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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40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通讯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其中董事孙群霞女士、董事魏三土先生、独立董事宋起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93.8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78.141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对董事会进行了中期现金分红授权,故该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21,648.68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59%,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4年08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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