 | 3,001,294.46 | 115,630,913.1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75,779.87 | 675,779.8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13,305,398.57 | 3,001,294.46 | 116,306,693.0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坏账准备 | 115,630,913.16 | 675,779.87 | 116,306,693.03 | |||
合计 | 115,630,913.16 | 675,779.87 | 116,306,693.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54.14 | 先支后退的土地平整费 | 3-4年4-5年 | 72,000,000.00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 | 21,544,000.00 | 9.72 | 土地奖励资金 | 2-3年 | 4,308,800.00 |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 | 19,256,467.00 | 8.69 | 拆迁补偿款 | 2-3年 | 3,851,293.40 |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 | 12,557,980.00 | 5.67 | 土地收储补偿款 | 5年以上 | 12,557,980.00 |
河南快捷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 8,200,000.00 | 3.70 | 服务区租赁收入 | 5年以上 | 8,200,000.00 |
合计 | 181,558,447.00 | 81.92 | / | / | 100,918,073.40 |
5、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0,499.65 | 430,499.65 | 442,499.65 | 442,499.6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30,613.53 | 930,613.53 | 901,287.69 | 901,287.69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成本 | 3,268,399,650.18 | 3,268,399,650.18 | 3,162,379,969.07 | 3,162,379,969.07 | ||
开发产品 | 1,675,278,467.01 | 63,394,036.09 | 1,611,884,430.92 | 1,719,002,730.11 | 63,640,076.09 | 1,655,362,654.02 |
合计 | 4,945,039,230.37 | 63,394,036.09 | 4,881,645,194.28 | 4,882,726,486.52 | 63,640,076.09 | 4,819,086,410.4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产品 | 63,640,076.09 | 246,040.00 | 63,394,036.09 | |||
合计 | 63,640,076.09 | 246,040.00 | 63,394,036.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开发产品 | 按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转销部分:对外销售 |
(1)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存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9,631,171.12元。
(2)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万元) | 期末余额 | 上年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英地?泰和院 | 2018年 | 2026年 | 31,000 | 103,631,265.54 | 102,253,617.36 | |
英地?运河上苑 | 2022年 | 2025年 | 28,900 | 129,969,240.69 | 128,942,616.57 | |
英地?凤池桂苑 | 2021年 | 2027年 | 177,700 | 770,110,297.04 | 769,036,964.11 | |
1136项目 | 241,318,292.66 | 235,885,316.24 | ||||
奥兰景园 | 2021年 | 2028年 | 111,339 | 542,041,159.56 | 540,576,243.54 |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万元) | 期末余额 | 上年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君悦华庭 | 2022年 | 2024年 | 185,400 | 1,481,329,394.69 | 1,385,685,211.25 | |
合计 | 3,268,399,650.18 | 3,162,379,969.07 |
说明:1136项目土地坐落于贾鲁河东、京黄公路西,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养殖,土地面积757,391.70平方米,于2006年5月18日取得郑国用(2006)第0299号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为2056年5月18日。子公司高速房地产公司获取土地后,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装修整理管理用房等工程。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收储面积49,691.31平方米,剩余土地尚未完成收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土地收购工作的通知》,预计项目土地收购后可获得补偿金额高于其成本,故无需对1136项目用地计提跌价准备。
(3)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英地?天骄华庭 | 2014年 | 5,832,643.61 | 5,832,643.61 | |||
英地?泰和院 | 2022年 | 248,018,719.56 | 957,351.48 | 247,061,368.08 | 19,529,144.01 | |
英地?运河上苑 | 2022年 | 515,222,759.44 | 515,222,759.44 | 10,119,462.95 | ||
英地?金台府邸 | 2017年 | 70,730,376.05 | 79,101.01 | 70,651,275.04 | ||
高速奥兰花园 | 2010年 | 63,019,309.24 | -175,533.41 | 348,413.88 | 62,495,361.95 | |
商丘高速花园 | 2015年 | 15,885,481.73 | 15,885,481.73 | 9,299,158.29 | ||
奥兰天和家园 | 2022年 | 193,621,800.78 | 12,443,850.87 | 181,177,949.91 | 15,509,842.29 | |
奥兰人和家园 | 2018年 | 5,036,460.05 | 5,036,460.05 | |||
郑州奥兰和园 | 2020年 | 133,522,042.41 | 34,778.54 | 3,075,684.49 | 130,481,136.46 | 8,936,428.55 |
保亭奥兰花园 | 2021年 | 468,113,137.24 | -540,000.00 | 26,139,106.50 | 441,434,030.74 | |
合计 | 1,719,002,730.11 | -680,754.87 | 43,043,508.23 | 1,675,278,467.01 | 63,394,036.09 |
6、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3,509,404.59 | 36,113,955.00 |
预缴的各项税费 | 32,027,261.02 | 41,762,354.41 |
待认证进项税 | 2,216,105.41 | 2,094,949.87 |
合计 | 77,752,771.02 | 79,971,259.28 |
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联营企业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2,775,334,244.64 | 22,546,521.14 | -1,461,937.62 | 2,796,418,828.16 | 13,072,402.88 |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85,930,025.44 | 36,755,169.82 | 4,941,498.37 | 727,626,693.63 | 5,401,858.53 |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97,032,767.36 | 33,365,344.68 | 523,188.92 | 24,597,377.47 | 706,323,923.49 | ||||||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764,277.52 | 5,235,722.48 | ||||||||
上海卓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1) | 218,743,106.90 | 866,881.25 | 19,704,934.56 | -722,223.52 | 199,182,830.07 | ||||||
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 | 259,854,450.60 | -1,370,645.88 | 258,483,804.72 | 23,033,066.74 | |||||||
上海秉鸿丞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注2) | 179,388,298.02 | 1,055,973.36 | 180,444,271.38 | ||||||||
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注3) | 281,494,293.86 | 143,753.43 | 41,406,286.80 | -281,293.30 | 239,950,467.19 | ||||||
北京红土嘉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21,036.42 | 818.51 | 2,821,854.93 | ||||||||
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82,495.08 | -81,068.19 | 1,501,426.89 | ||||||||
上海秉原秉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4) | |||||||||||
小计 | 5,102,180,718.32 | 7,010,634.68 | 61,111,221.36 | 90,504,319.10 | 4,002,749.67 | 24,597,377.47 | 5,117,989,822.94 | 41,507,328.15 | |||
合计 | 5,102,180,718.32 | 7,010,634.68 | 61,111,221.36 | 90,504,319.10 | 4,002,749.67 | 24,597,377.47 | 5,117,989,822.94 | 41,507,328.15 |
其他说明:
注1:上海卓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卓衍")为有限合伙企业,西藏秉原公司、宁波秉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分别为25,000万元、300万元,认缴比例分别为98.6193%、1.1834%。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为50
万元,认缴比例为0.1972%。上海卓衍产生的利润按各合伙人对项目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藏秉原公司实际出资24,488.48万元,本期按出资人协议约定享有的权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722,223.52元。
注2:上海秉鸿丞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鸿丞")为有限合伙企业,西藏秉原公司、朱晓鸥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分别为43,000万元、595万元,认缴比例分别为98.6238%、1.3647%。上海秉原秉鸿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为5万元,认缴比例为0.0115%。上海秉鸿丞产生的利润按各合伙人对项目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藏秉原公司实际出资30,096.32万元,本期按出资人协议约定享有的权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1,055,973.36元。注3: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原安")为有限合伙企业,西藏秉原公司、宁波秉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21,000万元、300万元,认缴比例分别为98.3607%、1.4052%,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50万元,认缴比例为0.2342%。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藏秉原公司实际出资20,641.54万元,本期按出资人协议约定享有的权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281,293.30元。注4:上海秉原秉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孔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分别为69.80万元、130.2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4.90%、65.10%。上海秉鸿已发生超额亏损,秉原投资公司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减记至零为限,不再确认应分担的损失份额。本期秉原投资公司未确认联营企业损失份额7,452.30元,累计未确认损失份额307,813.25元。
注5:上述各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收益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可行使监督权。西藏秉原公司可通过合伙人会议的表决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政策的制订,但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既不能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又在合伙人会议表决中不具有多数票,因此西藏秉原公司对合伙企业仅构成重大影响。
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7,833,661.00 | 4,847,475.00 | 72,986,186.00 | 204,163,814.00 | 本股权投资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804,000.00 | 804,000.00 | 本股权投资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合计 | 78,637,661.00 | 4,847,475.00 | 73,790,186.00 | 204,163,814.00 | / |
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22,500,000.00 | 16,500,000.00 |
合计 | 22,500,000.00 | 16,500,000.00 |
其他说明: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系秉原投资公司持有的未上市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3%股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股权、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384%股权1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4,049,849.68 | 834,049,849.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34,049,849.68 | 834,049,849.6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3,342,479.36 | 153,342,479.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38,394.82 | 12,538,394.82 | ||
(1)计提或摊销 | 12,538,394.82 | 12,538,394.8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65,880,874.18 | 165,880,874.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3,301,250.45 | 663,301,250.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5,839,645.27 | 675,839,645.2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685,993,882.66 | 11,036,592,915.99 |
固定资产清理 | 1,414,760.19 | 1,410,790.19 |
合计 | 10,687,408,642.85 | 11,038,003,706.18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郑漯路 | 漯驻路 | 郑尧路 | 通讯设施 | 监控设备 | 收费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安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96,233,032.47 | 3,376,105,825.00 | 7,411,043,567.91 | 64,945,140.61 | 137,467,076.22 | 439,253,627.70 | 1,155,186,301.83 | 17,837,058.86 | 103,904,733.22 | 141,250,760.42 | 983,766,024.47 | 21,126,993,148.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0.00 | -33,280.00 | 780,367.78 | -207,891.65 | -14,827.23 | 1,494,141.59 | 1,051,072.57 | -44,312.76 | 3,020,270.30 | |||
(1)购置 | 1,494,141.59 | 1,051,072.57 | 2,545,214.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16,474.00 | 816,474.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决算金额调整 | -5,000.00 | -33,280.00 | -36,106.22 | -207,891.65 | -14,827.23 | -44,312.76 | -341,417.86 | |||||
(5)其他调整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8,118.00 | 208,118.00 | ||||||||||
(1)处置或报废 | 208,118.00 | 208,118.00 | ||||||||||
4.期末余额 | 7,296,233,032.47 | 3,376,105,825.00 | 7,411,043,567.91 | 64,940,140.61 | 137,433,796.22 | 440,033,995.48 | 1,154,978,410.18 | 17,822,231.63 | 105,398,874.81 | 142,093,714.99 | 983,721,711.71 | 21,129,805,301.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92,507,218.50 | 1,564,233,946.56 | 2,505,696,586.33 | 26,371,804.15 | 64,287,218.18 | 232,806,086.51 | 558,786,288.16 | 11,513,809.16 | 76,960,707.40 | 91,664,117.94 | 860,704,724.78 | 10,085,532,507.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972,164.96 | 44,507,251.08 | 82,277,289.62 | 2,748,042.05 | 5,861,947.26 | 23,816,994.99 | 27,117,052.00 | 553,561.93 | 1,559,803.10 | 7,493,586.43 | 10,701,204.31 | 353,608,897.73 |
(1)计提 | 146,972,164.96 | 44,507,251.08 | 82,277,289.62 | 2,748,042.05 | 5,861,947.26 | 23,816,994.99 | 27,117,052.00 | 553,561.93 | 1,559,803.10 | 7,493,586.43 | 10,701,204.31 | 353,608,897.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7,712.10 | 197,712.10 | ||||||||||
