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2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