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计划方案>的议案》
由于董事王希全先生、娄燕儿女士、郭晓雄先生、王海龙先生、秦铭先生为方案的受益人,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计划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4-0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