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8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一心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重组交易原发行价格为43.85元/股,由于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即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已于2024年6月完成,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根据前述计算方法调整为43.60元/股。
同时,由于发行价格存在调整,因此发行数量同步调整。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43.60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6,517,704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4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上述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相关文件能够反映相关事宜的最新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制作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