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1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62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4,4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80,18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5,919,811.32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于 2022年 6 月 27日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 | 金额 |
(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3,591.98 |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 -94,521.75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27,000.00 |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190,500.00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 856.22 |
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 | 42,642.57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3,656.58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9,891.98 |
(三)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070.23 |
(四)2024年1-6月使用情况 | -53,619.58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126,000.00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 749.68 |
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 | 20,568.54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699.28 |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91,500.00 |
(五)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450.6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期末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4,506,497.33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 | 存款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46177771 | 82,850,718.95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 8110701013602316664 | 71,655,778.38 | 活期 |
合计 | / | 154,506,497.33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实际余额为71,000.00万元。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投资收益 | 是否赎回 | 期末余额 |
中信银行北京通州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6,500.00 | 2023/5/12 | 2024/3/29 | 671.76 | 是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55,000.00 | 2024/4/30 | 2024/5/30 | 77.92 | 是 | |
中信银行北京通州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 | 2024/5/1 | 2024/8/1 | 否 | 18,000.00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 | 2024/6/3 | 2024/7/3 | 否 | 13,000.00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4/6/3 | 2024/8/3 | 否 | 10,000.00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 | 2024/6/3 | 2024/9/3 | 否 | 30,000.00 | |
合计 | 162,500.00 | / | / | 749.68 | / | 71,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发生以下变更和调整:
1.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已获批项目和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之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已获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之生产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4,388.42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68%。
2.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目前以自有资金租赁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8号的房产,作为仿制药及创新药研发场地,现有的研发设备及场地均能够满足现阶段研发项目的需求。同时,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广源东街 8号拥有自有房产,后续拟调整用途用于研发中心使用。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将计划用于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使用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1,300.00万元调整用于生产建设项目。
3.仿制药研发项目:受部分仿制药项目竞品陆续审批上市因素的影响,公司将6项较难取得预期效益的仿制药研发项目从募投项目中调出,涉及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769.10万元,另由于临床资源增加导致临床实际费用较预期降低及随着公司研发团队能力提升研发人力成本降低等影响,公司原募投研发项目中有23项仿制药研发项目预计结余募集资金8,530.90万元,上述29个仿制药研发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6,300.00万元将调整为市场容量较大,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仿制药项目。
上述变更和调整事项,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2日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63,591.9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568.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388.4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103.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8%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 是 | 93,100.00 | 97,488.42 | 97,488.42 | 12,515.74 | 40,378.84 | -57,109.58 | 41.42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注】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 | 是 | 50,600.00 | 46,211.58 | 46,211.58 | 8,052.80 | 22,832.27 | -23,379.31 | 49.41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不适用 | 143,700.00 | 143,700.00 | 143,700.00 | 20,568.54 | 63,211.11 | -80,488.89 | — | — | — | — | |
承诺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9,891.98 | 19,891.98 | 19,891.98 | / | 19,891.98 | -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63,591.98 | 163,591.98 | 163,591.98 | 20,568.54 | 83,103.09 | -80,488.89 | 50.80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额11,300.00万元调整用于生产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一)之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 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 97,488.42 | 97,488.42 | 12,515.74 | 40,378.84 | 41.42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 | 46,211.58 | 46,211.58 | 8,052.80 | 22,832.27 | 49.41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3,700.00 | 143,700.00 | 20,568.54 | 63,211.11 | 43.99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仿制药研发项目、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