(1)处置或报废 | 197,712.10 | 197,712.10 | ||||||||||
4.期末余额 | 4,239,479,383.46 | 1,608,741,197.64 | 2,587,973,875.95 | 29,119,846.20 | 70,149,165.44 | 256,623,081.50 | 585,903,340.16 | 12,067,371.09 | 78,520,510.50 | 98,959,992.27 | 871,405,929.09 | 10,438,943,693.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56,753,649.01 | 1,767,364,627.36 | 4,823,069,691.96 | 35,820,294.41 | 67,284,630.78 | 183,410,913.98 | 564,207,344.97 | 5,754,860.54 | 26,878,364.31 | 43,133,722.72 | 112,315,782.62 | 10,685,993,882.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03,725,813.97 | 1,811,871,878.44 | 4,905,346,981.58 | 38,573,336.46 | 73,179,858.04 | 206,447,541.19 | 591,532,288.62 | 6,323,249.70 | 26,944,025.82 | 49,586,642.48 | 123,061,299.69 | 11,036,592,915.9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55,332,259.54 |
安全设施 | 3,533,009.66 |
监控设施 | 4,433,640.40 |
通讯设施 | 5,295,767.26 |
其他设备 | 698,148.99 |
机械设备 | 42,443.46 |
合计 | 169,335,269.31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郑尧路经营期限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英地置业的办公楼,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账面价值为13,030,631.82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的高速公路资产净值9,647,187,968.33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已报废待处置设备 | 2,525,489.63 | 2,515,083.73 |
减: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 | 1,110,729.44 | 1,104,293.54 |
合计 | 1,414,760.19 | 1,410,790.19 |
1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0,228,968.75 | 76,424,670.4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10,228,968.75 | 76,424,670.47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原高速交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70,527,690.99 | 70,527,690.99 | 64,146,246.36 | 64,146,246.36 | ||
郑民高速改扩建项目 | 10,507,914.12 | 10,507,914.12 | 8,007,034.11 | 8,007,034.11 | ||
机场高速公路绿化提升专项工程 | 24,921,973.64 | 24,921,973.64 | ||||
其他工程 | 4,271,390.00 | 4,271,390.00 | 4,271,390.00 | 4,271,390.00 | ||
合计 | 110,228,968.75 | 110,228,968.75 | 76,424,670.47 | 76,424,670.4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中原高速交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000.00 | 64,146,246.36 | 6,381,444.63 | 70,527,690.99 | 23.51 | 未完工 | 自筹 | |||||
郑民高速改扩建项目 | 4,070,000,000.00 | 8,007,034.11 | 2,500,880.01 | 10,507,914.12 | 0.26 | 未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4,370,000,000.00 | 72,153,280.47 | 8,882,324.64 | 81,035,605.1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1,759,307.31 | 9,222,159.63 | 570,981,466.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本期新增 | |||
(2)企业合并新增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61,759,307.31 | 9,222,159.63 | 570,981,466.9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2,619,083.51 | 4,279,559.11 | 406,898,642.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48,651.11 | 1,460,726.72 | 11,309,377.83 |
(1)计提 | 9,848,651.11 | 1,460,726.72 | 11,309,377.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12,467,734.62 | 5,740,285.83 | 418,208,020.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9,291,572.69 | 3,481,873.80 | 152,773,446.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9,140,223.80 | 4,942,600.52 | 164,082,824.32 |
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经营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商标 | 特许特许营权-建设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961,649,164.02 | 1,182,329,512.68 | 18,784,378.04 | 4,211,212,745.93 | 29,373,975,800.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0,800.00 | 533,514,332.02 | 533,895,132.02 | ||||
(1)购置 | 380,800.00 | 380,8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决算调整 | |||||||
(5)投资建设 | 533,514,332.02 | 533,514,332.02 |
(6)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961,649,164.02 | 1,182,329,512.68 | 19,165,178.04 | 4,744,727,077.95 | 29,907,870,932.6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31,262,772.03 | 639,051,206.62 | 13,310,368.91 | 3,983,624,347.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9,159,844.67 | 29,917,190.05 | 1,109,889.47 | 190,186,924.19 | |||
(1)计提 | 159,159,844.67 | 29,917,190.05 | 1,109,889.47 | 190,186,924.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90,422,616.70 | 668,968,396.67 | 14,420,258.38 | 4,173,811,271.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114,305.38 | 3,114,305.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14,305.38 | 3,114,305.3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468,112,241.94 | 513,361,116.01 | 4,744,919.66 | 4,744,727,077.95 | 25,730,945,355.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627,272,086.61 | 543,278,306.06 | 5,474,009.13 | 4,211,212,745.93 | 25,387,237,147.7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建设用地面积34.64公顷、郑州至漯河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24.1716公顷、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56.0182公顷、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面积89.4954公顷、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面积183.2085公顷、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77.2919公顷,郑民高速开民段全部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中。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郑民高速郑开段、郑民高速开民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许经营权-建设: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22〕169号)批复,该项目路线全长约99公里,其中项目起点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周新庄东南,设马米路枢纽互通式立交,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相交;终点位于伊滨区刘窑西,设龙门枢纽互通式立交,与二广高速相交。该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8.8亿元,项目采用BOT模式。
其他说明:期末质押的高速公路收费权资产净值25,212,839,319.89元。
15、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费 | 4,071,708.16 | 79,735.66 | 657,631.96 | 3,493,811.86 | |
上海秉洲利多仓改造工程 | 5,347,356.74 | 535,772.64 | 4,811,584.10 | ||
合计 | 9,419,064.90 | 79,735.66 | 1,193,404.60 | 8,305,395.96 |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8,861,849.16 | 29,715,462.28 | 119,101,453.26 | 29,775,363.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202,682,420.23 | 50,639,858.85 | 162,382,979.46 | 40,583,659.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5,543,077.10 | 53,885,769.28 | 210,695,602.10 | 52,673,900.53 |
长期股权投资 | 42,131,092.06 | 7,475,663.12 | 42,131,092.06 | 7,475,663.12 |
无形资产 | 26,747,241.79 | 6,686,810.45 | 26,747,241.79 | 6,686,810.45 |
应付职工薪酬 | 179,363,893.66 | 44,519,838.12 | 179,363,893.66 | 44,519,838.12 |
递延收益 | 93,521,575.45 | 23,380,393.86 | 94,170,414.55 | 23,542,603.64 |
土地增值税差异 | 181,830,444.42 | 45,457,611.11 | 181,830,444.42 | 45,457,611.11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05,000.55 | 2,062,199.22 | 7,844,544.04 | 1,400,981.03 |
专项应付款 | 23,978,697.00 | 5,994,674.25 | 23,978,697.00 | 5,994,674.25 |
可弥补亏损 | 6,288,716.01 | 1,572,179.00 | ||
租赁负债 | 66,835,856.32 | 16,647,813.82 | 73,124,572.33 | 18,219,992.82 |
未实现内部损益 | 48,144,167.96 | 12,036,041.99 | 48,177,205.52 | 12,044,301.38 |
合计 | 1,217,434,031.71 | 300,074,315.35 | 1,169,548,140.19 | 288,375,399.7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资产折旧、摊销差异 | 4,659,749,690.63 | 1,164,749,344.53 | 4,319,051,101.90 | 1,079,574,697.35 |
投资性房地产税会差异 | 31,806,872.19 | 7,951,718.06 | 31,806,872.19 | 7,951,718.06 |
联营企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7,084,673.06 | 28,316,489.92 | 187,084,673.06 | 28,316,489.92 |
合并抵销投资收益中未实现内部股权转让收益 | 6,600.00 | 1,650.00 | 6,600.00 | 1,650.00 |
合计 | 4,878,647,835.88 | 1,201,019,202.51 | 4,537,949,247.15 | 1,115,844,555.3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019,516.00 | 6,019,516.00 |
可抵扣亏损 | 351,855,964.72 | 316,522,402.15 |
合计 | 357,875,480.72 | 322,541,918.1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69,280,403.71 | 69,280,403.71 | |
2025年 | 71,764,910.36 | 71,764,910.36 | |
2026年 | 25,765,765.31 | 25,765,765.31 | |
2027年 | 72,462,804.81 | 72,462,804.81 | |
2028年 | 77,248,517.96 | 77,248,517.96 | |
2029年 | 35,333,562.57 | ||
合计 | 351,855,964.72 | 316,522,402.15 |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建款 | 1,003,227,031.22 | 1,003,227,031.22 | 994,449,990.47 | 994,449,990.47 | ||
待抵扣进 | 113,259,299.73 | 113,259,299.73 | 43,451,963.21 | 43,451,963.21 |
项税 | ||||||
合计 | 1,116,486,330.95 | 1,116,486,330.95 | 1,037,901,953.68 | 1,037,901,953.68 |
18、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74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761,944.46 | 1,087,777.79 |
合计 | 2,741,761,944.46 | 1,401,087,777.79 |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估工程款 | 66,307,550.92 | 371,444,621.60 |
工程质保金 | 107,835,896.15 | 133,368,347.55 |
工程款 | 210,249,993.20 | 430,623,302.42 |
其他 | 2,628,789.33 | 11,009,812.63 |
合计 | 387,022,229.60 | 946,446,084.2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19,532,586.18 | 工程未结算、未到质保期 |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4,326,927.91 | 工程未结算、未到质保期 |
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134,965.01 | 工程未结算、未到质保期 |
合计 | 43,994,479.10 | / |
2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和承包费 | 25,034,483.14 | 32,781,376.10 |
合计 | 25,034,483.14 | 32,781,376.1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英地?泰和院 | 270,131.00 | 649,364.00 |
高速奥兰花园 | 86,750.00 | 86,750.00 |
商丘高速花园 | 6,000.00 | 6,000.00 |
奥兰天和家园 | 735,343.00 | 11,196,547.00 |
奥兰人和家园 | 450,000.00 | 450,000.00 |
郑州奥兰和园 | 10,000.00 | 30,200.00 |
保亭奥兰花园 | 3,592,425.54 | 10,486,586.54 |
预收管理费 | 4,404,455.42 | 4,843,619.53 |
其他 | 1,827,251.87 | 1,530,245.19 |
合计 | 11,382,356.83 | 29,279,312.2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奥兰天和家园 | -10,461,204.00 | 结转房屋销售收入 |
合计 | -10,461,204.00 | / |
22、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9,965,802.39 | 270,333,295.27 | 359,313,844.76 | 130,985,252.9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994,032.02 | 41,707,052.44 | 50,303,959.79 | 8,397,124.67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36,959,834.41 | 312,040,347.71 | 409,617,804.55 | 139,382,377.5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7,389,671.44 | 151,128,327.71 | 239,166,527.21 | 119,351,471.94 |
二、职工福利费 | 20,886,839.75 | 20,886,839.75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42,908.80 | 23,420,427.94 | 23,394,186.93 | 10,269,149.8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735.56 | 14,517,657.82 | 14,517,657.82 | 13,735.56 |
工伤保险费 | 437,784.69 | 437,784.69 | ||
生育保险费 | 1,182,785.81 | 1,182,785.81 | ||
其他保险费 | 10,229,173.24 | 7,282,199.62 | 7,255,958.61 | 10,255,414.25 |
四、住房公积金 | 22,284,034.52 | 22,263,371.52 | 20,663.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65,074.96 | 4,243,662.16 | 4,587,675.40 | 921,061.7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劳务费 | 1,068,147.19 | 48,370,003.19 | 49,015,243.95 | 422,906.43 |
合计 | 219,965,802.39 | 270,333,295.27 | 359,313,844.76 | 130,985,252.9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7,753.74 | 28,363,741.42 | 28,363,741.42 | 57,753.74 |
2、失业保险费 | 1,232,440.21 | 1,232,440.2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936,278.28 | 12,110,870.81 | 20,707,778.16 | 8,339,370.93 |
