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4-04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宝丽”)于 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等与关联企业南京优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优迪”)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 1,145.41 万元。其中,向关联企业南京优迪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金额预计为 1,080万元,向南京优迪销售原材料备品备件、商品及提供动力等预计金额为 65.41万元。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企业南京优迪销售产品及原材料(机械配件)43.19万元。
2、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4年日常关联采购预计 1,080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对应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南京优迪 | 原材料 | 成本加成 | 1,080 | 280 | 未发生 |
2、2024年日常关联销售预计 65.41 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对应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原材料 | 南京优迪 | 产品及原材料 | 市场价或公允价 | 30.18 | 0.18 | 43.19 |
向关联人提供燃料和动力 | 南京优迪 | 提供动力 | 协议价 | 35.23 | 15.23 | 未发生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与南京优迪发生关联交易,向其销售聚醚产品及原材料配件,开票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合计43.19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京优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251X5L4B
法定代表人:吴一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1,414.38 万元,净资产1,142.26万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7.7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优迪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迪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优铖工逸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双方分别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双方合作宗旨:C2、C3系列产品及衍生品等的技术研发分工协作,促进产业升级。南京优迪系公司合营企业;
(2)目前,公司副总经理吴一鸣任南京优迪董事、总经理,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南京优迪为公司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优迪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催化剂生产装置,具备特定用途催化剂生产能力,其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与本公司的交易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子公司泰兴化学向关联企业南京优迪采购特定用途的催化剂原材料,主要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泰兴化学环氧丙烷综合技改项目工艺较技改前得到进一步优化,对与其匹配的催化剂性能有更高的要求,为应对技改项目试生产前准备工作及后续供应保障,双方根据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催化剂采购采用成本加成定价,并根据市场状况及成本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如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商定;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协议,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和原材料、提供动力,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照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市场价格或标准的,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议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皆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与关联企业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协议内容主要有:交易情况、定价原则、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以有效保障子公司泰兴化学环氧丙烷综合技改项目建设完工后生产装置试运营及生产正常进行等,促进公司战略实施、产业发展,以上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或总采购金额比例较低。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协同效应,促进业务发展,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对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交易事项。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