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祖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773,6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0%,本次补充质押135,000股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4,23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39%。
一、本次实际控制人补充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祖秋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张祖秋 | 是 | 135,000 | 否 | 是 | 2024-8-12 | 2024-10-16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65% | 0.06%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135,000 | - | - | - | - | - | 0.65% | 0.06% | - |
2.上述质押股份为补充质押,不存在新的融资,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祖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73,630股, 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4,235,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39%。一致行动人陈洪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457,626股,累计质押股份为2,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38%;宋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无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陈洪凌 | 34,457,626 | 16.25% | 2,200,000 | 2,200,000 | 6.38% | 1.04% | 0 | 0 | 0 | 0 |
张祖秋 | 20,773,630 | 9.80% | 4,100,000 | 4,235,000 | 20.39% | 2.00% | 0 | 0 | 0 | 0 |
宋瑾 | 2,800,000 | 1.32%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58,031,256 | 27.36% | 6,300,000 | 6,435,000 | 11.09% | 3.03% | 0 | 0 | 0 | 0 |
注:上表所列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祖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所持公司股票质押率处于合理水平,且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实际控制人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公司将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