合计 | 16,994,032.02 | 41,707,052.44 | 50,303,959.79 | 8,397,124.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2024年1-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6%、0.7%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年金计划:本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母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根据该计划,本集团年缴费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8%,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8%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本集团按月度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3、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865,609.38 | 12,402,575.9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59,843,527.43 | 6,564,724.35 |
个人所得税 | 1,254,248.05 | 3,051,522.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77,831.36 | 1,750,504.99 |
土地增值税 | 166,412,453.60 | 183,057,638.92 |
土地使用税 | 2,609,691.08 | 8,004,621.19 |
房产税 | 1,515,742.92 | 3,147,884.60 |
教育费附加 | 747,184.36 | 691,739.5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76,448.74 | 827,010.54 |
其他 | 46,636.09 | 775,060.66 |
合计 | 249,049,373.01 | 220,273,282.99 |
24、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6,442,431.57 | 409,759,743.96 |
合计 | 226,442,431.57 | 409,759,743.96 |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估待摊支出 | 63,094,900.09 | 63,384,334.09 |
保证金 | 37,543,521.12 | 39,690,715.21 |
购房诚意金 | 42,598,633.83 | 200,926,082.27 |
其他 | 83,205,376.53 | 105,758,612.39 |
合计 | 226,442,431.57 | 409,759,743.9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31,213,717.19 | 2,903,363,794.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99,854,186.00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436,648.29 | 10,848,171.00 |
应付利息 | 27,758,418.45 | 45,557,301.41 |
合计 | 1,868,408,783.93 | 3,459,623,452.41 |
2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0 | |
应付退货款 | ||
应付利息 | 1,386,065.57 | |
合计 | 1,001,386,065.5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 | 2.67% | 2023年12月13日 | 23天 | 1,000,000,000.00 | 1,001,386,065.57 | 291,803.28 | 1,001,677,868.8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000,000,000.00 | 1,001,386,065.57 | 291,803.28 | 1,001,677,868.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994,111,015.10 | 18,269,526,279.3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0,561,200,000.00 | 10,089,2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31,213,717.19 | 2,903,363,794.00 |
合计 | 27,724,097,297.91 | 25,455,362,485.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四家银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工行银团”)签订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由工行银团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7.75亿元的贷款或信托担保,其中贷款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2.75亿元的项目贷款(郑尧路项目56.55亿元,郑漯路改扩建项目26.25亿元,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项目9.95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信托担保本金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贷款期限为:项目贷款自首次提款日起20年(含宽限期),流动资金自首次提款日起3年。本公司按工行银团各贷款人提供的项目贷款金额,分别以建成后的郑尧路收费权、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收费权以及完成改扩建后的郑漯路郑州新郑机场至许昌段收费权作为工行银团相应贷款的质押物,质押给工行银团作为本公司履约担保,质押合同待工行银团认为具备签署质押合同条件时签署。2007年12月21日,郑尧路建成通车。2008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工行银团签订了结构化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以郑尧路收费权作为结构化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合同中郑尧路项目贷款的质押担保。2018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工行银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工行银团-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债务转移合同,四方同意将本公司为建设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项目而在工行银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工行银团-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取得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转移给高发公司承担。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合同项目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80.0048亿元,已偿还(含债务转移)76.652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3528亿元。
②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六家银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44.25亿元整体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合同》,由中行银团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25亿元的贷款,用于漯驻路改扩建和郑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其中:漯驻路改扩建项目18亿元,郑民高速公路项目26.25亿元)。
贷款期限为:项目贷款自首次提款日起20年(含建设期),项目前期流动资金在44.25亿元额度内自该笔贷款提款日起0-3年。本公司按中行银团各贷款人提供的项目贷款金额,分别以建成后的郑民高速公路郑州段收费权、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收费权以及完成改扩建后的漯河至驻马店段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中行银团相应贷款的质押物,质押给中行银团作为本公司履约担保,质押合同待中行银团认为具备签署质押合同条件时签署。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合同项目前期流资贷款余额0.00元,固定资产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1.95亿元,已偿还19.31亿元,贷款余额为2.64亿元。
③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交行河南省分行向本公司提供8.53亿元贷款用于建设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贷款期限为15年,该贷款以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收费权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6亿元, 已偿还5.1742亿元,贷款余额0.8258亿元。
④本公司于2014年1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28亿元贷款用于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市境段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0年,该贷款以建成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市境段公路收费权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13亿元, 已偿还6.296亿元,贷款余额6.704亿元。
⑤本公司于2015年2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向本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0年,该贷款以建成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质押担保,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9亿元,已偿还9亿元,贷款余额0亿元。
⑥本公司于2015年1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段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组成贷款银团,其中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初始承诺贷款额15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初始承诺贷款额7亿元,用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段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18年,至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该贷款以“公司所依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航空港区至登封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与《主合同》项下银团贷款余额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工程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9.38亿元,已偿还4.306亿元,贷款余额5.074亿元。
⑦本公司于2015年5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向本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用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0年,该贷款以建成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质押担保,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6.2亿元,已偿还6.2亿元,贷款余额0亿元。
⑧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向本公司提供8.8亿元贷款用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建设项目,贷款期限为21年,该合同以出质标的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出质标的为:本公司根据合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建成后的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变更协议》将原合同项下贷款额度变更为15亿元,其他条件不变。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13.6亿元,已偿还5.0231亿元,贷款余额8.5769亿元。
⑨本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亿元贷款用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40个月,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收费权具备办理条件时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比例以贷款金额占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全部银行贷款比例确认。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1亿元,已偿还0.175亿元,贷款余额0.825亿元。
⑩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亿元贷款用于置换郑民高速郑开段存量融资及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为10年,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5亿元,已偿还5亿元,贷款余额0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亿元贷款用于置换郑民高速郑开段存量融资及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为10年,中原高速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4亿元,已偿还4亿元,贷款余额0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9.5亿元,贷款期限至2038年11月30日止,用于置换存量融资,本公司以郑州机场至漯河段改扩建收费权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银行作为本公司的履约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5.7483亿元,已偿还10.2427亿元,贷款余额为15.5056亿元。
?本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3.7亿元贷款用于置换商登高速开封段存量融资,贷款期限为10年,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
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3.7亿元,已偿还0.8亿元,贷款余额2.9亿元。
?高发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了《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由中行银团向高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79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高发公司按中行银团各贷款人提供的项目贷款金额,以建成后的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道路通行费收费权及其全部收益作为中行银团相应贷款的质押物。2018年12月24日,高发公司与本公司、中行银团各贷款人签订《债务转移合同》,各方同意将该项债务转移给本公司承担。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合同项目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1.7826亿元,已偿还7.038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4.7442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亿元用于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5年9月18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5亿元,已偿还0.625亿元,贷款余额为4.37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7亿元用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6年4月5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7亿元,已偿还0.35亿元,贷款余额为6.6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7亿元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6年4月8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境段《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境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7亿元,已偿还0.35亿元,贷款余额为6.6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3.6164亿元用于置换京港澳高速公路2021年到期贷款,贷款期限至2029年11月23日止。本公司以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段高速公路收费权为质押物,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作为本公司的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7123亿元,已偿还0.5798亿元,贷款余额为2.132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8亿元用于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6年5月26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8亿元,已偿还0.4亿元,贷款余额为7.6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8亿元用于置换郑尧高速工行银团融资项下未来到期贷款,贷款期限至2031年8月20日止。本公司以郑尧高速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的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8亿元,已偿还0.43亿元,贷款余额为7.57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亿元用于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5年9月18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4.99亿元,已偿还0.625亿元,贷款余额为4.36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3.4亿元用于归还其他公路项目银行固定资产类贷款存量债务,贷款期限为9.92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1亿元,已偿还0.25亿元,贷款余额为0.75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6亿元用于置换建设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所形成的负债,5亿元用于置换日常经营周转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3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11亿元,已偿还0.25亿元,贷款余额为10.75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亿元用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贷款期限至2057年6月25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20亿元,已偿还0亿元,贷款余额为20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8.58亿元用于置换建设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所形成的负债,2.42亿元用于置换日常经营周转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4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8.3091亿元,已偿还0.184亿元,贷款余额为8.1251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亿元用于置换借款人所经营高速路段非中行项目存量融资,贷款期限为106个月,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不含已质押给中行银团的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权益)收费权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19.754亿元,已偿还
