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于2024年8月5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董事童盼女士、宋建彪先生、胡仕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房能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30,67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723.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董事会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期)”及“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兰州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
准),兰州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设立兰州公司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