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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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文化
委员:钱爱民、唐毓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二、本次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选举为正常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