1.0977亿元,贷款余额为18.6563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12亿元用于置换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贷款期限为21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11.952亿元,已偿还0.1243亿元,贷款余额为11.8277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9.5亿元用于置换郑民高速开封至民权段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贷款期限为22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民高速开封至民权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2.96亿元,已偿还0.0225亿元,贷款余额为
2.9375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10亿元用于置换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贷款期限为23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登高速郑州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5.7004亿元,已偿还0.1123亿元,贷款余额为5.5881亿元。
?本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4亿元用于置换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6亿元用于置换日常经营周转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1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8.626亿元,已偿还0.0104亿元,贷款余额为8.6156亿元。
?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亿元用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贷款期限至2057年6月25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2.2亿元,已偿还0亿元,贷款余额为2.2亿元。
2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100 | 3.79% | 2021/4/21 | 3年 | 500,000,000.00 | 499,854,186.00 | 5,747,131.15 | 145,814.00 | 500,000,000.00 | 否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期末余额 | 499,854,186.00 | |||||||||||
合计 | / | / | / | / | 500,000,000.00 | 5,747,131.15 | 145,814.00 | 500,000,000.00 | / |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发行存续期为3年的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按面值发行,第一期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面发行利率3.79%,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扣除承销费后折实际年利率3.89%。该笔债券已于2024年4月21日到期兑付摘牌。
29、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8,240,361.74 | 86,144,662.7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404,505.42 | 13,020,090.3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436,648.29 | 10,848,171.00 |
合计 | 57,399,208.03 | 62,276,401.33 |
3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26,212,024.72 | 25,572,487.90 | 900,639,536.8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26,212,024.72 | 25,572,487.90 | 900,639,536.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其他减少 |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机场跑道段车购税补助 | 18,062,524.79 | 219,982.60 | 17,842,542.19 | 与资产相关 |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潮河段机场高速公路大桥工程补偿款 | 8,885,457.20 | 401,707.01 | 8,483,750.19 | 与资产相关 | |||
济祁高速永城段项目补助 | 3,296,460.83 | 30,064.38 | 3,266,396.45 | 与资产相关 | |||
济祁高速永城段永城北出口建设补助 | 22,988,742.86 | 178,071.37 | 22,810,671.49 | 与资产相关 | |||
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及新增分离式立交项目补助 | 361,667,303.40 | 16,350,631.06 | 345,316,672.34 | 与资产相关 | |||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驻马店互通式立交设计变更项目补助款 | 141,849,500.91 | 3,484,430.68 | 138,365,070.23 | 与资产相关 |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项目交通设施建设补助款 | 17,822,878.11 | 217,067.71 | 17,605,810.40 | 与资产相关 | |||
商登高速新郑段中华路互通工程补助款 | 128,886,256.02 | 701,141.38 | 128,185,114.64 | 与资产相关 | |||
商登高速密登段五里堡立交工程补助款 | 116,338,533.05 | 739,582.57 | 115,598,950.48 | 与资产相关 | |||
取消省界收费站补助 | 57,002,011.68 | 2,981,004.31 | 54,021,007.37 | 与资产相关 | |||
商登高速郑密段万邓互通立交工程补助款 | 49,412,355.87 | 268,804.83 | 49,143,551.0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26,212,024.72 | 25,572,487.90 | 900,639,536.82 |
3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224,737.18 | 224,737.18 |
3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38%,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注2: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至7月25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09%,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0.00 | 102,119.56 | 1,682.74 | 3,380.00 | 1,000.00 | 100,422.30 |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200.00 | 121,250.85 | 1,843.87 | 1,200.00 | 123,094.72 | |||
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0.00 | 102,796.20 | 1,887.91 | 3,790.00 | 1,000.00 | 100,894.11 | ||
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500 | 51,138.52 | 896.13 | 1,800.00 | 500 | 50,234.66 | ||
合计 | 3,700.00 | 377,305.14 | 6,310.65 | 8,970.00 | 3,700.00 | 374,645.79 |
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注3:本公司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79%,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注4:本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60%,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58,353,193.75 | 1,358,353,193.7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4,143,558.40 | -24,143,558.40 | ||
合计 | 1,334,209,635.35 | 1,334,209,635.35 |
3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946,419.36 | -6,309,412.62 | -10,652,643.64 | -1,211,868.75 | 5,555,099.77 | -148,391,319.5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59,165.11 | -1,461,937.62 | -10,652,643.64 | 9,190,706.02 | 4,731,540.9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9,487,254.25 | -4,847,475.00 | -1,211,868.75 | -3,635,606.25 | -153,122,860.5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35,627.67 | 5,464,687.29 | 5,464,687.29 | 8,900,314.9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35,627.67 | 5,464,687.29 | 5,464,687.29 | 8,900,314.96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0,510,791.69 | -844,725.33 | -10,652,643.64 | -1,211,868.75 | 11,019,787.06 | -139,491,004.63 |
35、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00,574,013.56 | 1,065,264.36 | 1,399,508,749.20 | |
任意盈余公积 | 302,798,547.48 | 302,798,547.48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703,372,561.04 | 1,065,264.36 | 1,702,307,296.6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6、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56,166,849.99 | 5,277,648,034.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915,098.2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856,166,849.99 | 5,283,563,132.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5,849,267.62 | 828,427,390.67 |
其他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19,422.83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5,287,327.4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4,858,415.68 | 42,700,077.7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应付永续债股利 | 63,106,477.27 | 114,616,845.43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9,587,379.2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064,463,845.38 | 5,856,166,849.99 |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91,766,365.05 | 1,410,082,167.90 | 2,413,156,644.73 | 1,024,312,301.20 |
通行费业务 | 2,145,139,812.22 | 894,480,856.64 | 2,250,865,743.49 | 906,502,014.11 |
郑漯路 | 944,595,155.95 | 300,530,464.20 | 973,346,590.52 | 298,285,141.73 |
漯驻路 | 268,992,420.94 | 103,101,989.27 | 309,320,047.46 | 110,510,452.48 |
郑尧路 | 359,121,335.51 | 175,809,418.14 | 368,997,554.98 | 177,569,839.46 |
郑民路郑开段 | 165,366,495.87 | 72,973,885.06 | 192,342,188.43 | 77,549,355.75 |
德上高速永城段 | 48,823,804.08 | 40,379,108.45 | 55,214,232.81 | 42,320,137.01 |
商登高速商丘至登封段 | 282,118,516.96 | 174,936,422.03 | 295,202,491.47 | 176,972,546.02 |
郑民高速开民段 | 76,122,082.91 | 26,749,569.49 | 56,442,637.82 | 23,294,541.66 |
房地产销售 | 73,327,708.22 | 42,302,466.65 | 148,617,713.72 | 104,137,099.57 |
建造服务 | 473,298,844.61 | 473,298,844.61 | 13,673,187.52 | 13,673,187.52 |
其他业务 | 52,004,508.73 | 49,027,019.86 | 43,965,645.35 | 40,511,568.46 |
服务区经营业务 | 327,459.50 | 2,075,083.35 | 365,999.17 | 2,944,670.88 |
租赁业务 | 42,499,115.93 | 30,713,165.53 | 33,828,248.84 | 26,214,200.36 |
物业费收入 | 7,600,823.91 | 10,377,609.60 | 7,931,779.11 | 11,012,598.30 |
其他 | 1,577,109.39 | 5,861,161.38 | 1,839,618.23 | 340,098.92 |
合计 | 2,743,770,873.78 | 1,459,109,187.76 | 2,457,122,290.08 | 1,064,823,869.66 |
38、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36,357.49 | 37,357.4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48,766.59 | 5,239,273.81 |
教育费附加 | 2,250,128.96 | 2,252,119.57 |
资源税 | 359,893.84 | 536,586.73 |
房产税 | 4,348,189.03 | 3,157,744.77 |
土地使用税 | 3,913,466.68 | 3,614,614.29 |
车船使用税 | 98,328.52 | 109,184.90 |
印花税 | 511,503.28 | 795,410.18 |
土地增值税 | 5,041,305.95 | 6,631,347.0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00,230.67 | 1,496,409.68 |
其他 | 4,626.00 | 1,152.00 |
合计 | 23,312,797.01 | 23,871,200.44 |
39、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18,192.64 | 3,088,273.49 |
销售佣金 | 2,530,014.39 | 5,856,221.48 |
广告推介费 | 448,910.62 | 551,810.51 |
折旧及摊销 | 499,906.93 | 493,290.52 |
业务招待费 | 11,853.50 | 13,197.00 |
其他 | 1,345,969.17 | 712,296.17 |
合计 | 7,854,847.25 | 10,715,089.17 |
40、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255,439.21 | 46,304,683.43 |
咨询、中介机构费及三会会费 | 2,510,695.17 | 2,740,806.96 |
办公、通讯及车辆使用费 | 2,684,996.62 | 3,602,378.09 |
物业及房屋租赁费 | 442,063.72 | 1,677,657.87 |
折旧及摊销 | 3,937,704.18 | 3,745,611.78 |
业务招待费 | 951,562.99 | 1,219,491.72 |
交通差旅费 | 441,879.36 | 451,652.47 |
宣传费 | 188,425.53 | 353,214.36 |
其他 | 341,274.28 | 446,996.18 |
合计 | 58,754,041.06 | 60,542,492.86 |
41、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62,145,695.53 | 566,558,269.18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569,088.26 | 1,784,736.22 |
减:利息收入 | 3,060,039.37 | 2,271,432.80 |
手续费及其他 | 303,903.02 | 779,549.54 |
合计 | 459,389,559.18 | 565,066,385.92 |
42、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及新增分离式立交项目补助 | 16,350,631.06 | 16,986,058.42 |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驻马店互通式立交设计变更项目补助款 | 3,484,430.68 | 4,043,952.02 |
稳岗补助 | 335,131.72 | 3,656.68 |
取消省界收费站补助 | 2,981,004.31 | 2,994,989.12 |
商登高速新郑段中华路互通工程补助款 | 701,141.38 | 761,405.41 |
商登高速密登段五里堡立交工程补助款 | 739,582.57 | 783,138.08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潮河段机场高速公路大桥工程补偿款 | 401,707.01 | 417,318.36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机场跑道段车购税补助 | 219,982.60 | 225,861.67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项目交通设施建设补助款 | 217,067.71 | 222,868.86 |
济祁高速永城段永城北出口建设补助 | 178,071.37 | 191,122.87 |
商登高速郑密段万邓互通立交工程补助款 | 268,804.83 | 291,908.95 |
三代手续费收入 | 265,086.63 | 244,042.50 |
济祁高速永城段项目补助 | 30,064.38 | 33,744.52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2,225.65 | 85,865.85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37.77 | 0.15 |
