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奉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2024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