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投5: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4

公告编号:2024-049证券代码:400201 证券简称:海投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一、本次执行异议复议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复议申请人(被执行人)

(二)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日期:2024年8月14日

(三)执行异议复议受理日期:2024年7月17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关于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前滩公司”)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公司”或“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96执1137号《执行裁定书》,核心内容如下:“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仲裁委员会(2020)沪仲案字第3303号裁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7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送

二、本次执行异议复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琼96执异102号执行裁定;

二、发回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不排除上述冻结资产后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后续如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不排除上述冻结资产后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后续如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亿的股权已质押给哈尔滨银行用于银行借款,上述冻结事项已对2024年到期的哈尔滨银行债务重组造成影响,导致贷款未在到期前办理完成贷款重组,公司征信情况已受到影响;同时公司将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亿的股权已质押给哈尔滨银行用于银行借款,上述冻结事项已对2024年到期的哈尔滨银行债务重组造成影响,导致贷款未在到期前办理完成贷款重组,公司征信情况已受到影响;同时公司将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法院及诉讼案件申请人沟通,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评估申请书,申请对公司持有的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价值进行评估,争取尽早解除超额部分的资产冻结状态。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法院及诉讼案件申请人沟通,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评估申请书,申请对公司持有的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价值进行评估,争取尽早解除超额部分的资产冻结状态。

㈠ 《执行裁定书》(2024)琼96执异102号;

㈡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琼执复179号;

㈢ 《执行裁定书》(2024)琼执复179号。

公告编号:2024-049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