合计 | 26,184,969.67 | 27,285,933.46 |
43、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0,504,319.10 | 66,604,012.3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4,200.00 |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2,765,768.17 | -613,397.23 |
合计 | 87,982,750.93 | 65,990,615.13 |
4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623,660.90 | -16,183,018.7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75,779.87 | 2,084,136.9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0,299,440.77 | -14,098,881.84 |
4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435.90 | -192,474.12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43,097.91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435.90 | -1,135,572.03 |
4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357.26 | |
合计 | -24,357.26 |
47、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85,000.00 | 500,000.00 | 385,000.00 |
赔偿补偿收入 | 4,178,588.98 | 4,506,992.60 | 4,178,588.98 |
长款收入 | 3,158.79 | 5,119.01 | 3,158.79 |
其他 | 211,233.68 | 3,172,568.13 | 211,233.68 |
合计 | 4,777,981.45 | 8,184,679.74 | 4,777,981.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三供一业补助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郑州市上市挂牌融资企业奖补资金 | 385,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85,000.00 | 500,000.00 |
48、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646.4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646.49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500.00 | ||
滞纳金、罚款支出 | 2,825,463.14 | 404,400.40 | 2,825,463.14 |
诉讼赔偿支出 | 1,536.50 | 1,536.50 | |
其他 | 2,748,165.78 | 2,672,418.68 | 2,748,165.78 |
合计 | 5,575,165.42 | 3,090,965.57 | 5,575,165.42 |
4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7,879,294.12 | 2,167,898.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4,687,600.34 | 191,543,881.48 |
合计 | 192,566,894.46 | 193,711,779.6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08,415,101.4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2,103,775.3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33,265.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972,252.8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899.9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659,287.3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29,639.65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22,975,689.53 |
其他 | 498,037.77 |
所得税费用 | 192,566,894.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34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及押金 | 4,126,729.63 | 9,904,884.95 |
政府补助 | 985,218.51 | 503,656.68 |
承包、出租收入 | 21,875,471.86 | 22,848,667.13 |
利息收入 | 3,019,585.20 | 2,271,432.80 |
购房诚意金 | 22,316,204.00 | |
收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僵尸企业”退休退养托管费 | 695,273.26 | 787,644.93 |
收到往来款 | 5,614,810.83 | 7,837,086.40 |
其他 | 9,214,420.35 | 23,389,625.59 |
合计 | 45,531,509.64 | 89,859,202.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 | 654,608.24 | 10,192,375.50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付现 | 11,726,791.24 | 25,804,026.34 |
代付“僵尸企业”退休退养费 | 695,615.05 | 785,426.03 |
支付往来款 | 192,675,704.42 | 30,558,823.29 |
其他 | 10,967,578.96 | 31,115,017.74 |
合计 | 216,720,297.91 | 98,455,668.9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郑洛高速特许经营权建设 | 1,029,257,034.84 | 478,789,870.85 |
合计 | 1,029,257,034.84 | 478,789,870.8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履约保证金 | 143,761.00 | |
在建项目利息 | 122,640.20 | 393,440.56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17,583.45 | |
合计 | 122,640.20 | 50,354,785.0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履约保证金 | 750.00 | |
合计 | 75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手续费 | 37,969.00 | 844,462.85 |
租赁费用 | 7,978,590.96 | 7,463,377.98 |
合计 | 8,016,559.96 | 8,307,840.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401,087,777.79 | 3,170,000,000.00 | 26,759,575.61 | 1,856,085,408.94 | 2,741,761,944.46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91,080,711.95 | 8,259,410,000.00 | 487,921,479.30 | 7,555,342,757.70 | 29,583,069,433.55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3,057,054.76 | 5,892,945.24 | 518,950,00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124,572.33 | 1,615,584.95 | 7,904,300.96 | 66,835,856.3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1,386,065.57 | 291,803.28 | 1,001,677,868.85 | |||
合计 | 31,379,736,182.40 | 11,429,410,000.00 | 522,481,388.38 | 10,939,960,336.45 | 32,391,667,234.33 |
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15,848,207.02 | 621,502,924.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435.90 | 1,135,572.03 |
信用减值损失 | 40,299,440.77 | 14,098,881.8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64,713,497.73 | 378,089,358.3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949,676.15 | 9,917,935.33 |
无形资产摊销 | 185,979,480.02 | 196,075,944.2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93,404.60 | 789,589.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88,091.6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37.7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2,183,664.53 | 567,142,710.5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982,750.93 | -65,990,615.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487,046.84 | 110,991,153.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174,647.18 | 81,206,448.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558,783.85 | 49,900,245.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9,753,648.14 | -4,965,229,109.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7,235,989.34 | 4,275,855,651.1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330,234.80 | 1,272,610,237.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98,402,407.99 | 2,393,898,874.5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65,990,947.92 | 916,813,085.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588,539.93 | 1,477,085,788.9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98,402,407.99 | 465,990,947.92 |
其中:库存现金 | 50,209.58 | 48,102.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8,197,292.48 | 465,543,142.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4,905.93 | 399,703.3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8,402,407.99 | 465,990,947.9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因融资而质押受限的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27之长期借款。
(2)本集团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银行存款情况详见附注七、1之货币资金。
54、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业务 | 42,499,115.93 | |
合计 | 42,499,115.93 |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郑州 | 1,000.00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40,000.00 | 郑州市郑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郑州市英鹏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70,000.00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许昌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许昌 | 30,000.00 | 许昌县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河南英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 | 3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物业服务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新郑市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40,000.00 | 新郑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150,0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河南君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 | 2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物业管理 | 100.00 | 通过君宸置业投资设立 |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 | 70,000.00 | 北京市海淀区 | 项目投资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西藏秉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 | 40,000.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 创业投资 | 100.00 | 通过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 |
上海昊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50,1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投资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30,1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昂峰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佳库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利凰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1,0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唐昌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35,745.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投资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秉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12,513.10 | 北京市海淀区 | 创业投资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峄茂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00.00 | 郑州市二七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19,0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秉原汇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州 | 3,0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咨询服务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郑州 | 100,000.00 | 郑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20,000.00 | 郑州市管城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信阳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 | 2,000.00 | 信阳市平桥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保亭县 | 18,620.9288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高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 | 500.00 | 郑州市郑东新区 | 物业管理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牟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中牟 | 5,000.00 | 郑州市中牟县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 |
河南郑东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 | 信托业 | 27.2686 | 权益法 |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 | 保险业 | 13.6355 | 权益法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 | 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 | 10.00 | 2.73 | 权益法 |
注1:本公司与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农业保险”)。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中原农业保险13.6355%股份,在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能够对中原农业保险施加重大影响,对其按权益法核算。
注2:本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河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管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河南资管公司10%股份,在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能够对河南资管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其按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311,025,199.20 | 4,880,685,319.86 | 22,780,513,676.30 | 2,561,234,300.68 | 4,297,185,644.98 | 24,540,953,307.10 |
非流动资产 | 8,558,860,392.65 | 6,693,796,408.75 | 12,532,187,264.86 | 8,274,358,395.59 | 5,155,216,116.13 | 10,962,994,278.91 |
资产合计 | 10,869,885,591.85 | 11,574,481,728.61 | 35,312,700,941.16 | 10,835,592,696.27 | 9,452,401,761.11 | 35,503,947,586.01 |
流动负债 | 383,280,972.01 | 6,198,686,096.37 | 1,703,481,173.49 | 432,137,076.70 | 4,375,896,114.43 | 5,761,903,207.12 |
非流动负债 | 201,245,503.78 | 36,503,572.90 | 19,117,482,417.24 | 195,418,344.44 | 41,782,936.20 | 15,319,979,108.99 |
负债合计 | 584,526,475.79 | 6,235,189,669.27 | 20,820,963,590.73 | 627,555,421.14 | 4,417,679,050.63 | 21,081,882,316.11 |
