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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4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彭少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调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2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8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41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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