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65号”文《关于同意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0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02元,应募集资金合计248,712.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7,233.1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20BJA7034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截止2020年8月10日,专户存储余额为228,815.07万元。
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用途 | 状态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 | 20000002194800035875331 | 超募资金项目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401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506 |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705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904 | 补充流动资金 | 正常使用 |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项目10,976.37万元;以募集
资金累计补充流动资金60,537.83万元;以超募资金累计补充流动资金28,810.00万元,共计100,324.20万元。2)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累计支付上市发行费用10.00万元。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3,006.93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0.21万元。
(三) 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22,281,517.1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06,348,959.42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一、2024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 1,414,875,997.24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13,754,479.35 |
二、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 | 22,281,517.17 |
其中:1.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 10,181,529.92 |
2.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 11,870,113.25 |
3.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使用 | 229,874.00 |
三、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406,348,959.42 |
四、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406,348,959.42 |
五、差异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将存放在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用于“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本公司将注销上述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9月26日,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市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 | 20000002194800035875331 | 募集资金专户 | 763,930,529.1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401 | 募集资金专户 | 612,004,670.9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904 | 募集资金专户 | 872,55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705 | 募集资金专户 | 10,881,699.1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010900284110506 | 募集资金专户 | 18,659,501.89 |
合计 | 1,406,348,959.42 |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7,233.14 | 2024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8.1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014.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2024年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2024.6.30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2024.6.30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4,283.97 | 64,283.97 | 1,018.15 | 8,915.05 | 13.87%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16.25 | 5,416.25 | 1,187.01 | 3,829.05 | 70.7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496.62 | 1,496.62 | 22.99 | 460.50 | 30.77%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1,196.84 | 131,196.84 | 2,228.15 | 73,204.60 | 55.8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投向 | — | 96,036.30 | 67,22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8,810.00 | 28,81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96,036.30 | 96,036.30 | 28,810.00 | 30.00% | - | - | - | - | |
合计 | — | 227,233.14 | 227,233.14 | 2,228.15 | 102,014.60 | 44.8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96,036.30万元,本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12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8,81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2024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496.62 | 2024年6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拟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64,283.97 | 2023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5,416.25 | 2023年6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1年11月1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拟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64,283.97 | 2021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496.62 | 2022年6月1日 | 2024年6月1日 |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