少数股东权益 | 1,728,498,115.91 | 1,751,737,596.6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285,359,116.06 | 5,339,292,059.34 | 12,763,239,234.52 | 10,208,037,275.13 | 5,034,722,710.48 | 12,670,327,673.2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804,673,435.93 | 728,206,283.38 | 706,323,923.49 | 2,783,588,852.41 | 686,509,615.19 | 697,032,767.36 |
调整事项 | -8,254,607.77 | -579,589.75 | -8,254,607.77 | -579,589.75 | ||
--商誉 | 4,817,795.11 | 4,822,268.78 | 4,817,795.11 | 4,822,268.78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3,072,402.88 | -5,401,858.53 | -13,072,402.88 | -5,401,858.53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96,418,828.16 | 727,626,693.63 | 706,323,923.49 | 2,775,334,244.64 | 685,930,025.44 | 697,032,767.3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85,052,923.42 | 2,251,471,345.22 | 1,121,803,161.29 | 422,029,298.39 | 2,015,669,963.21 | 1,536,620,316.31 |
净利润 | 82,683,090.21 | 269,554,983.80 | 371,034,749.07 | 240,559,548.61 | -173,207,833.42 | 391,792,711.7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5,361,249.28 | 36,239,949.92 | 5,231,889.18 | 2,660,098.50 | 27,356,353.97 | 8,413,239.07 |
综合收益总额 | 77,321,840.93 | 305,794,933.72 | 376,266,638.25 | 243,219,647.11 | -145,851,479.45 | 400,205,950.8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4,597,377.47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上述各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无公开报价的公允价值。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87,620,377.66 | 943,883,680.8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162,716.54 | -877,150.6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62,716.54 | -877,150.61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上海秉原秉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360.95 | 7,452.30 | 307,813.25 |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26,212,024.72 | 25,572,487.90 | 900,639,536.8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26,212,024.72 | 25,572,487.90 | 900,639,536.8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85,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35,131.72 | 3,656.68 |
合计 | 720,131.72 | 503,656.68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权益工具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①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一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99.95%(2023年:99.92%);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1.92%(2023年:85.73%)。
②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485.9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563.69亿元);本集团尚未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30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20亿元)。本集团尚未发行的中期票据额度15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5亿元)。根据各银行的相关政策,本集团在提前向银行申请的情况下,可在原有贷款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贷款展期,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集团尚未对已到期银行贷款进行展期。2024年7月1日至本报告报出日,本集团累计取得各类债务融资本金101,500.00万元。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6/30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4,176.19 | 274,176.19 | ||
应付账款 | 24,284.03 | 11,361.99 | 3,056.20 | 38,702.22 |
其他应付款 | 6,561.30 | 11,586.85 | 4,496.09 | 22,644.24 |
项目 | 2024/6/30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5,897.21 | 185,897.21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
长期借款 | 336,500.00 | 2,435,909.73 | 2,772,409.73 | |
应付债券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90,918.73 | 359,448.84 | 2,443,462.02 | 3,293,829.59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108.78 | 140,108.78 | ||
应付账款 | 75,810.56 | 16,144.18 | 2,689.87 | 94,644.61 |
其他应付款 | 29,817.07 | 9,609.47 | 1,549.43 | 40,975.9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4,877.53 | 344,877.53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100,138.61 | 100,138.61 | ||
长期借款 | 812,234.86 | 1,733,301.39 | 2,545,536.25 | |
应付债券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690,752.55 | 837,988.51 | 1,737,540.69 | 3,266,281.75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③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6/30 | 2023/12/31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227,000.00 | 300,00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227,000.00 | 140,000.00 |
合计 | 227,000.00 | 300,000.0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3,002,531.10 | 2,825,872.63 |
其中:短期借款 | 47,000.00 | |
合计 | 3,002,531.10 | 2,825,872.63 |
于2024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4,802.27万元(2023年12月31日:9,847.36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B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0.38%(2023年12月31日:70.51%)。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6,186.00 | 804,000.00 | 73,790,186.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2,986,186.00 | 23,304,000.00 | 96,290,186.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股权期末价值进行了评估。通过模拟中原银行在A股市场的交易价格,再考虑缺少流动折扣率,估算得出的中原银行的市场价格为每股0.2980元,本公司期末持有中原银行244,903,275股,相应的公允价值为72,986,186.00元。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 | 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水运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00.00 | 45.09 | 45.0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人民政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工程建设 | 2,544.43 | 674.88 |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工程建设 | 2,771.74 | 1,728.81 |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 | 2,765.49 | 2,969.43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 | 660.42 | 749.38 |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系统维护费、工程建设 | 327.25 | 6.50 |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电费 | 13.42 |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费 | 16.33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0.20 | 0.20 |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试验检测费 | 128.88 |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317.48 |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养护服务、工程建设 | 121.9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电费 | 2.38 | 3.06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电费 | 62.56 | 58.15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7.02 | 5.93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电费 | 19.37 | 22.55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0.02 | 0.78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28.30 | 28.30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费 | 5.31 | 11.04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 | 3.13 | 3.1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区资产 | 11,459,267.47 | 10,503,913.69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设备租赁 | 75,924.32 | 64,070.62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租赁 | 534,662.28 | 641,220.31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 805,238.10 | 687,238.07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 242,792.88 | 119,047.62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13,834.98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18,178.20 |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租赁 | 57,142.86 | 99,365.0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941,237.06 | 5,941,237.06 | 1,549,036.01 | 1,734,550.8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及2002年9月6日分别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和《关于<土地租赁合同书>的修改协议》,本公司向高发公司承租郑漯路、黄河大桥用地,其中郑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计8,824,426.41平方米,黄河大桥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241,147.2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止共计20年,两项租金合计每年17,083,200.74元。2007年4月20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向高发公司收购郑漯路漯河、许昌服务区及黄河大桥和郑漯路沿线的附属设施等资产,共计329,072,674.74元。2009年4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资产转让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对原《资产转让协议》进行了调整:
A.将2001年及2002年土地租赁协议中约定的土地租赁面积自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为9,949,021.03平方米(其中郑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计8,706,053.83平方米,黄河大桥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242,967.2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变,其中郑漯路土地租金计11,892,708.72元;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前述资产转让及租赁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二)》,就京港澳高速收费站周边土地征用、补偿及租赁土地面积调减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2020年12月,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续签合同书》,确认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为8,697,933.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30年12月27日,每年租金为11,882,474.14元。
B.将2007年资产转让协议中总计20,181,558.00元的土地使用权3,853.33平方米和房屋9,912.06平方米由原资产转让调整为资产租赁,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
20年期,租赁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展至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权到期或报废为止,原支付的转让价款也相应转为预付的长期租赁费。定价依据: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华评报字[2007]第308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及郑漯路附属设施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河南金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河南金地公司(2006)高速汇总报告”《土地估价汇总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注2:2010年4月,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2007年资产转让协议中总计3,137,4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26,298.45平方米由原资产转让调整为资产租赁,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期,租赁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展至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权到期或报废为止,原支付的转让价款也相应转为预付的长期租赁费计入“使用权资产”中。
注3: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前述资产转让及租赁事宜签署《机场高速老机场站租赁高发资产补充协议书(二)》,就新郑机场收费站租赁土地及房屋调减租金事项,达成补充协议:由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征收高发公司部分租赁土地及房屋,就已征收部分的土地及房屋提前终止上述租赁协议,并将该部分租赁标的物对应剩余租期的租金退还本公司。注4: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三方转让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约定如下:自2022年11月1日起,高发公司将每年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转让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并由其合规结算,本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将租金支付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注5: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关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三方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房产售改租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约定如下:自2022年11月1日起,高发公司将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发公司不再作为租赁合同主体。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82,511.28 | 4,759,532.28 |
(4).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单位履行与本公司订立的建设合同、养护合同,向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签发工程接受证书及被担保人通过竣工后试验之日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担保明细如下:
