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73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锋尚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860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勇 | 勾雅鑫 | |
电话 | (办公电话) 010-56316555 (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 | (办公电话) 010-56316555 (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 | |
电子信箱 | fssj@fssjart.com | fssj@fssjart.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4,084,600.95 | 53,721,529.38 | 26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257,439.40 | 366,667.51 | 5,42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2,259.45 | -34,823,751.92 | 98.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605,378.84 | 16,135,439.63 | 46.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0 | 3,829.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0 | 3,829.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2% | 0.01% | 0.6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19,045,090.26 | 3,712,062,451.56 | 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172,877,895.73 | 3,280,125,403.48 | -3.2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09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沙晓岚 | 境内自然人 | 42.10% | 80,440,919.00 | 60,330,689.00 | 不适用 | 0 |
王芳韵 | 境内自然人 | 13.05% | 24,937,500.00 | 18,703,125.00 | 不适用 | 0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81% | 16,837,800.00 | 0 | 不适用 | 0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7% | 11,972,192.00 | 0 | 不适用 | 0 |
广发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广发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9% | 1,887,592.00 | 0 | 不适用 | 0 |
蒋葵芳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178,803.00 | 0 | 不适用 | 0 |
广发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广发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 | 其他 | 0.49% | 942,760.00 | 0 | 不适用 | 0 |
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
郭洪涛 | 境内自然人 | 0.46% | 882,260.00 | 0 | 不适用 | 0 |
陈敏 | 境内自然人 | 0.21% | 407,993.00 | 0 | 不适用 | 0 |
陈清 | 境内自然人 | 0.19% | 360,1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沙晓岚、王芳韵为夫妻关系。沙晓岚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24%的出资份额,并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公司 8.81%的股份。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蒋葵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93,743股,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85,060股,实际合计持有1,178,803股。公司股东郭洪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97,96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84,300股,实际合计持有882,26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65.4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3月11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2024年3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11%,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30,35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55元/股(含本数)。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1,029,700股,回购总金额37,542,328.29元。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2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932%,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023,312.9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3月12日的2024-026号公告,2024年5月21日的2024-038号公告,2024年8月3日的2024-069号公告。
2、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马洁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大会同意选举俞富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的2024-031号公告。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万元) | 原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496.62 | 2024年6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5月30日的2024-041号公告。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公司副总经理李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斌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5月30日的2024-042号公告。
5、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317.923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公示通知债权人。
公司已于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167,748股减至137,048,04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7,167,74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048,04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3月9日的2024-019号,2024年5月9日的2024-036号公告。
6、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64,120.00股后的135,083,9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54,033,571股,派发现金81,050,356.8元。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P=(26.56-0.60)÷(1+0.4)=18.54元/股。(以上数据存在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Q=10.7340×(1+0.4)=15.0276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5月30日的2024-043号公告。
7、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499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9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284万股,合计公司需回购注销8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276万股,公司回购的价格为18.54元/股。(以上数据存在四舍五入)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1104万股将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2,786,546.40元。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公示通知债权人。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5月30日的2024-044号公告,2024年6月15日的2024-049号公告,2024年7月12日的2024-051号公告。
8、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3,179,232元回购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167,748股减至137,048,048股。注册资本由137,167,748元减至137,048,048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64,120.00股后的135,083,9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54,033,571股,派发现金81,050,356.8元。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7,048,04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1,081,619股。注册资本由137,048,048元增至191,081,619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276股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191,081,619股减至190,931,343股。注册资本由191,081,619元减至190,931,343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截至本公告日,工商变更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5月30日的2024-04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