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12日上午在宁波市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公司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