被担保人 | 担保项目 | 担保金额 (万元)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项目 | 98.52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项目 | 223.79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君悦华庭消防工程施工 | 103.35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京港澳高速公路K690+400-K806+123段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 223.00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日常养护施工总承包合同 | 126.00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郑民高速K0+000-K119+570段日常养护施工总承包合同 | 170.00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德上高速永城段日常养护施工总承包合同(2024年1月-12月) | 100.00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商登高速商丘至尉氏段日常养护施工NO.1标段施工合同 | 170.00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机场高速郑州南站郑港ETC专用通道机电改造工程 | 90.48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道路沿线摄像机加密及供电、视频平台改造工程 | 154.5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款项)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118,305.00 | 4,157,739.00 |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496.49 | 224.82 |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1,691,000.00 | 84,550.00 | 845,500.00 | 42,275.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024.69 | 351.23 |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6,095,696.38 | 304,784.8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47,159,492.32 | 48,186,738.16 |
应付账款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680,325.59 | 31,205,083.08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292,003.42 | 11,824,595.90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481,109.56 | 31,425,568.36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35,733.00 | 863,886.28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564,075.76 | 49,572,480.36 |
应付账款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873,279.97 | 2,341,937.46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50,833.00 | 750,833.00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502,229.85 | 3,110,096.45 |
应付账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应付账款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983,277.00 | 12,857,692.66 |
应付账款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90,820.60 | 763,606.60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9,833.26 | 73,894.40 |
预收款项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8,150.33 | 719,545.67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6,896,325.11 | |
预收款项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304,933.28 | 71,535.68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93,579.35 | 199,662.96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65,794.21 | 280,832.70 |
预收款项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 | |
预收款项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18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06,792.88 | 1,307,134.67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13,236.36 | 2,723,337.86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7,104,620.00 | 7,104,62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578,313.14 | 697,172.96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91,362.38 | 3,184,232.38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9,718.49 | 1,779,841.49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28,939.92 | 284,405.88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95,240.65 | 289,232.69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666,216.67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41,865.47 | 766,225.87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90,000.00 | |
合同负债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16,739.58 | 10,409.98 |
合同负债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83,018.85 | |
合同负债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31,278.78 |
注:其他应付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系子公司高速房地产公司受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僵尸企业所代收的款项。
自2009年起,河南省公路局筑路机械厂(以下简称“筑路机械厂”)、郑州胜达路桥工程处、河南省公路局服装厂和河南省豫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整体接收并代管,产权仍然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根据豫交集团运【2011】200号文件关于筑路机械厂等三家企业改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将河南省公路局筑路机械厂、河南省公路局服装厂、郑州胜达路桥工程处等三家企业交由高速房地产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三家企业的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由于高速房地产公司系受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僵尸企业,相关支出预先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收取后借支给僵尸企业,故高速房地产公司将支付给僵
尸企业的款项作为代收代付核算。截止2024年6月30日,高速房地产公司应付河南交通投资集团1,306,792.88元(2023年12月31日:1,307,134.67元),该金额系交投集团预拨付处置费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期初余额(万元)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
—大额发包合同 | 904,944.32 | 958,884.64 |
(2)租赁事项
①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及2002年9月6日分别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和《关于<土地租赁合同书>的修改协议》,本公司向高发公司承租郑漯路、黄河大桥用地,其中郑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计8,824,426.41平方米,黄河大桥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241,147.2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止共计20年,两项租金合计每年17,083,200.74元。
2007年4月20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向高发公司收购郑漯路漯河、许昌服务区及黄河大桥和郑漯路沿线的附属设施等资产。2009年4月17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对双方之间的资产转让及租赁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对实际租赁面积进行了调整。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前述资产转让及租赁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二)》,就京港澳高速收费站周边土地征用、补偿及租赁土地面积调减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机场高速老机场站租赁高发资产补充协议书(二)》,就新郑机场收费站租赁土地及房屋调减租金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2020年12月,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续签合同书》,就调整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租赁期限及租金等事项达成协议。
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三方转让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
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关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三方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房产售改租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
上述租赁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四、5之(2)。
②本公司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租赁漯驻路沿线所占面积为4,120,803.06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2004年9月23日起20年,为满足漯驻路经营管理的需要,协议租赁期限满20年后自动续展8年,至漯驻路28年收费期限届满为止。28年的总租金共计34,437.77万元,本公司已于2004年11月30日预付了上述全部租金。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以前年度 | |||||
本公司(注1) | 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33,151,300.00 | 对方撤回申请,尚待执行 |
本公司(注2) | 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合作建设经营协议纠纷案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12,400,000.00 | 因对方涉及刑事案件,本公司上诉被驳回 |
注1:2014年9月25日,本公司与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石油公司”)及郑州标准石化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驻马店段许昌、漯河、驻马店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因华中石油公司逾期未支付经营权
转让费,本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向郑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解除本公司与华中石油公司签订的《转让合同》;华中石油公司支付所欠本公司经营权转让费2,166.09万元及违约金1,149.04万元(暂计至2016年8月31日,应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为止);华中石油公司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证等相关许可证、经营执照的变更和交接手续;本公司对京港澳高速许昌服务区两座加气站资产、华中石油公司南阳市第七加油站资产及经营权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本公司对华中石油公司持有的南阳新捷新能源有限公司33%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并优先受偿;诉讼费由华中石油公司承担。
2017年8月30日,郑州中院做出(2016)豫01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解除《转让合同》,华中石油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经营权转让费2,166.09万元及违约金。华中石油公司不服本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8年7月10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终748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华中石油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2018年10月17日收到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申诉。2019年6月17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本案按华中石油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目前该案尚未执行,无法合理预计该事项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收益。注2:2014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华中石油公司签订了《京港澳高速公路许昌服务区天然气汽车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合作建设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建设经营协议书》),因华中石油公司未依约履行协议义务,本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建设经营协议书》;确认扣除华中石油公司的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00.00万元和经营保证金200.00万元;华中石油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所欠经营许可费620.00万元和违约金620.00万元;华中石油公司向本公司依约无偿交付加气站所有设施、设备;诉讼费由华中石油公司承担。2018年4月17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因对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刑事侦查,驳回本公司的起诉。本公司上诉,2018年8月6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终997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②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英地置业、高速房地产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商品房承购人 | 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 | 217,500,800.00 | 自借款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交由贷款人保管之日止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报告分部包括:
1.高速收费路桥分部,建设、经营和管理收费路桥业务;
2.房地产开发分部,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
3.投资业务分部,投资、管理及咨询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速收费路桥分部 | 房地产开发分部 | 投资业务分部 | 未分配的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637,608,144.17 | 93,889,727.61 | 12,438,002.00 | -165,000.00 | 2,743,770,873.78 | |
其中:对外营业收入 | 2,637,608,144.17 | 93,724,727.61 | 12,438,002.00 | 2,743,770,873.78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65,000.00 | -165,000.00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2,618,438,656.83 | 73,327,708.22 | 2,691,766,365.05 | |||
营业成本 | 1,392,108,393.31 | 56,763,592.19 | 10,442,489.82 | -205,287.56 | 1,459,109,187.76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367,779,701.25 | 42,327,103.99 | -24,637.34 | 1,410,082,167.90 | ||
营业费用 | 498,379,161.64 | 64,949,307.97 | 8,414,274.89 | -22,431,500.00 | 549,311,244.50 | |
营业利润(亏损) | 845,587,913.38 | -30,216,302.97 | -6,192,362.52 | 33,037.56 | 809,212,285.45 | |
资产总额(注) | 54,164,335,970.42 | 5,670,508,959.15 | 1,112,203,083.92 | 296,364,054.49 | -10,756,737,572.75 | 50,486,674,495.23 |
负债总额(注) | 38,622,839,784.69 | 1,404,274,406.07 | 128,153,940.14 | 1,201,017,552.51 | -5,824,646,458.03 | 35,531,639,225.38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546,900,098.38 | 5,572,994.15 | 10,378,616.19 | -15,650.22 | 562,836,058.50 |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信用减值损失 | -40,346,339.66 | 104,077.89 | -57,179.00 | -40,299,440.77 | ||
资产减值损失 | -6,435.90 | -6,435.90 |
注:于2024年6月30日,各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296,364,054.49元,各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1,201,017,552.51元。
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交通部交财发[2001]152号《关于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等路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郑漯路收费权经营期限为30年,该经营期限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根据交通部交财发[2004]111号《关于有偿转让河南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漯驻路收费经营期限为28年,该经营期限自收购之日(2004年9月23日)起计算。
