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通过审阅《关于2024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2024年上半年与兵工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3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友春 雷亚萍 李 彬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