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监事会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