(3)本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2009年5月12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对投资的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2011年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发改基础[2011]387号”文,对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予以核准。该项目于2015年12月主体完工建成通车,驻马店服务区改扩建工程于2017年4月完工,已暂估结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015年1月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发函,建议对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互通式立交形式进行设计变更,所需全部资金由驻马店市政府全额投资,本公司负责建设。2015年4月7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驻马店互通式立交设计变更的批复》(豫交文(2015)169
号),同意设计变更方案,核定设计变更方案比原施工图设计增加23,606.72万元,所增费用由驻马店市政府解决。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互通式立交作为项目尾工工程于2018年5月完工,已暂估结转固定资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补助款21,000.00万元,已结转递延收益。
(4)本公司郑尧路于2007年12月21日正式通车,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发改收费[2007]1900号”《关于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郑尧路目前通行费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期满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试行期收支情况核定正式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对郑尧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待郑尧路收费权经营期限获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年限执行。
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8]2526号”《关于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原试行的车辆通行费标准不变。截至2024年6月30日,郑尧路收费权经营期限尚未获得批准,本公司仍按通车时暂定的30年计算。
(5)本公司投资建设的郑民高速郑开段于2011年12月29日正式通车,2011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11]2325号”《关于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开段等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2年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对郑民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待郑民高速郑开段收费权经营期限获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年限执行。
(6)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于2012年12月12日正式通车,2012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12]1960号”《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和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3年3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
(7)本公司投资建设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豫皖界至连霍高速段项目(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于2015年12月19日建成通车,并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交文[2015]707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6年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
(8)本公司投资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中的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项目于2015年12月19日建成通车,并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
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交文[2015]707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6年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
(9)本公司投资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中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项目于2017年9月26日建成通车,并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关于商登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豫交文[2017]420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7年10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相关资产进行摊销。此外本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新增五里堡互通立交的议案》及《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新增中华路互通立交的议案》。新密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新密段五里堡K190+437处增设互通立交工程的承诺函》(新密政函〔2016〕35号),承诺新增设该互通立交的相关费用由新密市以商登高速工程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形式支付给本公司,补助资金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批复的互通立交工程概算为准,由本公司限额包干使用。2017年3月13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商登高速郑州境段新增五里堡互通立交设计变更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260号),同意变更工程新增概算14,613万元。新郑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加快推进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增设中华路互通立交及万邓路跨越商登高速分离式立交加宽改造工程的复函》,同意将增设中华路互通立交工程相关费用由新郑市以商登高速工程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形式支付给本公司,补助资金以省发改委批复的互通立交设计变更工程概算为准。2017年4月24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商登高速郑州境段新增中华路互通立交设计变更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408号),核定新增加概算17,187万元。2018年12月,中华路互通立交已完工通车;2019年2月,五里堡互通立交完工通车;2020年6月,万邓路分离式立交完工通车。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到上述项目补助款33,611.94万元。已结转递延收益。
(10)本公司于2018年12月通过股权置换形式置入的郑民高速开民段,系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于2016年9月26日正式通车。2016年9月20日,高发公司收到省发改委与省交通厅《关于郑民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9年1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获得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从建成通车之日起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郑民高速开民段相关资产进行摊销。
(11)根据交通厅豫交规划函(2020)10号《关于下达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省交通厅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9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设施和系统建
设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961号),下达本公司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共7,992.6万元,已于2020年收到补助款,计入递延收益核算。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00,261,935.64 | 574,875,543.35 |
1年以内小计 | 700,261,935.64 | 574,875,543.35 |
1至2年 | 308,211,505.98 | 174,931,095.31 |
2至3年 | 100,273,724.39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08,747,166.01 | 749,806,638.6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8,747,166.01 | 100.00 | 85,888,992.26 | 7.75 | 1,022,858,173.75 | 749,806,638.66 | 100.00 | 46,236,886.70 | 6.17 | 703,569,751.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108,747,166.01 | 100.00 | 85,888,992.26 | 7.75 | 1,022,858,173.75 | 749,806,638.66 | 100.00 | 46,236,886.70 | 6.17 | 703,569,751.96 |
合计 | 1,108,747,166.01 | / | 85,888,992.26 | / | 1,022,858,173.75 | 749,806,638.66 | / | 46,236,886.70 | / | 703,569,751.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00,261,935.64 | 35,013,096.78 | 5.00 |
1至2年 | 308,211,505.98 | 30,821,150.60 | 10.00 |
2至3年 | 100,273,724.39 | 20,054,744.88 | 20.00 |
合计 | 1,108,747,166.01 | 85,888,992.26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46,236,886.70 | 39,652,105.56 | 85,888,992.26 | |||
合计 | 46,236,886.70 | 39,652,105.56 | 85,888,992.26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1,108,747,166.01 | 1,108,747,166.01 | 100.00 | 85,888,992.26 | |
合计 | 1,108,747,166.01 | 1,108,747,166.01 | 100.00 | 85,888,992.26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705,014,816.46 | 4,258,892,120.49 |
合计 | 4,705,014,816.46 | 4,258,892,120.49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04,082,449.08 | 2,132,327,217.90 |
1年以内小计 | 1,404,082,449.08 | 2,132,327,217.90 |
1至2年 | 3,175,716,308.80 | 1,600,378,558.80 |
2至3年 | 19,256,467.00 | 19,258,502.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36,694.74 | 206,608,529.79 |
4至5年 | 1,212,260.26 | 2,641,056.16 |
5年以上 | 140,686,405.65 | 333,266,564.75 |
减:坏账准备 | 36,275,769.07 | 35,588,309.73 |
合计 | 4,705,014,816.464 | 4,258,892,120.4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690,203,830.75 | 4,249,709,108.40 |
保证金 | 31,000.00 | 31,000.00 |
服务区经营收入 | 17,548,409.89 | 11,243,851.54 |
土地补偿款 | 31,814,447.00 | 31,814,447.00 |
备用金 | 1,512,244.36 | 1,509,575.00 |
其他 | 180,653.53 | 172,448.28 |
合计 | 4,741,290,585.53 | 4,294,480,430.2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2,587,015.27 | 3,001,294.46 | 35,588,309.7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87,459.34 | 687,459.3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3,274,474.610 | 3,001,294.46 | 36,275,769.07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5,588,309.73 | 687,459.34 | 36,275,769.07 | |||
合计 | 35,588,309.73 | 687,459.34 | 36,275,769.07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4,568,516,777.92 | 96.36 | 统贷统还 | 1年以内;1-2年 |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3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 | 19,256,467.00 | 0.41 | 拆迁补偿款 | 2-3年 | 3,851,293.40 |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 | 12,557,980.00 | 0.26 | 土地收储补偿款 | 5年以上 | 12,557,980.00 |
河南快捷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 8,200,000.00 | 0.17 | 服务区租赁收入 | 5年以上 | 8,200,000.00 |
合计 | 4,718,531,224.92 | 99.52 | / | / | 24,609,273.4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920,958,682.14 | 4,920,958,682.14 | 4,492,306,882.14 | 4,492,306,882.1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254,079,429.17 | 18,474,261.41 | 4,235,605,167.76 | 4,176,771,298.85 | 18,474,261.41 | 4,158,297,037.44 |
合计 | 9,175,038,111.31 | 18,474,261.41 | 9,156,563,849.90 | 8,669,078,180.99 | 18,474,261.41 | 8,650,603,919.5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28,698,149.20 | 1,128,698,149.20 |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431,754,637.94 | 431,754,637.94 |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1,255,993,400.00 | 244,000,000.00 | 1,499,993,400.00 |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975,860,695.00 | 184,651,800.00 | 1,160,512,495.00 |
合计 | 4,492,306,882.14 | 428,651,800.00 | 4,920,958,682.1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2,775,334,244.64 | 22,546,521.14 | -1,461,937.62 | 2,796,418,828.16 | 13,072,402.88 |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85,930,025.44 | 36,755,169.82 | 4,941,498.37 | 727,626,693.63 | 5,401,858.53 |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97,032,767.36 | 33,365,344.68 | 523,188.92 | 24,597,377.47 | 706,323,923.49 | ||||||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764,277.52 | 5,235,722.48 | ||||||||
小计 | 4,158,297,037.44 | 6,000,000.00 | 91,902,758.12 | 4,002,749.67 | 24,597,377.47 | 4,235,605,167.76 | 18,474,261.41 | ||||
合计 | 4,158,297,037.44 | 6,000,000.00 | 91,902,758.12 | 4,002,749.67 | 24,597,377.47 | 4,235,605,167.76 | 18,474,261.41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45,139,812.22 | 894,480,856.64 | 2,250,865,743.49 | 906,502,014.11 |
其他业务 | 19,286,301.50 | 24,445,506.22 | 18,719,494.64 | 16,484,968.76 |
合计 | 2,164,426,113.72 | 918,926,362.86 | 2,269,585,238.13 | 922,986,982.87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1,902,758.12 | 65,065,571.2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21,016,217.92 | |
合计 | 112,918,976.04 | 65,065,571.28 |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90,695.3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65,768.17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2,183.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85,710.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579,771.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7.58 | |
合计 | 16,048,174.58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已报废待处置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三代”手续费返还及进项税加计扣除。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3 | 0.2460 | 0.24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9 | 0.2388 | 0.238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