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经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查灿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查灿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